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学生综合学分制
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学生综合学分制2、构成:定义:将学生在校期间和实习期间的学习、实习效果和操行表现量化为分数即为学分。组 员: 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团委书记、就业办主任、各系主任执行科室:教务处、政教处、团委、就业办、教学部1、学分制:
中职学校学生在校学分方案(可参考)
一、指导思想为培养学生优良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加强学生思想品德修养、提高学生专业就业能力,自本学期开始,教务处、政教处、团委和就业办联合制定学生综合学分制。通过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操行评定,将考评成绩转化为综合学分,以学分的形式直观展现学生的学习效果、道德修养与日常行为表现,达到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增强学生遵规守纪自觉性的目的,促进良好学风和校风的形成。
二、组织机构组 长: 校长
副组长: 副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
组 员: 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团委书记、就业办主任、各系主任
执行科室:教务处、政教处、团委、就业办、教学部
三、学分制结构
1、学分制:
定义:将学生在校期间和实习期间的学习、实习效果和操行表现量化为分数即为学分。
2、构成:
学分制总体分三部分:学业分、德育分、和实习分。每位学生三年总学分为360分。分两个阶段:前两学年为第一阶段,总学分为300分,其中学业分180分,德育分120分;第三学年为第二阶段,总学分60分,就业学生设为实习分,对口升学学生设为德育分。
3、执行科室:
综合学分制由教务处、政教处、团委、就业办共同制定,德育分由政教处、团委制定考核;实习分由就业办制定考核。执行科室指导各部具体落实,各部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班主任、学生自治会共同参与配合实施。
4、学分与相关荣誉取得:
1、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分必须达到本学期(年)应得学分的80%;
2、授予"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的学分,必须达到本学期(年)应得学分的60%;
四、学分制的应用:1、前两学年总学分达到220分及以上为学业合格,第三学年学分达到40分为实习德育合格,两个阶段都合格后方可如期取得毕业证,学校按学分高低优先安排优质岗位。
2、留级重修:(1)第一学年学分达不到75分,第二学年达不到150分需留级重修,重修学年的教学分和德育分归零重积;(2)留级重修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3)不按规定留级重修的,劝其退学。
3、肄业:两学年学分高于150分低于220分有两种选择:(1)留级重修,按前款规定执行;(2)肄业离校:离校后顶岗实习期间(一年内)除实习德育分达到40分外,还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成绩达到规定学分220分,发给毕业证书;达不到者,需继续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直至达到规定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证书。
六、进度安排1、制定实施办法,组织教师会议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对学分制的认识,初步实施学分制。
2、对实施情况进行初步总结、完善,查漏补缺实现学分制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全面实施学分制,使之成为调动学生学习的方法和评价学生学业水平的标准。
考核细则(一)、学业分1、教学学分(180分)
学生在校期间(2-3年)总教学学分为180分 ,由专业课学分、文化课学分,公共课学分、阅读学分四部分组成。对口和就业按不同的原则分配学分,其中对口各专业以高考为原则进行分配,就业各专业以本专业资格证为方向分配学分,阅读学分全校统一,其学分比例分配为:
对口升学其中对口升学专业以上四项分别占41.7% ,38.3% ,10% , 10%,计合学分75分、69分、18分、18分;就业专业以上四项分别占50%,20% ,20% , 10%,计合学分90分、36分、36分、18分。
(1)对口升学专业:基本依据对口高考中专业课与文化课所占比例确定。其中专业课在校期间总学分为75分,专业课各科按在高考中所占分值比例核算;文化课在校期间总学为69分,语文、数学、英语分别为23分;公共课18分。各项内部科目学分设置原则上按学时比例分配。各科目学分按在校期间学期数进行再分配,原则上平均核算,最后确定每学期每科多少学分。
