土家族的民居鲜明特色,闻名遐迩的土家族村寨建筑文化有什么独特之处
土家族的民居鲜明特色,闻名遐迩的土家族村寨建筑文化有什么独特之处土家族吊脚楼外形结构多种多样,大致可分为以下六种类型:吊脚楼也叫“吊楼”,为苗族、壮族、布依族、侗族、水族、土家族等的传统民居,在湘西、鄂西、贵州地区的吊脚楼也很多。吊脚楼多依山就势而建,呈虎坐形,以“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为最佳屋场,后来讲究朝向,或坐西向东,或坐东向西。吊脚楼属于干栏式建筑,但与一般所指干栏有所不同。干栏应该全部悬空,所以称吊脚楼为半干栏式建筑。图 1 山清水秀的土家族村寨(一)建筑类型土家族建筑历来闻名遐迩,尤其是以吊脚楼独领风骚。土家吊脚楼大多置于悬崖峭壁之上,因基地窄小,往往向外悬挑来扩大空间,下面用木柱支撑,同时为了行走方便,在悬挑处设栏杆檐廊(土家叫丝檐)。大部分吊脚横屋与平房正屋相互连接形成“吊脚楼”建筑。湘西土家吊脚楼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建筑形制也逐步得到改进,出现了不同形式的艺术风格。
来源:中国民族建筑
民族建筑文化博览(七)
土家族是一个多神论民族,最基本的信仰是崇尚万物有灵。在村寨择址上认为“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将许多自然现象神灵化,认为它们和人一样有“灵”。“风水”就是由于初民社会将这种“天人合一”的观点投射在对地形地貌、自然环境的崇拜上而形成的。土家族对村址、建房基地的选择,都要看“风水”。土家先民在选择地址上首先考虑的是生产生活的需要,便于靠近田地、捕鱼狩猎和保护水源、柴草充足。其次,在选址上也要满足精神信仰的要求。土家人对“吉”地的要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村寨前面要“空”,不“空”的话则不宜建房,民间流传着“坟对山尖,屋对坳”的谚语;二是村前植大树,拜为神树,是村寨的保护神。按风水要求,一块吉地应以山为依托,背山面水,在龙脉之前有一块平旷的地坪,称之为“明堂”,明堂之后常有一座较高的山称为“祖山”,从这里分出支脉,向左右两侧延伸呈环抱的形状,从而把明堂包围在中央,由此形成一个以明堂为中心的内向的自然空间。
一、土家族寨名来历土家族习惯聚族而居,几户或数十户聚居成一寨,寨子层叠错落,井然有序。土家族村寨习惯以姓氏作为寨名,如覃家沟、牟家院子、冉家坝、郜家山等。还有的村寨以传说来命名,比如鱼木寨的“鱼木”据说就来源于古代的一场战争。还有的村寨以地形命名,比如白溢寨。白溢寨东边有绝壁横陈,名叫白岩,白岩绝壁笔直如刀削,高约数百丈,崖下夹湾有冰洞,冬暖如春,夏天积水也有数尺那么深,白溢寨由此而得名。白岩绝壁崖左半壁有寨洞,是当年土司避祸屯兵御敌之所,仅一线可通,现在龙床、炮台、水井等遗迹还依然保留着。
图 1 山清水秀的土家族村寨
二、土家族建筑类型及空间(一)建筑类型
土家族建筑历来闻名遐迩,尤其是以吊脚楼独领风骚。土家吊脚楼大多置于悬崖峭壁之上,因基地窄小,往往向外悬挑来扩大空间,下面用木柱支撑,同时为了行走方便,在悬挑处设栏杆檐廊(土家叫丝檐)。大部分吊脚横屋与平房正屋相互连接形成“吊脚楼”建筑。湘西土家吊脚楼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建筑形制也逐步得到改进,出现了不同形式的艺术风格。
吊脚楼也叫“吊楼”,为苗族、壮族、布依族、侗族、水族、土家族等的传统民居,在湘西、鄂西、贵州地区的吊脚楼也很多。吊脚楼多依山就势而建,呈虎坐形,以“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为最佳屋场,后来讲究朝向,或坐西向东,或坐东向西。吊脚楼属于干栏式建筑,但与一般所指干栏有所不同。干栏应该全部悬空,所以称吊脚楼为半干栏式建筑。
土家族吊脚楼外形结构多种多样,大致可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单吊式:又称为“一头吊”或“钥匙头”。它的特点是,只正屋一边的厢房伸出悬空,下面用木柱支撑。
双吊式:又称为“双头吊”,它是单吊式的发展,即在正房的两头皆有吊出的厢房。土家人建吊脚楼一般先建正屋,然后根据家庭经济条件和需要再建厢房。双吊式吊脚楼的建造较为普遍。
图 2 土家族双吊式吊脚楼
