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储存场所的危险因素(安全隐患识别111-气瓶隐患)
气瓶储存场所的危险因素(安全隐患识别111-气瓶隐患)7、搬运气瓶的金属笼吊、钢丝绳、卸扣无防静电措施。6、气瓶未定期检验,瓶体未见检验标识;3、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志不符合GB/T 7144的规定,且不易辨认;4、个别气瓶防振圈缺失,或套装位置不当;5、未在气瓶显著部位标注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充装单位名称;
触目惊心的乙炔气瓶
【安全隐患描述】
1、乙炔气瓶严重腐蚀;
2、乙炔气瓶使用易燃的帆布进行覆盖,且与易燃的彩条布一起存放;
3、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志不符合GB/T 7144的规定,且不易辨认;
4、个别气瓶防振圈缺失,或套装位置不当;
5、未在气瓶显著部位标注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充装单位名称;
6、气瓶未定期检验,瓶体未见检验标识;
7、搬运气瓶的金属笼吊、钢丝绳、卸扣无防静电措施。
8、现场一次存放乙炔气瓶多达8只。
【隐患整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4525-2017《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
6.2 搬运、装卸易燃易爆气瓶的机械、工具,应具有防爆、消除静电或避免产生火花的措施。
8.1.1 气瓶入库前,应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至少应包括:
a)气瓶应由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
b)进口气瓶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c)入库的气体应与气瓶制造钢印标志中充装气体名称或化学分子式相一致;
d)根据GB/T 16804规定制作的警示标签上印有的瓶装气体的名称及化学分子式应与气瓶钢印标志一致;
e)应认真仔细检查瓶阀出气口的螺纹与所装气体所规定的螺纹型式应相符,防错装接头各零件应灵活好用;
f)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志应符合GB/T 7144的规定,且清晰易认;
g)气瓶外表面应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
h)气瓶应在规定的检验有效使用期内;
i)气瓶的安全附件应齐全,应在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内并符合安全要求;
j)氧气或其他强氧化性气体的气瓶,其瓶体、瓶阀不应沾染油脂或其他可燃物。
2、TSG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1.8.1.3气瓶外表面颜色标志、字样和色环
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志、字样和色环,应当符合GB/T 7144《气瓶颜色标志》的要求;颜色标志、字样和色环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对未列入国家标准的气瓶颜色标志、字样和色环,应当制定团体标准。气瓶的显著部位应当标注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充装单位名称或者简称。
9.3 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按照表9-1执行。气瓶(车用气瓶除外)的首次定期检验日期应当从气瓶制造日期起计算,车用气瓶的首次定期检验日期应当从气瓶使用登记日期起计算,但制造日期与使用登记日期的间隔不得超过1个定期检验周期。
溶解乙炔气瓶检验周期为3年一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 33-201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2.9.1气瓶每三年应检验一次,使用期不应超过20年。气瓶压力表应灵敏正常。
——用吊车、起重机运送气瓶时,应使用吊架或合适的台架,不得使用吊钩、钢索或电磁吸盘。
4、中石油天然气集团标准QSY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4.6:1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³(相当于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气瓶5瓶);乙炔气的存储量超过30M³时,应用非燃烧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乙炔气的存储量超过240M³(相当于40瓶)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存储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欢迎网友继续照图识别隐患)
图/文飓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