(2)就业各专业:按照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就业各专业实行双证制,即在校期间都要拿到本专业相关资格证书,在校期间课程也按此原则设置。专业课学分为90分,文化课学分为36分(上述学分可根据专业情况确定学分),公共课36分。各项内部各科目学分设置基本按学时比例设置。各科目学分按在校期间学期数进行再分配,原则上平均核算,最后确定每学期每科多少学分。
(3)公共课学分:使用统一教材的公共课的学分相同。
(4)阅读学分:由图书室教师专门负责,根据学生借阅使用图书情况和读书笔记情况取得。
2、教务处执行的德育学分
涉及到正课时间段的德育学分(课堂表现)由教务处安排所有任课教师执行。
课堂学习状态考评由任课教师实施,考评内容包括学生的迟到早退、请假、趴课、玩手机,顶撞老师以及其他课堂违纪情况,依政教处制定的《德育学分实施方案》扣分标准执行,交各教学部教务部门汇总后,由政教处纳入学生德育考核分进行核定取分。
3、学生单科学分的确定:
(1)、单科学分(文化课、专业课、公共课)计分方法:
单科学分 =科目学分×(期末×40% 期中×30% 30%平时考查分)/100 。
期中、期末成绩、平时考查分分占30% 、40%、30% 。
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百分制,期末、期中、平时考查分按比例相加后达到60取得学分,再按上述公式进行计算后取得该课程学分;低于60分,没有学分,需要进行补考或重修,考试合格后取得基本学分。基本学分按学科学分的60%计算。
(2)、平时考查分计分办法:平常考查分主要包括平时考试、课堂提问、作业完成情况等小组教学法任务完成情况,按百分制由各任课教师依照规定负责给学生打分。
技能型考核课程制定考核标准后参照理论考试学分计算方法计算学分。
4、未取得学分的补考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取得合格学分,需要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补考;补考未及格者,在最后一学期毕业时进行第二次补考。补考后成绩合格的按学分60%给予学分。
(二)德育分前两学年德育总分120分,其中政教处考核80分,团委考核40分。每学期统计汇总一次,政教团委每学期各按满分100分操作统计,当学期德育分=政教德育分╳ 20% 团委德育分╳10%。
加分细则
1、表现突出加分
(1)积极向学校举报如:故意毁坏公物、预谋打架、夜不归宿、偷盗勒索、抽烟、喝酒、赌博等重大违纪事件,一经查实,酌情一次加1-3分。
(2)做好事如:清扫办公室、搬运工具、拾金不昧等,酌情加1-3分。
(3)参加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一次加3分。
(4)在献爱心活动中,捐物、捐款酌情加1-3分。
(5)按时参加学校社团活动,每大周加2分。
(6)积极向广播站投稿,并被采纳每人次加1分。
以上每项奖励分数,均须学校教师或学校部门到系部政教处签字登记,方可有效。
2、获奖加分
奖励在相同项目中不能重复加分,取最高分加分 以上每项奖励分数均须学校教师或学校部门签字证明,到系部政教、团委处登记方可有效。
3、承担学校工作任务加分
(1)承担校级学生会、团委工作的学生每学期加6-8分。
(2)承担学校国旗班等集体任务每学期加6-8分。
(3)积极加入学校组织的各种社团凭成员证加3-5分。
(4)承担系部学生会成员每学期加3-5分,承担班级班委会成员每学期加2-4分。
4、班主任可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班主任手中掌握15分,随时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
5、每学期德育学分累计奖励加分达到相当分值的,按下表所列标准进行奖励。
学期学分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学生,方有资格参评该学期文明标兵和德育标兵。
减分细则
1、违纪处分减分:根据《学生违纪处理条例》,学生违纪作如下相应减分处理:
(1)受到警告处分,减10分;(3)严重警告,减15分;(4)记过,减20分(5)留校察看,减25分。
2、出勤:
(1)凡集体活动(正课、自习课、实习实训、两操、升旗仪式等),无故旷课、缺勤,每人次减5分,
(2)迟到、早退,每人次减3分;
(3)请假每天扣除0.5分(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3.纪律:
(1)在课堂随意走动、说笑打闹、吃东西、趴课、做与学习无关的小动作、扰乱课堂秩序等行为,一人次减2分
(2)上课收听音频设备、玩手机、编发短信,一人次减3分,当场没收学期末归还
(3)顶撞老师、不服从老师管理,一人次减5分
(4)楼道内(或宿舍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踏坐课桌、窗台,一人次减2分
(5)故意损毁公物,一人次扣10分,并加倍赔偿损失
(6)班级值日未按时清扫、清扫不彻底,一次减2分
(7)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乱倒饭菜,乱泼脏水者,一人次减2分
(8)在墙壁 上乱涂乱画或踩脚印者,一人次减2分
(9)在大型活动、集会、排队时搭肩挽臂,嬉笑打闹,拥挤加塞,每人次减2分
4、仪容仪表:
(1)个人穿着不整洁、留指甲、描眉画眼、涂脂抹粉,一人次减2分
