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处理材料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技术地基工程
地基处理材料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技术地基工程轻型动力触探有人工与机械两种形式,采用直径为∅22〜25mm钢筋制成的钢钎,钎头呈60°尖锥形状,钎长1.8〜2.0m 8〜10磅大锤。轻型动力触探孔布置方式见表1③是否有浅部埋藏直接观察难以发现的坑穴、古墓、古井等。3) 应在坑(槽)底普遍进行:①地基持力土层的强度和均匀性;②是否有浅部埋藏 的软弱下卧层;
1天然地基的检验与验收
- 天然地基的检验方法
(1)基坑(基槽)的土质检验,应采用以下方法进行:
1) 基坑(基槽)开挖后,对新鲜的未扰动的岩土直接观察,并与勘察报告核对,注意坑(槽)内是否有填土、坑穴、古墓、古井等分布,是否有因施工不当而使土质扰动、 因排水不及时而使土质软化、因保护不当而使土体冰冻等现象。
2) 在进行直接观察时,可用袖珍贯入仪作为辅助手段。
3) 应在坑(槽)底普遍进行:
①地基持力土层的强度和均匀性;
②是否有浅部埋藏 的软弱下卧层;
③是否有浅部埋藏直接观察难以发现的坑穴、古墓、古井等。
轻型动力触探有人工与机械两种形式,采用直径为∅22〜25mm钢筋制成的钢钎,钎头呈60°尖锥形状,钎长1.8〜2.0m 8〜10磅大锤。轻型动力触探孔布置方式见表1
轻型动力触探孔布置形式 表 1 | |||
排列方式 |
基槽宽度(m) |
检验深度(m) |
检验间距(m) |
中心一排 |
<0.8 |
1.2 |
1.5 |
两排错开 |
0. 8〜2. 0 |
1.5 |
1.5 |
梅花形 |
2.0> |
2.0 |
2. 0 |
梅花形 |
柱基 |
1. 5〜2. 0 |
1.5 且不小于基础宽度 |
轻型动力触探操作工艺如图1所示。
图1轻型动力触探操作工艺流程
4)基坑(基槽)底部深处有承压水层,轻型动力触探可能造成冒水涌砂时,不宜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持力层为砾石或卵石时,且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时,一般不需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2) 在观察基坑(基槽)内是否有填土、坑穴、古墓、古井时,除了采用观察土的结构、构造、含有物等常规勘察的鉴别手段,还应注意以下情况:
1) 局部岩土的颜色与周围土质颜色不同或有深浅变化;
2) 局部含水量与其他部位有差异;
3) 坑(槽)内是否有条带状、圆形等异常带。
(3) 基坑(基槽)开挖后,为防止地基土的松动或软化,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 严防基坑(基槽)积水;
2) 用机械开挖时,应在设计基坑(基槽)底标高以上保留300〜500mm厚的保护层,保护层用人工开挖清理,严禁局部超挖后用虚土回填;
3) 地基土为干砂时,在基础施工前应适当洒水夯实;
4) 很湿及饱和的黏性土不宜拍打,不宜将砖石等材料直接抛入基坑,如地基土因践 踏、积水而软化,应将软化和扰动部分清除。
(4) 基坑(基槽)内有房基、压实路面等局部硬土时,宜全部挖除,如厚度很大,全部挖除有困难时,一般情况下可挖除0.6m 做软垫层,使地基沉降均匀。
(5) 基坑(基槽)内原有的上下水管道,宜拆除,妥善处理,防止因漏水而浸湿地基。
(6) 基坑(基槽)内有坑穴、古墓、古井或局部分布填土等松软土时,处理方法详见 2. 2 条。
2.天然地基的验收内容
(1) 核对工程性质。基础的施工位置、平面形状、平面尺寸及基础深埋;
(2) 检验槽底土质,可配合使用轻便触探等简单工具;
(3) 注意防止基底土质的扰动 注意防冻,防积水;
(4) 根据检验结果,提出对勘察成果的修改意见,对设计和施工处理提出建议,检验结果与勘察报告出入较大时应进行补充勘察测试工作。