四合水式:这种形式的吊脚楼又是在双吊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的特点是,将正屋两头厢房吊脚楼部分的上部连成一体,形成一个四合院。两厢房的楼下即为大门,这种四合院进大门后,还必须上几步石阶才能进到正屋。
二层吊式:这种形式是在单吊和双吊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单吊双吊都适用。即在一般吊脚楼上再加一层。
平地起吊式:这种形式的吊脚楼也是在单吊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的特征是建在平坝中,按地形本不需要吊脚,却偏偏将厢房抬起,用木柱支撑。支撑用木柱所落地面和正屋地面平齐,使厢房往往高于正屋。
一字吊:它不是在正屋的厢房起吊,而是在正屋的一头起吊,正屋与吊脚部分呈“一”字形,故名一字吊。这种吊脚楼较为少见,在咸丰、宣恩的个别村寨可以见到。
吊脚楼有着十分丰富的文化内涵。土家族民居建筑除了具有注重龙脉、依势而建和人神共处的神化现象以外,还有着十分突出的空间宇宙观。土家族的吊脚楼并不单单处于自然的怀抱中,同时宇宙也将吊脚楼紧紧包围。这种容纳宇宙的空间观念在土家族上梁仪式歌中表现得十分明显:“上一步,望宝梁,一轮太极在中央,一元行始呈瑞祥。上二步,喜洋洋,‘乾坤’二字在两旁,日月成双永世享……”这里的“乾坤”、“日月”代表着宇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土家族吊脚楼在其主观上与宇宙变得更接近、更亲密,从而使房屋、人与宇宙浑然一体,密不可分。
(二)建筑空间
湘西地区除土家族以外还生活着苗、汉、侗等民族,其建筑形制与风格各有千秋。土家族民居建筑的形制风格和空间排列有特殊的章法,在各民族干栏式民居建筑中最为独特。土家住宅正屋一般为一明两暗三开间,以龛子(厢房)作为横屋,形成干栏与井院相结合的建筑形式。从最简单的三开间吊一头的“一字屋”、“一正一横”的“钥匙头” 到较复杂的“三合水”、“四合水”。其正房中间为堂屋,后部设祖坛,位置与苗族民居无异。堂屋两边分别为火堂 (长子结婚分家后形成两个火塘),等同于原始人的火坑,有煮烤食物、御寒取暖和防卫照明的功能。随着家庭成员的增多,土家人一般在正屋一边或两边各建一个厢房,于是分别形成“钥匙头”或“三合水”式的住宅,而“四合水”庭院则由间或廊四面围合而成。村寨“四合水”大门一般偏置一侧,面对大门为厢房,进入天井后转折到达敞厅或敞廊,城镇的“四合水”布置则恰好相反。
三、土家族村寨的神圣空间土家族的宗教信仰以自然崇拜、图腾崇拜以及祖先崇拜为一体。虽然也有道教、佛教、天主教的传人,但是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土家族的本土信仰。因此土家族的神圣空间多与其宗教信仰相关。
(一)村寨的神圣空间
自然崇拜是各个少数民族比较普遍的信仰形式,是初民对大自然的一种敬仰和崇拜的信念。由于原始社会时期,生产力低下,自然环境比较恶劣,初民生活几乎完全受到大自然力量的支配。各种自然物或自然力量比如水、火、山、石、太阳、雷、电以及风等随时都威胁着人们的生命与安稳。原始社会的人们由于相关知识匮乏,因此无法理解这些自然现象。久而久之,他们对大自然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和恐惧感。于是便开始按照自己对自然的认识来理解社会,将人的意志力与自然力量相联系,认为大自然由神秘的力量所主宰,有自己的生命,会按照自己的意愿对人类进行奖励或惩罚,因此形成了自然崇拜。土家的自然崇拜中,特别信仰土地、山、水以及火。
图 3 土家族村寨的神圣空间
土家族敬奉土地神。认为土地神是人的化身,主要职责是保护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土家族敬奉的土地神是一个庞大的家族,包括山木土地、桥梁土地、田园土地、长生土地、青苗土地。相传土地公公娶了两个老婆,一个姓柳,一个姓李。柳婆婆所生的四个儿子都得道成仙,李婆婆生的五个儿子则都没有成仙,只好都封了土地,专管农事。敬奉土地神在土家族聚居区是十分普遍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前许多土家族地区每隔一里半里就建有一座土地庙。在日常生活及节庆之中,也常常有歌颂土地神的内容。
