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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管理操作: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宝典

劳动用工管理操作: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宝典4. 用人单位还应注意在公示后增加一些劳动者反馈的途径,如意见箱、座谈会等,便于在公示的同时使用人单位及时了解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促进企业规章制度不断完善。(2)采取发放资料的方式进行公布,如以手册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劳动者发放规章制度相关材料,确保劳动者阅读后给予反馈或在领取单上签字确认。2. 作为企业规章制度适用对象的全体劳动者应当对规章制度的内容充分了解,这就要求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必须经过法定的公示程序,未经合理的公示程序,不能约束劳动者。3.实践中,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公示方式。常见的合规公示方式如下:(1)采取集体学习的方式进行公示,即组织全体劳动者集中学习、培训制度内容,须注意制作学习培训签到表让劳动者签名确认。

劳动用工管理操作: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宝典(1)

劳动用工管理操作: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宝典(2)

劳动用工管理操作: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宝典(3)

误区37

用人单位通过OA办公网络向劳动者公示规章制度,是否有效?

合规建议

1. 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2. 作为企业规章制度适用对象的全体劳动者应当对规章制度的内容充分了解,这就要求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必须经过法定的公示程序,未经合理的公示程序,不能约束劳动者。

3.实践中,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公示方式。常见的合规公示方式如下:

(1)采取集体学习的方式进行公示,即组织全体劳动者集中学习、培训制度内容,须注意制作学习培训签到表让劳动者签名确认。

(2)采取发放资料的方式进行公布,如以手册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劳动者发放规章制度相关材料,确保劳动者阅读后给予反馈或在领取单上签字确认。

4. 用人单位还应注意在公示后增加一些劳动者反馈的途径,如意见箱、座谈会等,便于在公示的同时使用人单位及时了解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促进企业规章制度不断完善。

误区38

劳动争议是否适用约定管辖?

合规建议

1.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均没有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约定管辖的规定来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的约定管辖,因此,劳动关系双方即使有关于约定管辖的合同条款,也会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2. 如何判断劳动合同履行地?实践中,一般认为劳动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类型,合同履行地应当指的是合同约定的履行义务地点,主要指合同标的物交付地。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义务是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是支付工资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因此,劳动合同履行地即是劳动义务的交付地。

3. 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误区39

用人单位能否全额扣除违纪劳动者的工资?

合规建议

1.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 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违纪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使管理自主权理应得到支持。但是,该项权利并不能剥夺劳动者提供劳动而应当获得的工资。即使劳动者的违纪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扣除损失。

误区40

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是否就可以直接改变劳动者的薪酬?

合规建议

1.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所以,企业可以对劳动者的岗位和薪资进行包括降职降薪在内的调整。

2.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如果用人单位因疫情影响或者订单压缩等外部原因通过民主程序制定降薪方案,是不是就当然适用于劳动者本人呢?实践中,答案是否定的。这是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 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将经民主程序表决通过的降薪方案交与员工协商并签字确认,将方案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 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宝典(四)

●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宝典(五)

●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宝典(六)

●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宝典(七)

●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宝典(八)

编辑丨邱曼

劳动用工管理操作: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宝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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