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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左传(杨伯峻春秋左传注)

杨伯峻左传(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经】是时,晋国内存在“翼”与“曲沃”两大政治势力心,而曲沃强于翼,并最终灭翼,又尽献宝物于周釐王,获得周王的承认,从而尽有晋之地。孝侯八年,曲沃桓叔卒,子鱓代桓叔,是为曲沃庄伯。孝侯十五年,曲沃庄伯弑其君晋孝侯于翼。晋人攻曲沃庄伯,庄伯复入曲沃。晋人复立孝侯子郄为君,是为鄂侯。鄂侯二年,鲁隐公初立。““晋侯二十八年,齐桓公(小白)始霸。曲沃武公伐晋侯缗,灭之,尽以其宝器赂献于周釐王。釐王命曲沃武公为晋侯,列为诸侯,于是尽晋地而有之。”

元年,乙未,公元前七二二年。周平王四十九年、齐僖公禄父九年、晋鄂侯郄二年、曲沃庄伯鲜十一年、卫桓公完十三年、蔡宣公考父二十八年、郑庄公寤生二十二年、曹桓公终生三十五年、陈桓公鲍二十三年、杞武公二十九年、宋穆公和七年、秦文公四十四年、楚武王熊通十九年

“晋鄂侯二年、曲沃庄伯十一年”。二者并立,来源于“曲沃代翼”。

《史记·晋世家》:“晋昭侯元年,封文侯(昭侯父)弟成师于曲沃。曲沃邑大于翼。翼,晋君都邑也。成师封曲沃,号为桓叔。”

“七年,晋大臣潘父弑其君昭侯而迎曲沃桓叔。桓叔欲入晋,晋人发兵攻桓叔。桓叔败,还归曲沃。晋人共立昭侯子平为君,是为孝侯。诛潘父。

孝侯八年,曲沃桓叔卒,子鱓代桓叔,是为曲沃庄伯。孝侯十五年,曲沃庄伯弑其君晋孝侯于翼。晋人攻曲沃庄伯,庄伯复入曲沃。晋人复立孝侯子郄为君,是为鄂侯。

鄂侯二年,鲁隐公初立。“

“晋侯二十八年,齐桓公(小白)始霸。曲沃武公伐晋侯缗,灭之,尽以其宝器赂献于周釐王。釐王命曲沃武公为晋侯,列为诸侯,于是尽晋地而有之。”

是时,晋国内存在“翼”与“曲沃”两大政治势力心,而曲沃强于翼,并最终灭翼,又尽献宝物于周釐王,获得周王的承认,从而尽有晋之地。

【经】

元年春王正月。

《汉书律历志》引《商书伊训》有:“太甲元年”,则元年之称,起源甚早。“舀鼎”(吴闓生《吉金文録称曶(hū)鼎》)铭云:“隹(惟)王元年六月即望(既望就是小月农历十六日,大月农历十七日,表示满月后一天。)乙亥,王才(在)周穆大【室】”,此西周亦以第一年为元年之实证。

刘师培《春秋左氏传时月日古例考元年例》自注云:“隐公以摄位称元年者,说详《隋书·李德林传·复魏收论齐书起元书》。又《汉书·律历志下》引刘歆《世经》有“周公摄政五年”之文,则摄位得纪年,自系古文说,天子与诸侯一也”

春秋纪月,必与每季之初标出春、夏、秋、冬四时。如“夏四月”、“秋七月”、“冬十月”。虽此季度无事可载,亦书之。考之卜辞、西周及春秋彝器铭文与《尚书》,书四时者,彝器无一例。然《诗·小雅·四月》:“四月维夏,六月徂暑“,”秋日淒淒,百卉具腓“,“冬日烈烈,飘风发发”,《豳([bīn])风七月》:“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则四时之记,西周早已有之,且以建寅为正,与实际时令相合。

春秋之四时,则不合于实际时令。

相传有“三正”,夏以建寅之月(今农历正月)为正(为正月),殷以建丑之月(今农历十二月)为正,周以建子之月(今农历十一月)为正,而仍以正月为春,则殷、商之春皆今之冬(农历12月、农历11月,即阳历1月、12月)。

《汉书·五行志》亦云:“刘向以为周春,今冬也。”《论语·卫灵公》载孔丘之言,主“行夏之时”。以《诗经》考之,民间之四时,皆夏时也。以《传》文考之,晋即行夏时者。

相传周王朝于每年末颁明年历书于诸侯,诸侯奉而行之。考之两周彝器铭,西周彝器大抵为王朝卿士所作,记月日多言隹(惟)王某月某日,如晋姜鼎铭云:“隹王九月乙亥”,悉用王历。