土家族崇拜梅山神。传说狩猎女英雄梅嫦为救出被野兽追赶的同伴,牺牲了自己。土家人为了纪念梅嫦便为她修建了神堂。有的山口要道还修建了梅山庙,供狩猎者敬拜。土家人喜欢狩猎,善于驯养猎犬,男孩从小就要学习放猎枪、安猎套、置孔明枪、使鱼叉等狩猎技巧。正是由于他们喜爱狩猎,每逢出猎必拜梅山神,以求平安和多获猎物。
土家族敬奉火神,他们有多种火神,人们用岩石板建小庙祭拜。有的也供奉焚山神。传说焚山神蛇身牛首,掌管人间烟火,常烧山焚屋,还有的说他用火烧山林是为了驱赶毒蛇野兽,保护村民。
土家族敬奉水神。土家山寨里面,一般都有水井,传说水神就居住在水井里面。人从生到死,皆受井水哺育,因此逢年过节,土家人都要崇拜水神。
因此,土家族村寨的神圣空间遍布在村寨的周围,体现了一种超脱的宇宙观,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房屋内的神圣空间
祖先崇拜是原始宗教中一种极为普遍的重要形式,以血缘世系为纽带的氏族、家族的发展和家庭生命周期的更迭、延续,使祖先观念和灵魂观念牢牢结合。将已故先人的在天之灵,一代代升入神位,成为氏族、家族延续最可靠的保护神。土家族的祖先崇拜源远流长,经过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也各有不同,最久远的祖先观念是氏族始祖神崇拜。土家神话中的创世始祖有《衣罗娘娘》,讲述衣罗娘娘用植物创造人类。鄂西清江流域土家族有传说《巴山老祖婆》,说巴子从武落钟离山出,春巴妈帕留巴子共居,春巴妈帕又称巴山老祖婆,是生育女神,他们的子孙就是土家人,鄂西土家族多尊廪君(巴子)为其始祖。还有湘西土家族最具代表性的《八部大王》的传说,说苡禾娘娘食山茶而孕,生下八兄弟,是为八部大王,过去湘西很多地方都建有八部大神庙,等等。鱼木寨土家人的祖神崇拜主要是家庭祖先,相信他们的灵魂不灭,把鬼魂观念和血缘观念融合,使之成为超自然力量的一部分,这是他们原始宗教信仰雏形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其主要体现是在他们的日常生活和各种传统习俗中。
土家文化当中,人与神祇,以及祖先共同居住是土家族建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即在房屋内为各路神仙和列祖列宗设置了接受全家人供奉的空间,这个空间主要是在堂屋的神龛或者相当于神龛的位置。其次是灶屋,人类还认为在民居的牲畜圈、磨坊等旮旯都有神魂。在不同的少数民族房屋中,神龛的位置、功能和形式各不相同,建筑中的神居空间成为识别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
图 4 土家族民居内的神龛
土家族的神龛大都设在堂屋的后壁上,中部横衬一块木板,叫神台,上面放置土家族的始祖神傩陀爷爷和傩陀娘娘、黄香炉、香蜡草纸、顶端罩块木板,叫火焰板,用于防火。这就是土家建筑中的神圣空间。
四、土家族建筑饰物土家族民居建筑的装饰物主要以雕刻、彩绘和结构布局为主。雕刻主要分为石雕和木雕,采用的技法则为浮雕和镂空雕。土家的彩绘基本上以红、黄、绿、青、黑这五色为主,采用题材主要是历史典故、生活情节、梅兰竹菊、花鸟虫鱼、琴棋书画等。细部装饰的主要对象集中在墙、窗、门、梁、柱、棋、天花板、屋脊、朝屋等部位。这些雕刻、彩绘和结构布局使土家民居的艺术价值得到充分展现。
图 5 土家族精美的民居装饰
五、土家族村寨的社会空间(一)村寨内的社会空间
土家族民众集会的地方叫做摆手堂,是用于祭祀祖先和跳摆手舞的“廊场”。土家族摆手舞的流传地域十分宽广,《永顺府志》《永顺县志》《龙山县志》《来风县志》等清代志书中,对摆手堂均有详细的记载。新中国成立前,甚至更早,湘西永顺、龙山 恩施来风、宣恩等县,凡有土家族聚居的中心村寨,均建有摆手堂。每到春节,土家群众不分男女老幼,身穿节日盛装,聚集摆手堂前,在梯玛或掌坛师的引导下,“男女相携,翩跹进退”,跳起缠绵的摆手舞,唱起欢快的摆手歌,表演各种艺术节目。
图 6 土家族摆手堂
(二)民居内的社会空间
土家族民居内以“火床”文化为中心。“火床”在渝东南一带被称作“火铺”。火床是土家族住宅活动的中心,做饭用餐、接待宾朋、晚上睡觉以及冬日取暖,都是在火床上进行的。土家族聚居的武陵山区,甚为寒冷,每年需取暖的时间长达半年之久,高山地区则在半年以上。火床作为取暖场所,中间设有“火塘”,塘内架柴生火。到了冬天,所有的男男女女,都坐到火床上取暖。火塘还有一个作用是做饭。火塘里面有一个铁质的圆形三脚架,做饭的主要器具是鼎锅。鼎锅是铁质的,主体呈圆柱形。圆柱的直径大约是16~32厘米,高约16~20厘米,上面有铁质的盖。鼎锅底为尖端向下的倒圆锥形。做饭的时候,将鼎锅置于三脚架上,下面直接烧火。