(5)基坑检验后,应填写验收报告。对用轻型动力触探检验的工程,应将触探检验位置标在图上,注明编号,将检验击数填入相应的表内备查。
2地基局部处理
2.1松土坑、古墓、坑穴处理
松土坑、古墓、坑穴处理方法:
①松土坑在基坑的范围:
将坑中松软土挖除,使坑底及四壁均见天 然土为止,回填与天然土压缩性相近的材料。 当天然土为砂土时,用砂或级配砂石回填; 当天然土为较密实的黏性土,用3 : 7灰土分层回填夯实;天然土为中密可塑的黏性土或新近沉积黏性土,可用1 : 9或2 : 8灰土分层回填夯实,每层厚度不大于20cm。
②松土坑在基坑的范围较大,且超过基槽边沿时:
因条件限制,槽壁挖不到天然土层时,则应将该范围内的基槽适当加宽,加宽部分的宽度可按下述条件确定:当用砂土或砂石回填时,基槽壁边均应按L1 :H1=1 : 1坡度放宽;用1:9或2: 8灰土回填时,基槽每边应按b:h=0.5: 1坡度放宽;用3 :7灰土回填时,如坑的长度≤2m 基槽可不放宽,但灰土与槽壁接触处应夯实。
③松坑土范围较大,且长度超过5米时:
如坑底土质与一般槽底土质相同,可将此 部分基础加深,做1 : 2踏步与两端相接。每 步高不大于50cm 长度不小于100cm 如深度较大,用灰土分层回填夯实至坑(槽)底齐平。
④松土坑较深,且大于槽宽或 1. 5m 时
按以上要求处理挖到老土,槽底处理完毕后,还应适当考虑加强上部结构的强度,方法是在灰土基础上1〜2皮砖处(或混凝土基础内)、防潮层下1〜2皮砖处及首层顶板处, 加配4∅8〜12mm钢筋跨过该松土坑两端各1m 以防产生过大的局部不均匀沉降。
⑤松土坑下水位较高时:
当地下水位较高,坑内无法夯实时,可将坑(槽)中软弱的松土挖去后,再用砂土、 砂石或混凝土代替灰土回填,如坑底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回填前先用粗砂与碎石(比例为1 : 3)分层回填夯实;地下水位以上用3 : 7灰土回填夯实至要求高度。
⑥基础下压缩土层范围内有古墓、 地下坑穴:
(1) 墓坑开挖时,应沿坑边四周每边加宽 50cm 加宽深入到自然地面下50cm 重要建 筑物应将开挖范围扩大沿四周每边加宽 50cm;开挖深度:当墓坑深度小于基础压缩土层深度,应挖到坑底;如墓坑深度大于基层压缩土层深度,开挖深度应不小于基础压缩土层深度。
(2) 墓坑和坑穴用3 : 7灰土回填夯实; 回填前应先打2〜3遍底夯,回填土料宜选用 粉质黏土分层回填,每层厚20〜30cm 每层夯实后用环刀逐点取样检查,土的密度应不小于 1.55t/m³。
⑦基础外有古墓、地下坑穴:
(1) 将墓室、墓道内全部充填物清除,对侧壁和底部清理面要切入原土150mm左右, 然后分别以纯素土或3 : 7灰土分层回填夯实。
(2) 墓室、坑穴位于墓坑平面轮廓外时, 如L/H>1.5 则可不作专门处理。
⑧基础下有古墓、地下坑穴:
(1)墓穴中填充物如已恢复原状结构的可不处理。
(2) 墓穴中填充物如为松土,应将松土杂物挖岀,分层回填素土或3: 7灰土夯实到土 的密度达到规定要求。
(3) 如古墓中有文物,应及时报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处理。
2. 2 土井、砖井、废矿井处理
①土井、砖井在室外, 距墓础边缘 5 m以内:
先用素土分层夯实,回填到室外地坪以下 1.5m处,将井壁四周砖圈拆除或松软部分挖去,然后用素土分层回填井夯实。
②土井、砖 井在室内基础附近:
将水位降到最低可能的限度,用中、粗砂及块石、卵石或碎砖等回填到地下水位以上50cm。并应将四周砖圈拆至坑(槽)底以下1m或更深些,然后再用素土分层回填井夯实,如井已回填,但不密实或有软土,可用大块石将下面软土挤紧,再分层回填素土夯实。
③土井、砖 井在基础下或条形基础 3B或柱基2B范围内:
先用素土分层回填夯实,至基础底下2m 处,将井壁四周松软部分挖去,有砖井圈时,将井圈拆至槽底以下1〜1.5m。当井内有水,应用中、粗砂及块石、卵石或碎砖回填至水位以上50cm 然后再按上述方法处理;当井内已填有土,但不密实,且挖除困难时,可在部分拆除后的砖石井圈上加钢筋混凝土盖封口,上面用素土或2: 8灰土分 层回填、夯实至槽底。
④土井、砖井在房屋转角处,且基础部分或全部压在井上:
