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一般违约情形怎么赔偿?合同违约后的完全责任
合同中的一般违约情形怎么赔偿?合同违约后的完全责任北京蓝秦律师刑事法律服务团可得利益损失又称为消极损失。可得利益是指,受害人在履行后本来可以获得的,因违约而无法获得的利益,即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纯利润。具体包括了生产利润、经营利润、转售利润三种。在主张可得利益损失时,不仅要证明有违约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还要对以下几点进行证明:第一,可得利益是未来的利益。即违约行为发生时,利益并未为当事人享有,是必须通过合同的实际履行才能得以实现;第二,可得利益必须具有一定的确定性,而不能是当事人主观臆想的。即,这种利益已经具备了一定现实的条件。例如,当事人已经为履行合同做出了一定准备,可得利益具有转化为现实利益的条件。此外,确定性要求该种利益应该是可以被金钱衡量的。第三,可得利益具有预见性。其特指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希冀通过履行合同获得的利益。任何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利益均非可得利益。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微信公众号”
对于违约后赔偿损失的范围,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在无法律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适用完全责任。所谓完全责任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是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该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该条规定的就是完全责任,具体包括了“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什么是实际损失?
实际损失又称积极损失,具体包括了信赖利益损失与固有利益损失两种。信赖利益损失包括,费用支出、丧失交易机会的损失、因违约导致的自己对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在实践中,主张可得利益损失的举证及其困难的,所以债权人主张信赖利益不失为一种很好的选择。
什么是可得利益?
可得利益损失又称为消极损失。可得利益是指,受害人在履行后本来可以获得的,因违约而无法获得的利益,即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纯利润。具体包括了生产利润、经营利润、转售利润三种。在主张可得利益损失时,不仅要证明有违约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还要对以下几点进行证明:
第一,可得利益是未来的利益。即违约行为发生时,利益并未为当事人享有,是必须通过合同的实际履行才能得以实现;第二,可得利益必须具有一定的确定性,而不能是当事人主观臆想的。即,这种利益已经具备了一定现实的条件。例如,当事人已经为履行合同做出了一定准备,可得利益具有转化为现实利益的条件。此外,确定性要求该种利益应该是可以被金钱衡量的。第三,可得利益具有预见性。其特指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希冀通过履行合同获得的利益。任何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利益均非可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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