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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与经营地可以分开吗?经营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一个地区的相关重要法律问题

注册地与经营地可以分开吗?经营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一个地区的相关重要法律问题三、劳动仲裁机构的选择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选择及保险待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以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无论是注册地还是生产经营地,都应该选择保险所在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注册地与经营地可以分开吗?经营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一个地区的相关重要法律问题(1)

很多公司的经营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一个地区,尤其是具有跨地区施工、流动性大等特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是突出了这一点。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等职工存在工伤保险参保地选择、工伤后选择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及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等问题。本文将对此做一梳理。

一、参保地点选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为其参加工伤保险。

所以,用人单位应优先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没有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选择及保险待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所以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无论是注册地还是生产经营地,都应该选择保险所在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三、劳动仲裁机构的选择

在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如果公司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时,那么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此时劳动仲裁机构是选择单位注册地还是生产经营地?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所以职工可以自行选择单位注册地还是生产经营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四、诉讼法院的选择

劳动仲裁以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选择到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职工可以自行选择单位注册地还是生产经营地所在法院。那么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比如哪个地方交通更加便利、更为熟悉就选择哪里。但如果单位和职工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换言之,谁先起诉将决定诉讼法院最终花落谁家。

以上就是经营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一个地区发生工伤后的几次重要选择。可以点赞收藏或转发给需要的人。

左少林律师,具有七年法律从业经验,代理劳动纠纷、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及执行。欢迎关注,多听法律少见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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