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富海科创板上市:研发成效待提高
中科富海科创板上市:研发成效待提高不过,从研发成果来看,通达海的研发能力似乎稍显不足。截至通达海招股书签署日,即2021年6月30日,通达海只有1项发明专利,另外拥有98 项软件著作权,并拥有 30 项软件产品证书。而在2020年通达海的可比公司里,华宇软件新增发明专利4项,新增软件著作权216项;太极股份新增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共24项,新增软件著作权194项;榕基股份新增软件著作权43项。通达海表明,其公司是依靠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形成的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备成熟的研发体系和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持续进行自主创新。研发竞争力不强?根据通达海招股书,此次通达海拟募集资金10亿元,7成以上资金将用于智能化司法办案和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以及1个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余资金将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三个建设项目的总研发费用仅为1.11亿元。但是,通达海在招股书中显示,“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另外,报告期内
来源:每商网
撰文:曾茜
近期,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或“公司”)更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其进行的二轮问询。深交所就通达海的业务模式、同业竞争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等十五个问题进行了问询。
每日商业报道(www.bizvcw.com)了解到,通达海是一家专注于为法院等客户提供电子政务领域信息化建设的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包括:软件产品开发、智能终端、技术服务、运维服务和平台运营。此外,通达海还基于法院信息化建设,为其提供配套的司法辅助服务。
研发竞争力不强?
根据通达海招股书,此次通达海拟募集资金10亿元,7成以上资金将用于智能化司法办案和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以及1个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余资金将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三个建设项目的总研发费用仅为1.11亿元。但是,通达海在招股书中显示,“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
另外,报告期内,通达海的研发费用虽然有所增加,但是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却在减少,2019-2021年年度研发费用占比分别为23.62%、21.04%、20.22%。
通达海表明,其公司是依靠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形成的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备成熟的研发体系和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持续进行自主创新。
不过,从研发成果来看,通达海的研发能力似乎稍显不足。截至通达海招股书签署日,即2021年6月30日,通达海只有1项发明专利,另外拥有98 项软件著作权,并拥有 30 项软件产品证书。而在2020年通达海的可比公司里,华宇软件新增发明专利4项,新增软件著作权216项;太极股份新增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共24项,新增软件著作权194项;榕基股份新增软件著作权43项。
深交所问询行政处罚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通达海的 5 家分公司及 2 家控股子公司共发生过7 起因税务引起的行政处罚,而通达海总共有 5 家控股子公司,8 家分公司。
针对这一情况,深交所要求通达海说明其在报告期内,超过50%的子公司、分公司存在税务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合理性,并对通达海是否具有有效控制其下属机构财务、人员、业务、机构的能力以及是否制定有效内部管控措施表示质疑。
每日商业报道(www.bizvcw.com)梳理发现,这7起税务行政处罚均为通达海的子公司及分公司因税务申报延迟或丢失发票等导致的,违法情节显著轻微,处罚金额最高为 200 元,罚款金额低,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并且处罚不涉及导致通达海子公司或分公司吊销相应执照或暂停营业资格的情形。
通达海表示,这主要是因为相关办事人员粗心大意才会造成多起税务行政处罚。为此,通达海制定了《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税务管理制度》等管控子公司的制度,希望能够有效对子公司、分公司进行管控。
其中,通达海的税务管理制度中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前 2 个工作日内进行税费申报工作,并及时跟踪扣款进度,以免造成滞纳金及行政处罚。 …… 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对未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导致被税务部门行政处罚的,除责令写出检查外,视情节严重罚款 200 至 1000 元;对未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导致滞纳金,罚款100 元。”
行业增长空间不小
招股书显示,2019-2021年度,通达海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45亿元、3.37亿元、4.50亿元,仍然呈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此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 127.31万元、7 286.38万元、9 086.87万元。
报告期内,通达海的主要收入来源于信息化建设业务,主要包括软件产品开发、智能终端、技术服务、运维服务、平台运营五类业务。其中,通达海信息化建设收入分别为2 630.64 万元、29 954.31 万元及40 259.5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2.47%、88.96%及 89.45%,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在政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基础信息资源库、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等多个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电子政务市场规模处于不断增长趋势。2020年我国电子政务市场规模为3682亿元。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商产业研究院预计2022年我国电子政务市场规模将超4000亿元。
通达海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法院信息化建设,围绕“智慧法院”的建设,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品序列,可以提供“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四大类的核心产品,产品覆盖法院信息化相关的大部分流程。在智慧审判领域,通达海的基础型软件“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总计覆盖了全国989 家法院,占法院总数的 28.22%,市场占有率全行业第二。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报告期内通达海直接来源于法院客户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5.76%、61.22%及 47.80%。法院整体的信息化发展战略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及业务发展会产生较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