但东周彝器多为列国诸侯或巨族所制,则有用本国之历者,如鄀(ruò)公簋铭云:“唯鄀正二月初吉乙丑“,标明”“鄀正”,以别于“王正“;邓国器有”邓八月“、”邓九月“。鄀、邓皆小国,俱不奉周历,或者以其国小而不颁历欤?抑或自行其是欤?鲁为周最亲近之国,奉周历唯谨。自隐公讫哀公历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皆用王正,甚至哀公十二年《经》仅云:”春用田赋“,《传》必申明之曰:”春王正月用田赋“。

然当时修历不密,观测亦难准确,虽曰“建子“(周历,以农历(夏历)十一月为正月),有时实非建子。本年实建丑(农历十二月)(由于观测误差,导致错后了一月)。以冬至之日在去年十二月十二日癸亥也。(周历以冬至所在农历十一月为正月,而此年冬至为农历十二月,因此,非建子,而实为建丑)。大致春秋初期,误算者多,其后日益密确,误算者遂渐罕见矣。

商鞅量云:”十八年,齐率卿大夫众来聘。冬十二月已酉,大良造鞅爰积十六尊五分壹为升。“则秦孝公时纪事亦标四时。陈骍壶铭云:“隹王五年奠口塦(zhen)口再立事岁孟冬戊辰”云云,孟冬,则十月也。越王钟铭云:“隹正月孟春吉日丁亥“云云,既言正月,又言孟春(正月)。则战国时器,有不仅言四时,且分孟、仲、季(孟春、仲春、季春、孟夏、仲夏、季夏、孟秋、仲秋、季秋、孟冬、仲冬、季冬),如《吕氏春秋》及《礼记·月令》所云矣。

董作宾《殷历谱》下编卷一云:“殷代之称正月,始自祖甲,则无可疑。本谱所举祖甲二年之历版,首称“月一正”(后编下一·五),即在改制之初称正月,并列举一月之旧名。”《愙斋集古録》有叔皮口(白匕殳)铭为“隹一月”。口鼎“正月“作”征月“,极罕见。

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

公“,即鲁隐公,凡《经》文单称“公“,者皆指鲁君。

邾,国名,曹姓。参见王国维《观堂集林·邾公钟跋》。初都今曲阜县东稍南,盖鲁之附庸,后都今邹县东南,春秋后八世楚灭之。《礼记·檀弓》、《公羊》皆作:“邾娄“,《国语·郑语》、《晏子春秋·内篇上三》、《孟子》并作”邹“,盖”邾娄“速读而音变。传世彝器有邾公牼(kēng)钟、邾公华钟(”邾“并作”鼄“)及邾公钟、邾公(钅乇)钟等。

仪父,邾君之字,名克。

另一曹姓邾,楚之与国,在湖北黄冈(见陈直《金文拾遗》)。

鼄:(zhū)古同“蛛”。《唐韵》陟输切《集韵》追输切,音株。《说文》鼅鼄也。《尔雅·释虫》䵹鼄,鼄蝥。《郭注》今江东呼蝃蝥,在地中布网者土䵹鼄,络幕草上者草䵹鼄。

邾 周武王时所封曹姓国也。始封之君曰侠,为鲁附庸。从邑,朱声。——《说文》

颛帝玄孙陆终第五子曰安,赐姓曹,周武王时封安的后裔曰邾挟为附庸,居于邾,后为楚灭。(见《通志·氏族略·以国为氏》)

杨伯峻左传(杨伯峻春秋左传注)(1)

邾国故城

盟法,先凿地为坎(穴、洞),以牛、羊或马为牲,杀于其上,割牲左耳,以盘盛之,取其血,以敦(音对,容器)盛之。读盟约(古谓之“载书“,亦省称”载“或”书“)以告神,然后参加盟会者一一微饮血,古人谓之歃血。歃血毕加盟约正本于牲上埋之,副本则与盟者各持归藏之。《文物》一九七二年第四期有《侯马东周盟誓遗址》一文,可参阅。

《周礼·司盟》郑玄注:“盟者书其辞于策,杀牲取血,坎其牲,加书于上而埋之”

