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养老的好处和坏处(正确认知消费养老的基本内涵)
消费养老的好处和坏处(正确认知消费养老的基本内涵)不过,上述企业运作消费养老试运营四年来,效果不尽人意。主要是存在将消费养老金简单问题复杂化,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倾向十分突出。消费养老金也好,消费养老也罢,是一个多维度空间,立体的系统工程。但是,消费养老就不同。消费养老除了上述企业规范生产合格合法的消费养老金,还要解决消费者居家养老,在养老院养老的问题。这样就涉及到建立村委会,社区养老院或者护理院,并且收费优惠。而目前全国任何一家声称从事消费养老的企业,并没有这一介绍,这一计划和规划。很显然,做的不是消费养老,而是消费养老金。2017年,四川国联普惠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运作消费养老。 2018年9月,坚强的北京新德浓的业务出口到了泰国。谁知关键时期,因为信用问题陷入暂时停顿状态。同年9月,内蒙中新,在内蒙古社会保障中心的领导下,北京拌聚在政府部门的协作下,和专家的指导下,开始试点试运行。但是,又由于在纯理论的影响下和形而上学地理解《消费资本论》
消费养老在社会上有了一定小范围的影响。但是,由于缺乏现实的理论基础,是由纯理论《消费资本论》直接指导的。却没有得到进一步深入的发展。导致理论深度,理论准确性不高。对此,笔者谈及消费养老的基本内涵和消费养老金的基本内涵,与各位共同探讨。
2008年,浙江积分宝,上海德浓,河北百业率先从事消费养老探索,到2010年,上海德浓正式从事消费养老运营,后来与清华大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接着,上海家帝豪也开始运作消费养老。其他先后380多家企业参与消费养老的运营。除了上海德浓和浙江积分宝,都以失败而告终。失败的原因是消费返利比例高达80%,有的是消费多少,返利多少。更荒谬的是消费100%,返利150%的空头承诺。个别夸张的竟然吹嘘消费100,返利200%的幻觉承诺。上海家帝豪竟然将积累的数千万养老金从康寿保险公司收回来,自己进行投资增值保值和监管这种违规的做法,严重的损害了消费养老的信誉和声誉。
尤其是打着消费养老的幌子从事传销诈骗活动和非法的消费返利积分,诱骗老年人积极参与多种专业技术性极强的消费养老。导致众多参与者损失惨重。被政府予以取缔是理所当然的。非法的消费养老除了绝对多数商品消费返利超过35%都是非法的以外,专门拉拢,诱骗多数老年人参会听课的,是公开的欺骗行为。今后30年内消费返利积分,让利返利比例超过34%都是非法的。
比较规范的重庆金拐杖消费养老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因种种原因黯然关闭。
2017年,四川国联普惠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运作消费养老。 2018年9月,坚强的北京新德浓的业务出口到了泰国。谁知关键时期,因为信用问题陷入暂时停顿状态。同年9月,内蒙中新,在内蒙古社会保障中心的领导下,北京拌聚在政府部门的协作下,和专家的指导下,开始试点试运行。但是,又由于在纯理论的影响下和形而上学地理解《消费资本论》,出现诸多障碍。根源是缺乏系统性的现实操作理论。对消费养老和消费养老金两个概念缺乏准确认知。
实际上,上述企业做的是消费养老金,而非消费养老。消费养老金指的是通过日常消费,商家根据自愿和利润的一部分拿出一定比例让利返利给消费者,用作养老金(准确的说是消费资本金),其消费资本金进入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由政府委托第三方自由资质的企业,对消费养老金资产进行投资保值增值。这时候就需要保险,股票,理财,基金中介咨询机构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咨询,尽最大可能地减少投资风险。
而投资保值增值的,是保险,理财,股票,公募基金或者私人基金。负责管账的是银行,负责监管监督消费养老金资产独立、封闭运作的是政府多个部门。确保消费养老金的安全独立。运作消费养老金的企业,只能做到的是将消费资本金安全地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里。就结束了。不能介入、干预消费者的消费养老金资产的去向和目的。所以,叫消费养老金。也就是说,上述企业从事合法合格生产消费养老金的业务。这一点需要定位清楚。
但是,消费养老就不同。消费养老除了上述企业规范生产合格合法的消费养老金,还要解决消费者居家养老,在养老院养老的问题。这样就涉及到建立村委会,社区养老院或者护理院,并且收费优惠。而目前全国任何一家声称从事消费养老的企业,并没有这一介绍,这一计划和规划。很显然,做的不是消费养老,而是消费养老金。
