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千万不要买这些房子了
秦皇岛市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千万不要买这些房子了大棚房危害巨大不论购买“大棚房”或购买大棚后自建房屋,违法建筑物的相关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自建“大棚房”的,建房人还应依法承担上述相关法律责任。此前,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发布《关于彻底清理整治“大棚房”的公告》,据悉,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全省各市、县已全面启动清理整治“大棚房”工作。近年来,在我省发现个别企业和人员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名,擅自改变农业用途,在大棚内部或附近建设居住、休闲等性质房屋;有的建成后出售、出租,有的引诱、蛊惑他人购买大棚后自建房屋。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违法破坏耕地情形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月24日上午,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调度推进会。抚宁区、昌黎县、北戴河区局分别汇报了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和整改情况,通报了秦皇岛市“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情况。
什么是大棚房?大棚房”是指本来用于发展农业在耕地上建设的大棚,却被非法转卖或以租代售,再通过建设违建的方式来增加居住功能的蔬菜大棚,有的地方俗称为"大棚别墅"、"大棚房"。
会议要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存在的问题排查清理到位,整改整治到位,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严厉查处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
全省彻底清理整治
此前,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发布《关于彻底清理整治“大棚房”的公告》,据悉,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全省各市、县已全面启动清理整治“大棚房”工作。
私建“大棚房”违法近年来,在我省发现个别企业和人员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名,擅自改变农业用途,在大棚内部或附近建设居住、休闲等性质房屋;有的建成后出售、出租,有的引诱、蛊惑他人购买大棚后自建房屋。
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违法破坏耕地情形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购买大棚房不受法律保护不论购买“大棚房”或购买大棚后自建房屋,违法建筑物的相关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自建“大棚房”的,建房人还应依法承担上述相关法律责任。
大棚房危害巨大
1.大棚房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违章建设,改变了土地性质,破坏土壤生态,阻碍了农业生产。
2. 大棚房非法转卖、以租代售后,使农民失去了耕地,生活失去保障,侵害农民的切身利益。
3.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危害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4. 在农用地上建设“大棚房”不仅造成对宝贵耕地资源的破坏,而且还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举报方式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既需要政府部门的强力监管和严厉打击,也需要广大群众认清其危害性并予以支持配合。“大棚房”属于违法产物,请有关人员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维护自身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自觉远离抵制“大棚房”。对发现的“大棚房”问题违法线索,可拨打“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依法如实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