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怎样判的(还记得乌苏里船歌那场官司吗)
江歌案怎样判的(还记得乌苏里船歌那场官司吗)7月28日,北京《中国音乐学》《中央音乐学院学报》《音乐研究》《中国音乐》四家音乐学术刊物在中央音乐学院举办了一场学术座谈会,邀请首都音乐界、法律界37人参加会议,专门研讨“船歌”著作权案各方意见。本报评论版再次刊发争论各方、各位专家有代表性的意见。赞同与反对的意见看来不可调和。5月6月发表的专家群众争鸣文章中采取中间立场的也不在少数。中国音协党组书记、民族音乐学家冯光钰为本报撰文《“编曲”与“作曲”孰高孰低》,在同意此歌为改编的前提下,提出“编曲”水平不比“作曲”创作贡献小、水平低的观点。意在调和双方当事人不要太计较歌曲署名权改编与原创问题。然而,调和派一些人主张停止官司的意见,已经制止不了双方激烈的争辩。音乐理论家、音乐学家绝大多数支持原告方,作曲家半数人支持被告方,也有刘文金、金湘等一部分作曲家支持原告方。十多篇专家学者争鸣文章充分发表了大家的不同意见。连续4个多月的争鸣讨论7月方接
文 |傅显舟
由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教授吕绍恩撰写的《看谱打官司》一文,登载于2003年4月11日《音乐周报》评论版,文章配上了7首与官司相关的简谱歌单作为证据,图文并茂,几乎占据四开大报一个版面,来说明《乌苏里船歌》与赫哲族民歌的关系。我作为当时该版的编辑,编发了这篇文章。一场“船歌”著作权官司的报刊争鸣由此引发,持续数月一直到北京高院开庭,原告方赫哲族四排乡政府最终胜诉。这一民歌维权案件成为有全国影响的重大新闻。
事情起因于我国选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茉莉花》《乌苏里船歌》两首民歌,其中《乌苏里船歌》署名郭颂、胡小石词,汪云才、郭颂曲,没有民歌出产地赫哲族、赫哲乡什么事。此事引发当地群众、文化部门与政府的愤怒。2002年,黑龙江省赫哲族四排乡政府把黑龙江省音乐家协会主席、歌唱家郭颂等人告上法院,称他署名《乌苏里船歌》词曲作者是侵权,侵犯了歌曲旋律改编自赫哲族民歌的署名权。官司打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郭颂与赫哲族四排乡打官司,本来不关媒体与《音乐周报》什么事情。记得2003年3月我从重庆过完春节回到北京上班,编前会讨论的是每年3·15打假的相关选题。我提起中央音乐学院教授田联涛来过一个电话,说到郭颂败诉之后,在中国音协下属的《中国音乐信息》连续发表汪立三、丁鸣、陈受谦等支持他观点的文章,而支持赫哲乡原告意见的田联涛的文章头一年7月已寄到《中国音乐信息》,却迟迟不见发表。如此一边倒地支持郭颂的媒体行为很不正常,影响舆论公正、学术公正与司法公正。田先生希望《音乐周报》作为音乐专业媒体介入郭颂“船歌”一案的报道,予以关注与支持。
本报编辑部同仁与领导一致同意本报评论版介入此事,展开争鸣。用事实说话,拿出证据、讲出道理来,说明原告、被告双方谁是谁非的理由。由评论版编辑负责组织双方不同意见的稿件开展争论,辨明是非,为北京高院司法判案提供专业证据。于是本报评论版首先在2003年3月21日刊发了田联涛的稿件《乌苏里船歌,对面的声音你听一听》,作为“船歌争鸣”稿件的第一篇,随后发表了第二篇争鸣文章——吕绍恩的《看谱打官司》。
田联涛的文章讲明了“船歌”事件的原委。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听取专家乔建中、刘文金、王民基三位意见,判定“船歌”为改编不是创作。而三位专家是从原告、被告一致认可的10名专家中挑选出来的,是音乐理论、作曲界意见的代表。但郭颂不服判决,上诉到北京高院,同时组织支持他的人写文在媒体发表。吕绍恩的文章通过一首器乐曲与七首简谱歌曲(含郭颂“船歌”)音乐曲调的相似分析,来证明所有7首歌曲旋律相似性皆源于赫哲族民歌母体“想情郎”。随后两篇反驳文章——上海音乐学院作曲家朱践耳的《‘船歌’一案五点质疑》和上海音乐学院教授桑桐的《〈乌苏里船歌〉是改编曲吗?》相继在本报发表。
朱践耳的文章从作曲专业的角度认为引用取材民歌的音乐作品太多,本该鼓励,都成“被告”,侵权会成国际笑话。况且著作权法主要是保护个人著作权不受侵犯,民歌没有署名者、没有个人著作权人,谁是原告?民歌著作权立法目前尚未成熟、没有颁布。署名纠纷只是一个学术问题,根本到不了上法院的层次。桑桐文章也强调“船歌”是创作不是改编。随后5月2日发表的韩鸣高《‘船歌’署名淡化为好》文章,也赞同朱践耳的意见。他认为郭颂从“船歌”收获很多,赫哲乡从“船歌”收获更多。这首歌让赫哲族出了名,促进了旅游经济、地方经济,地方应该感谢郭颂才对。单凭赫哲族几首原始民歌,全国能流传开吗?
赞同与反对的意见看来不可调和。5月6月发表的专家群众争鸣文章中采取中间立场的也不在少数。中国音协党组书记、民族音乐学家冯光钰为本报撰文《“编曲”与“作曲”孰高孰低》,在同意此歌为改编的前提下,提出“编曲”水平不比“作曲”创作贡献小、水平低的观点。意在调和双方当事人不要太计较歌曲署名权改编与原创问题。然而,调和派一些人主张停止官司的意见,已经制止不了双方激烈的争辩。音乐理论家、音乐学家绝大多数支持原告方,作曲家半数人支持被告方,也有刘文金、金湘等一部分作曲家支持原告方。十多篇专家学者争鸣文章充分发表了大家的不同意见。连续4个多月的争鸣讨论7月方接近尾声。
7月28日,北京《中国音乐学》《中央音乐学院学报》《音乐研究》《中国音乐》四家音乐学术刊物在中央音乐学院举办了一场学术座谈会,邀请首都音乐界、法律界37人参加会议,专门研讨“船歌”著作权案各方意见。本报评论版再次刊发争论各方、各位专家有代表性的意见。
北京高院随后开庭判案,维持中级法院原判,“船歌”署名创作郭颂败诉。本报刊发的《看谱打官司》等文章成为高院当庭断案的证据之一,由此也开了国内著作权官司报刊举证的一个先例。这一系列文章的发表充分发挥了报刊舆论监督在法治社会处理专业案件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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