除用以上办法回填处理外,还应对基础加固处理。当基础压在井上部分较少,可采用从基础中挑钢筋混凝土梁的办法处理。当基础压在井上部分较多,用挑梁的方法较困难或不经济时,则可将基础沿墙长方向向外延长出去,使延长部分落在天然土上,落在天然土上基础总面积应等于或稍大于井圈范围内原有基础的面积,并在墙内配筋或用钢筋混凝土梁来加强。
⑤基础下存在采矿废井, 基础部分或全部压在废矿井上:
废矿井处理可用以下3种方法:
(1)瓶井法:将井口挖成倒圆台形的瓶塞状,通过计算可得出a和如将井口上部的载荷分布到井壁四周。瓶塞用毛石混凝土浇筑而成或用 3 : 7灰土分层夯成,应视井口的大小及计算 而定,较大的井口还应配筋;
(2)过梁法: 遇到建筑物轴线通过井口,在上部做钢筋混 凝土过梁跨过井口,但应有适当的支承长度 a;
(3)换填法:井深在3〜5m可直接采用换填的方法,将井内的松土全部挖去,用 3 : 7灰土分层夯实至设计基底标高。
⑥土井、砖井、废矿井处理方法:
可用大块石将下面软土挤密,再用上述办法回填处理。如井内不能夯填密实,而上部荷载又较大,可在井内设灰土挤密桩或石灰桩处理;如土井在大体积混凝土基础下,可在井圈上加钢筋混凝土盖板封口,上部再用素土或2 : 8灰土回填密实的办法处理,使基土内附加应力传布范围比较均匀,但要求 盖板到基底的高差h>d。
2.3 软硬地基处理
软硬地基的处理方法:
①基础下局部遇基岩、 旧墙基、大孤石、老灰土或片工构筑物:
尽可能挖去,以防建筑物由于局部落于坚 硬地基上,造成不均匀沉降而使建筑物开 裂;或将坚硬地基部分凿去30〜50cm深 再回填土砂混合物或砂作软性褥垫,使软硬 部分可起到调整地基变形作用,避免裂缝。
②基础一部分落于原土层上,一部分落于回填土地基上;
在填土部位用现场钻孔灌注桩或钻孔爆扩桩直至原土层,使该部位上部荷载直接传至原土层,以避免地基的不均匀沉降。
③基础一部分落于基岩或硬土层上, 一部分落于软弱土层上, 基岩表面坡度较大:
在软土层上采用现场钻孔灌注桩至基岩; 或在软土部位作混凝土或砌块石支承墙(或支墩)至基岩;或将基础以下基岩凿去30〜 50cm深,填以中粗砂或土砂混合物作软性褥垫,使之能调整岩土交界部位地基的相对变形,避免应力集中出现裂缝;或采取加强基础和上部结构的刚度,来克服软硬地基的不均匀变形。
④基础落于厚度不一的软土层上, 下部有倾斜较大的岩层:
如建(构)筑物处于稳定的单向倾斜的岩层上,基底离岩面不小于300mm 且岩层表面坡度及上部结构类型符合表1的要求时,此种地基的不均匀变形较小,可不作变形验算,也可不进行地基处理。为了防止建 (构)筑物倾斜,可在软土层釆用现场钻孔灌筑钢筋混凝土短桩直至基岩,或在基础底 板下作砂石垫层处理,使应力扩散,减低地基变形;亦可调整基础的底宽和埋深,如将条形基础沿基岩倾斜方向分阶段加深,做成阶梯形基础,使其下部土层厚度基本一致, 以使沉降均匀,
如建筑物下外基岩呈八字形倾斜,地基变 形将为两侧大,中间小,建(构)筑物较易 在两个倾斜面交界部位出现开裂,此时在倾斜面交界处,建.(构)筑物还宜设沉降缝分开。
下卧基岩表面允许坡度值 表1
上覆土层的承载力标准值Fk (kPa) |
四层和四层以下的砌体 承重结构,一层和一层 以下的框架结构 |
具有15t和15t以下吊车的一般单层排架结构 | |
带墙的边柱和山墙 |
无墙的中柱 | ||
≥150 |
≤15% |
≤15% |
≤30% |
≥200 |
≤25% |
≤30% |
≤50% |
≥300 |
≤40% |
≤50% |
≤70% |
注:本表适用于建筑地基处于稳定状态,基岩坡面为单向倾斜,且基岩表面距基础底面的土层厚度大于0.3m时。
3天然地基的防护
天然地基的防护主要是指在基槽施工时应保持地基土的天然状态,避免对地基土扰动、受水浸泡、冻胀等。具体做法如下:
(1) 开槽时应预留20〜30cm保护层,保护层应采用人工清除,防止对地基土扰动 禁止超挖。
(2) 雨期施工时应有必要的排水设施,防止泡槽。
(3) 冬期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冻措施,现场应配置草垫、麻袋等材料,防止对地基 土冻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