侯马盟誓遗址:东周晋国祭祀盟誓遗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山西侯马新田乡秦村西北,侯马晋国遗址东部。面积3800余平方米。1965—1966年发掘。共发现祭祀坑401个,发掘326个。在40个坑中出土有盟书,3个坑中出土卜筮文字。坑多为长方形竖穴,坐北朝南,一般长1.3~1.5米,宽约0.5米,深0.4~0.5米。坑内埋有牛、羊、马骨架以及盟书、玉器等。共清理出牲畜骨骸259具,以羊骨居多,共计177具。盟书5000余件,系采用红色颜料书写在石或玉圭、璜等之上,圭长18~26厘米,宽1.6~3厘米。字数为72~220字不等,有的写有日期乃至人名、官职。

杨伯峻左传(杨伯峻春秋左传注)(2)

杨伯峻左传(杨伯峻春秋左传注)(3)

盟书

蔑:鲁地,即定公十二年之“姑蔑“,在今山东省泗水县东四十五里之地。姑蔑,此省称”蔑“者,惠栋《左传补注》谓:”隐公名姑息,当时史官为之讳也。“《春秋经传集解后序》引《竹书纪年》云:”鲁隐公及邾庄公盟于姑蔑“,正作”姑蔑“。《竹书纪年》乃魏国史书,不必为鲁讳,因不省”姑“字,亦足以证成惠(栋)说。

蔑,《公羊》、《榖梁》俱作“眜“,盖同音假借。犹战国时楚之唐蔑,亦作唐眜。

杨伯峻左传(杨伯峻春秋左传注)(4)

姑蔑古城

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郑,国名,姬姓,周宣王母弟桓公友之后。卜辞常见“奠(郑)“地。有”南奠“、“北奠”、“多奠“、”奠臣“诸词。又有一片云:”巳(祀)奠河邑“,则地当在今郑州市南、新郑县北。西周彝器又有”奠虢仲鼎“、”奠虢仲(白匕殳)“等,是则郑地早已有之。桓公初封郑,在今陕西华县北。据郑语,寄帑于虢、郐之间。(郑)武公因取而都之,即今新郑县。春秋后又六世九十一年为韩所灭。近年出土之哀成叔鼎则铸于郑亡后。史记有世家。

《史记·郑世家》:“郑桓公友者,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郑。···桓公问太史伯曰:‘王室多故,予安逃死乎?’太史伯对曰:‘独雒(洛阳)之东士,河济之南可居。’公曰:‘何以?’对曰:‘地近虢、郐,虢、郐之君贪而好利,百姓不附。今公为司徒,民皆爱公,公诚请居之,虢、郐之民皆公之民也。’···於是卒言王,东徙其民雒东,而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

“桓公寄孥“:周幽王时期,周王室内忧外患频发,周朝的实力和威望一落千丈。为了保住自己的人民和亲眷不受战争的袭扰,郑桓公根据太史伯的建议,于公元前772年把部族、家属和重要财产迁移安置在虢、郐之间一个叫“京”的地方,打下郑国在东方建国的基础,史称“桓公寄孥”,亦称“虢郐寄孥”。孥,主要指财产。

东虢何时被郑国灭掉,史书有不同的记载。

(1)桓公灭虢。《史记·郑世家》说:郑桓公听从史伯的建议, “于是卒言王,东徙其民雒东,而虢、郐果献十邑,竞国之”。这是说桓公同史伯谋划不久,即灭掉虢国。据《国语·郑语》载:“幽王八年(公元前744年)而桓公为司徒,九年而王室始骚,十一年而毙。”《郑世家》说:桓公“为司徒一岁”始问史伯东迁事。若依司马迁之说,郑灭东虢的时间应在幽王九年(公元前773年)至十一年间。但是,《郑语》仅载: “公说,乃东寄帑与贿,虢、郐受之,十邑皆有寄地”,未言桓公灭虢之事。《诗·郑谱》指出:“马迁见《国语》有史伯为桓公谋取十邑之文,不知桓身未得,故附会为此说耳。《外传》云: “皆子男之国,虢、郐为大。则八邑各为其国,非虢、郐之地,无由得献之桓公也。明马迁之说谬耳。”这说明司马迁的桓公灭东虢说,难以凭信。