不过,上述企业运作消费养老试运营四年来,效果不尽人意。主要是存在将消费养老金简单问题复杂化,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倾向十分突出。消费养老金也好,消费养老也罢,是一个多维度空间,立体的系统工程。
形而上学的理解认识《消费资本论》。该书理论核心是,消费者通过消费,商家将利润的一部分,在一定时间间隔返还给消费者,用作(个人)养老金。既能增加商家订单质量和市场规模获得稳定持续的利润,又能为消费者积少成多的积攒养老金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安全增值保值,成为个人积累型养老金。而上述企业是与商家合作,由商家根据销售出去的商品利润的一部分,自愿为消费者赠送一定比例的让利返利。
首先,这种商家的利润的一部分返利让利给消费者的做法,违背了经济规律和商品的概念。其次难以持续。难以持续是因为市场本身是不稳定的。商品价格和利润由市场决定,包括劳动力决定。而劳动力价格的不稳定与生产厂家,商家技术寿命,经营寿命,人才战斗力和政府监督监管有关联,所以,价格不稳定影响利润不稳定,利润不稳定,甚至足够成本,何来的让利返利?况且,中国商品普遍低端,中端地位屈指可数,在国际地位上来说,高端更是5个指头都不到。
所以,现在和未来30年内,我国没有实现强而精的工业化体系,通过利润的一部分让利返利是不实际的。更是不符合我国商品普遍利润不足10%的现实(而且很不稳定)。甚至部分领域企业利润平均不到5%。其次,如果给消费者较高让利返利比例,那么,生产厂家就丧失了科研经费,纯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研究,专业实验室就不复存在。而这恰恰的原创创新,创新原创的动力发源地。是成为国际第一梯队的关键。
那么就形成恶劣的循环,这样是西方欧美强盗极为乐意见到,并且敏感的警惕中国打破这种低成本的,污染国内环境,剥削敲诈中国工人收入的便利。欧美热衷于污蔑中国打破这种西方极少数国家制定的规则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返利让利比例较低,那么消费者就失去了兴趣。丧失持续关注的能动性。因为这样做就跟上世纪90年代初期那样,小恩小惠地赠送礼物,赠送消费券没有区别。那么,这样的消费养老金就失去了发展的意义。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积累的发展就化为泡影。
因此,这种让利返利比例是十二分荒谬的。中国人不是奴隶,中国国家也不是被迫高排放的垃圾场所。如果说,我国现在像上世纪70年代欧美强而精的工业化体系那样,商品平均利润为90%到95%,差一点的为88%。那么,这样的前提基础下,让利返利35%在理论上都是可行的。实践中也是可操作的。当然,我们大约到2050年实现强而精的工业化体系,商品平均利润60%——80%是合适的。超过80%必然引起发展中国家的反感和孤立中国正常发展的环境的。况且我们要实现双碳。那么必然会打破欧美资产阶级统治的关键产业垄断的局面。
事实上通过让利返利的试点已经得到证明,效果并不理想。这不是单单法律上的问题。而是直接照搬纯理论来指导,不是拓展,而是创新理论造成的。目前急需实践理论上的建树。
此外,让利返利的对象是商品的利润或者销售款,而利润的对象是商品。商品的属性是价值和使用价值。价值和使用价值是由指标构成的。没有指标的商品是不存在的。这就需要对商品进行测评、评估、量化,然后依靠相应的专业技术获得消费积分。这种消费积分不是由商家自行设置的。商家也没有资质权利设定消费积分,也没有资质资格设置让利返利比例。只有国家层面支持才能统筹考虑是可以的。不过,让利返利,对于暴利行业的商品产品是合适的。例如眼镜,保健食品等。
哪些领域的商品消费有让利返利,消费积分,哪些领域的商品没有消费积分;哪些领域的商品让利返利,消费积分以什么比例有利于拉动经济,符合绿色消费,生态文明。要配合夯实建立强而精的工业化体系,配合正当的产业链和正当供应链的稳定发展。确保消费积分生成消费资本金的持续性。这也是解决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的基础和可靠途径以及可预期性。
合法的“消费养老”、“消费养老金、”“消费返利”、“消费积分”是通过日常合规消费符合国家安全,生态文明,绿色消费的商品获得个人养老金。这一定义,建议予以认同。
以上,是本人的基本观点。欢迎高水平的网友读者予以指导纠正,深感荣幸。
对于如何解决上述矛盾,下一篇本人予以介绍。同时比较简单介绍一下消费养老为什么是多维空间,立体的复杂系统工程,抛砖引玉不敢说,铲渣为砖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