(2)学生在校不佩戴胸卡每次扣1分,冒用或者是借用他人胸卡每次减2分
(3)男生头发前不过眉、后不过领、侧不过耳,不染发,不烫发;女生头发不烫,不染,不披肩;违规者,每次减3分
(4)佩戴耳钉、耳环、手镯、项链等饰物者每次减2分
(5)穿无袖背心、短裤以及拖鞋进入教室及公共场所每次减2分
(6)着装挽袖、卷裤脚、带歪冒、披衣、敞怀者每次减2分
(7)骂人、说脏话等语言不文明行为,每人次减2分
5、宿舍:
(1)住宿生无故晚归每次减3分。
(2)在宿舍不按时休息或者起床、大声喧哗者每次减2分;
(3)内务卫生评比为差等的宿舍全体每次减3分,值日生减5分,个人床铺及用品脏、乱每人次减3分。
(4)宿舍发现烟头,责任人减2分,发现酒瓶,责任人减5分;找不到责任人宿舍成员每人扣3分。
(5)宿舍内违规接电使用电器者,除没收电器外,每次减5分。
(6)无意损坏寝室物品除照价赔偿外减责任人2分,找不到责任人,宿舍成员每人扣1分,宿舍成员均摊赔偿损坏物品。故意损毁公物,每次扣10分,并加倍赔偿损失。
(7)未经公寓管理人员同意留宿非本公寓内住宿人员,每次减20分。
6、两操:
(1)集合时搭肩挽臂,说笑打闹,拥挤加塞,每人次减2分;
(2)走操、退场拖拉、阻塞退场队列,每人次减2分;不喊口号每人次减2分;
(3)不听老师口令做动作每人次减1分;
(4)步伐不整齐每人次减1分;
(5)集合迟到,一人次减3分。
7、学校红线:
(1)抽烟、喝酒每次减20分;
(2)制作、携带管制刀具者,每次减30分;
(3)辱骂师长,每次减20-40分;
(4)谈恋爱,每次减20-40分。
(5)传播淫秽书刊、图片、视频等行为者,每次减20-40分。
8、有下列行为者,直接开除学籍:
(1)打架情节恶劣;
(2)夜不归宿;
(3)偷窃、勒索;
(4)冲撞殴打师长。
三、德育分的考核程序和管理(1)、学生德育学分基础分根据考核标准,按照每周班级小结、系部汇总,每月向政教处、团委汇总成绩。
(2)、每周班会上公开评定。减分20分者,由个人、学委会(定期轮换)、老师共同进行情况分析、加以改正。对加分超过10 分者提出表扬,并请其介绍经验。这种做法主要是加强学生的自觉性。
(3)、各系部每月初报班级学分考核结果,标明应表扬和处分的学生,并将班级等级原始材料同时交到系部政教处存档,系部政教处每月定期进行通报和公示,并上报学校政教处和团委。
四、实习学分招生就业办主要负责对学生的拓展训练、社会实践、顶岗实习等学习状态的考评,配合学校实行学分制。
学分设定
(1).拓展训练15分、社会实践5分、顶岗实习40分。三项共计60分。
(2).根据学生得分情况确定实习等级:55—60分为优秀;46—54分为良好;40—45分为合格;40分为红线,40分以下为不合格。
(3).加分项,主要指在实习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或在实习过程中为企业进行了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及小发明等有企业证明材料的,优秀毕业生优先安排工作岗位。
扣分细则
1、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实习纪律,有事有病应履行请假手续,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不履行请假手续每次扣2分。
2、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工一次扣3分,累计3次扣除本次项目分值。
3、个人内务宿舍:
(1)内务卫生评比检查为差等的宿舍全体每次减1分,值日生加减2分,个人床铺及用品脏、乱每人次减1分。
(2)宿舍发现烟头,责任人减1分,发现酒瓶,责任人减1分;找不到责任人宿舍成员每人扣0.5分。
(3) 损坏寝室物品除照价赔偿外减责任人1分,找不到责任人,宿舍成员每人扣0.5分,宿舍成员均摊赔偿损坏物品。
(4) 未经公寓管理人员同意留宿非本公寓内住宿人员,每次减1分。
4、日常行为规范
(1)抽烟喝酒每次扣2分
(2)顶撞辱骂带队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生活秩序的每次扣5分
(3)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每次扣处5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违纪处理
(4)擅自离岗、夜不归宿、通宵上网、每次扣除5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违纪处理
(5)偷窃、勒索、打架、滋事、成立帮派团伙触犯法律交公安机关处理。学校分值全扣除
5、实习中要随身携带实习笔记作好记录。按要求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按要求填写实习日志,实习结束后,每个同学要求整理一份实习报告
说明:
1.每个项目平均学分触碰到红线,班主任老师及时约谈学生及家长,共同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争取达到合格分数线。
2.对于三年制实习学分不足40分者;视为实习不合格,作如下规定:
第一、不准参加技能等级考试,不予推荐就业;
第二、实习评为差等的按照第一条处罚外,缓发毕业证一年,一年后实习学分达到合格方可下发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