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的生平评论(词坛巨龙辛弃疾)
辛弃疾的生平评论(词坛巨龙辛弃疾)
- “君看幼安气如虎”——辛弃疾的生平
- 辛弃疾是中国文学史上杰出的爱国词人。他和陆游的同时出现,标志着南宋爱国主义诗词的最高成就。他继承并发扬了苏轼的豪放词风和南宋初期爱国词人的英雄气概,进一步扩大了词的题材,丰富了词的表现手法,形成了独特的风格,把豪放词推向一个高峰。他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 辛弃疾生当南宋中叶。这一时期,宋金对峙,民族矛盾尖锐,中原人民的抗金要求不断高涨。北方女真贵族不仅残酷剥削压迫中原人民,而且时时向南侵略。而南宋王朝则偏安于江南,苟且偷生,软弱退让。辛弃疾则力主收复中原,统一祖国。他一生的生活和创作,无不打着深刻的时代印记。
- 辛弃疾(1140—1207),字幼安,号稼轩,历城(今山东济南)人。他的一生,可分如下四个时期。
- 第一个时期:23岁以前。
- 辛弃疾出生时,宋室南渡已13年,山东已被金人占领。父早卒,他由祖父抚养长大,受祖父民族气节和爱国思想影响较深。后接受祖父派遣,借参加进士考试机会,两次去燕京察看敌人的虚实,为军事起事作准备。1161年金人大举南侵,中原人民乘机奋起抗金,济南农民耿京聚众20余万揭竿而起,威震八方。辛弃疾集合2000余人,加入耿京起义队伍,并在军中掌书记,与耿京共议军事。完颜亮南侵失败后,劝耿京“决策南向”,与南宋王朝联系,以便共谋恢复大计。1762年,耿京派辛弃疾等奉表归宋。宋高宗召见后,授辛弃疾承务郎、天平节度使掌书记,委任耿京为天平节度使。不料,辛弃疾从南宋北归时,义军叛徒张安国等已谋杀耿京,率部分军队降金。辛弃疾得知,义愤填膺,毅然率50骑直趋5万敌众的金营,将正在与金将饮酒的张安国擒获,押回南宋朝廷斩首,沿途召集义军万余人投宋。这一义举,得到宋高宗的称赞,改差江阴签判,辛弃疾年方23岁。
- 第二个时期:24岁至42岁。
- 辛弃疾南归后,辗转任职于江淮两湖间,近20余年。他先后作过江阴签判、建康通判、滁州知州、江西提点刑狱、京西转运判官、知江陵府兼江南西路安抚使、湖北湖南转运副使等地方官,一度当过司农主簿、仓部郎官、秘阁修撰和大理少卿等中央官吏。由于调动过频,难有建树。但他报国之情旺盛,利用职守,为统一祖国、恢复失地而不停呼号筹措。1168年,他不顾职务卑微,作《美琴十论》,进奏孝宗,分析宋金形势,提出抗金恢复大计,期望孝宗坚定抗战信心,但未受重视。后虞允文为相,他又上呈《九议》,提出九项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议虞允文积极筹措恢复大业,但仍然是置而不用。然而,辛弃疾在出任地方官时,仍然作了许多利国利民的好事。知滁州时,他实行“宽征薄赋,招流散,教民兵,议屯田”(《宋史·辛弃疾传》)等一系列开明政策,使滁州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在湖南安抚使任上,曾“以官米募工浚筑陂塘”(《宋会要》152卷《水利》4),兴修水利,赈济灾民,还曾创建一支“雄镇一方”的飞虎军,以防止金兵南犯并为北伐中原准备力量。任江西安抚使时,正值大旱缺粮,辛弃疾到任立即张榜安民,稳定了市场,抑制了富商巨贾,深得民心。尽管他有将相之才,怀远大志向,但是终不为重用,甚至遭受排挤打击,他仍然筹措恢复,为改革邑政作出积极的努力。
- 第三个时期:43岁至52岁。
- 辛弃疾于淳熙八年末被弹劾罢职,开始了10年带湖闲居的生活。取“人生在勤,当以力田为先”之义,自号稼轩。此时,他非常爱读庄子的文章和陶渊明的诗,并作山水田园词。他壮志难酬,怀才不遇,在自我陶醉中取得宽慰。但国家兴亡、民族安危、恢复壮志仍存于心,时时发而为慷慨悲凉的壮词。约1185年迁居鹅湖。三年后,陈亮从浙江东阳来访,二人“憩鹅湖之清阴,酌瓢泉而共饮,长歌互答,极论世事”(《祭陈同甫文》)。陈亮流连十日,离去的第二天,辛弃疾又跟踪挽留,因雪深路滑,不能前行,便投宿村店,写词寄意,两位词人更迭答和,写出五、六首《贺新郎》,颇为悲壮慷慨,于是留下“鹅湖之会”的词坛佳话。
- 第四个时期:53岁至68岁。
- 辛弃疾53岁被起用为福建提点刑狱,勤于职守,为政威严,惩治豪强,兴办州学,又建置军用物资仓库以悲恢复之用。55岁又被弹劾罢官,家居九年。64岁被起用绍兴知府兼浙东安抚使,与贫居绍兴的79岁高龄的爱国词人陆游相逢。后派到前线军事重镇镇江做知府,他制造万领红衲,准备招募沿江丁壮,组建劲旅。不料得罪权贵被罢官,只好于1205年初秋,又回铅山故宅闲居。直至宋金战局迅速逆转,金兵已侵入淮南时,朝廷才加封他为枢密院都承旨,让他迅速赶赴临安,力挽颓局,可是辛弃疾此时已经卧病在床,这年九月便与世长辞了。尽管辛弃疾的晚年浮沉不定,仕途坎坷,但是统一中原的信念老而弥坚,从未动摇。
- 辛弃疾的创作以词的成就为最高。词而外,尚有文、诗,各具特色。散文以奏议最为警策,《美琴十论》、《九议》是其代表作,刘克庄以为“有《权书》《论衡》之风”。诗存120余首,风格悲壮雄迈,充满爱国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