(2)后三年灭虢。《汉书·地理志下》郑国条说: “桓公以其言,乃东寄帑与贿,虢、郐受之。后三年,幽王败,桓公死,其子武公与平王东迁,卒定虢、郐之地。”这是说郑桓公在“幽王八年”任司徒之职后,即与史伯谋画东迁之事,其“后三年”即幽王十一年(公元前771年)西戎“杀幽王于骊山戏下,桓公死之”,“其子武公与平王东迁”之时,也就是说公元前771年郑武公随平王东迁后即灭掉东虢。然而,是时幽王、桓公被杀,周室仓惶东迁,武公身为平王的辅政大臣,在忙于安定王室之际,恐难以抽身东伐虢、郐,故此说亦不可信。

(3)四年灭虢。《汉书·地理志·京兆郡》郑县下注:“周宣王弟郑桓公邑,有铁官”,臣瓒曰: “初桓公为周司徒,王室将乱,故谋于史伯寄帑与贿于虢、会之间,幽王既败,二年而灭会,四年而灭虢,居于郑父之丘,是为郑桓公。”这里的“四年”即公元前767年, “桓公”当是武公之误。今本《竹书纪年》也说:周平王四年(公元前767年)“郑人灭虢”。这种说法从平王东迁的情形看,最为可信。由此说明,郑武公是在随平王东迁后,于公元前767年灭掉东虢的。东虢自西周初年受封立国,到周平王四年(公元前767年)被郑武公灭掉,享国时间共约250余年。

郑伯,郑庄公。段,郑庄公同母弟,古本《竹书纪年》作“公子圣“。

鄢,本是妘姓之国,为郑武公所灭,地在今河南省鄢陵县北而稍西。

杨伯峻左传(杨伯峻春秋左传注)(5)

鄢陵县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賵。

天王,周平王。周王,《经》文或称“天子”,如成公八年,“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或称“王”,如文公五年,“王使荣叔归含且賵”;或称“天王”。统计称“天子使”者一,“王”使者三,“天王使”者十二,其实一也。

宰咺。宰,官名。《周礼》有太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此宰不知是何宰。孔颖达《正义》以为宰夫,章炳麟《春秋左氏疑义答问》四以周礼天官宰夫之职论证之,其说可信。

咺,音宣。

归。同馈,赠送之意。

惠公。鲁惠公,其时已死

仲子。鲁惠公夫人,此时尚未死。《榖梁传》谓惠公仲子为一人,乃惠公之母、孝公之妾。陈立《公羊义疏》驳之云:“然惠公既为君矣,自必尊其经为夫人,如成风之例,何以仍称仲子?”足见《榖梁》之说不可信。

賵,音凤,助丧之物,用车马束帛,《既夕礼》“公賵玄纁束马两”是也。依《说苑修文篇》,賵,天子乘马六匹、乘车;诸侯四匹、乘與;大夫三匹、参與;元士二匹;下士一匹,不用與。天束帛五匹,玄三纁,各五十尺;诸侯玄二纁二,各卅尺;大夫玄一纁一,各卅尺;元十玄一纁一,各二丈;下士綵、缦各一匹,庶人布、帛各一匹。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此谓鲁及宋人盟于宿。“及”上省“鲁”字。与盟者姓名未书。

春秋初期,外大夫盟会侵伐,皆不书名。庄公二十二年《经》云:“及齐高傒盟于防”,此盟会外卿书名之始;文公八年《经》云:“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此盟会内外大夫书名之始。

旧说谓若是命卿,则书名于《经》,否则书人。则岂庄公、文公以前代表列国参予盟会侵伐者,皆无一是命卿邪?恐未必然。

说明了盟会之人书名的变化,并且批驳了旧说“无命”则不“书名”的错误。

宿,国名,风姓,在在今山东省东平县稍东南二十里。与庄公十年“宋人迁宿”为两地。此“宿”其后为齐邑,定十年《传》“驷赤先如宿”可证。

冬十有二月,祭伯来。

祭,音债。祭伯,王朝卿士,祭是其食邑,即今河南省郑州市祭城公社。

伯,盖其行次,说本孔广森《春秋公羊通义》。

《杜注》以为伯是爵位,盖由僖二十四年《传》:“凡、蒋、茅、胙、祭,周公之胤也”之文,以为此六者皆国。

《榖梁传》亦以祭伯为“寰内诸侯”。

《公羊传》云:“奔也”,《汉书·刘向传》引(刘)向《封事》用《公羊》义。

伯到底是表“行次”还是“爵位”呢?古人,这个“伯”,一字两用,搞出如此多的疑惑。

公子益师卒。

益师,鲁孝公之子,字众父,后为众氏,众仲之祖先。

卒,大夫死曰“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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