火床也是接待宾朋的一个重要空间。土家族人以火铺代凳,劳作回到家里后,便坐在火床上歇息。一旦亲朋好友,邻居们到家里来之后,马上请去火床上坐。由于武陵山区气候比较潮湿,坐卧火床也可以抵挡潮湿。所以,对于土家人来说,火床有着极其特殊的作用。当然,火床的多功能并不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多功能特征,它是床灶不分、床凳不分、床与取暖用具不分、床与客厅不分的产物,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它具有典型的原始性。
同时,火床文化还具有其社会学意义上的价值,因为火床是土家人进行社会交往的一个重要场所。无论亲疏或者男女,及至外来的客人,一到家里,就上火床聊天互动,没有任何避嫌。火床展示了土家人热情好客、直率豪爽和淳朴坦诚的性格,体现了土家族社会里人与人之间那种亲密无间的关系。同时,在这里,既不讲究男女有别,也没有男尊女卑。从这一点上可以说,火床文化是土家族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
图 7 土家族民居内的床
六、土家族传统建筑的变迁土家族的住宅建筑,历史上一共发生了四次重大的变迁:第一次是唐宋以前;第二次是18世纪30年代“改土归流”以后;第三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20世纪50年代;第四次是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
在唐宋以前,封建王朝对土家地区基本谈不上管束,土家先民还处于半原始时期。生产靠刀耕火种,生活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有相当一部分还处于原始狩猎状态。其“住房”是由树枝树叶搭建的“三稳”,又名“窝屎棚”,遮风避雨功能很差,如果遭遇豺狼虎豹的袭击,只能坐以待毙。当时,他们与自然抗争的能力还很差,尤其是野兽蛇蝎对他们构成的威胁最大。为了生存,土家先民便在深山老林中用树的枝叶和藤条在大树腰上扎结为屋,上可以利用树叶遮风避雨,下可以脱离地面,以躲避野兽的侵袭。由于这种“房屋”悬在空中,下面没有任何支撑,故名——吊脚楼。
在土司时期,土司居处富丽堂皇,砖瓦鳞次,绮柱雕梁,极尽奢华。其属下官吏的住处,虽然可以竖梁柱,四周立上板壁,但不准盖瓦。一般土民只能叉木架屋,编竹为墙,树皮或茅草盖房。如果有盖瓦者,均治以逾越之罪。这些规定,是农奴社会等级制度在住宅建筑上的反映。
“改土归流”以后,各地流官在严禁男女混杂坐卧“火床”的告示中,对土家族的住宅明确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卧室宜分别公媳,分别男女,分别内外;二是男女不得混杂坐卧“火床”;三是宅内须供奉祖先。
图 8 土家族现代民居
在发出这些禁令的同时,也发出了“弛盖瓦之禁”,即土民盖房,亦可盖瓦。据西阳州志的记载,经历了近半个世纪以后,盖瓦者仅十之二三。但是“火床”从永顺第一任知府袁承宠开始禁止,至第三任知县王伯龄仍在发出同样内容的告示,说明禁了十余年之后,男女混杂坐卧“火床”的情况仍较普遍。
在“改土归流”经历了200年以后,即到了20世纪40年代,土家族民居已经有了很大改变:翁姑子媳的居室已经分开;堂屋已普遍设立,并有了供奉祖先的香龛;桌凳与床也已分开,一般来了客人都在桌上用餐;十有七八已经另设炉灶,炉灶有设在厨房的,也有与“火床”共设在一间屋子的;“火床”的设置仍普遍存在,就是20世纪50—70年代的新建住宅,仍建有“火床”。及至21世纪初的今天,进入土家族聚居的山寨,还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火床”。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信息宣传部整理、编辑,更多精彩内容敬请期待下期)
本文来自【中国民族建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