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2008年破了吗(1996年那场大雪过后)
南大碎尸案2008年破了吗(1996年那场大雪过后)在吴晓洁的印象里,相比同龄女生,刁爱青似乎更谨慎。她俩走在路上,陌生人搭讪,吴晓洁总会应付两句,而刁爱青从不理睬,她还提醒吴晓洁要注意安全。“样子看起来有点像假小子,其实特文静、内向。”吴晓洁回忆,睡在宿舍上铺的刁爱青总喜欢把蚊帐放下来在里边看书,或者听音乐。刁爱青喜欢王杰、齐豫等嗓音有些忧郁的歌手,她常哼唱的单曲是《萍聚》,“听起来很有韵味”。1996年1月19日清晨,一场大雪之后,一名清扫大街的女工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原本还以为是捡了一个大便宜,就准备烧着吃,后来她在清洗肉片时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吓死了,随即报案。之后尸体其他的部分在水佐岗路和龙王山被发现,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尸体在煮熟后,估计总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每块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齐,而且,死者的头和内脏都被煮过。”刁爱青自小成绩不错,这个略微有点近视的女孩成了一
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告破了,案发最早的一起距今已28年。
而这,让我想起了另一桩拖了20年的案子——南京大学碎尸案。
1996年1月19日,南京,暴雪之后,一个年轻的生命被发现遭到杀害。凶手极其残忍,碎尸后四处抛尸,二十年来此案仍然未破,公安部明确表态:查到底!
案情篇
1996年1月19日清晨,一场大雪之后,一名清扫大街的女工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原本还以为是捡了一个大便宜,就准备烧着吃,后来她在清洗肉片时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吓死了,随即报案。之后尸体其他的部分在水佐岗路和龙王山被发现,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尸体在煮熟后,估计总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每块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齐,而且,死者的头和内脏都被煮过。”
刁爱青自小成绩不错,这个略微有点近视的女孩成了一家人的希望。刁日昌记得,从女儿初中开始,他每天都要骑自行车接送女儿上学。学校和刁家之间有20分钟的车程。一路上,只会种地的父亲和内向的女儿之间没有太多话语。
"她喜欢看琼瑶的书",案发后,警方来到他家中,将刁爱青所有的资料都带走了,其中光书就有两蛇皮袋。
“样子看起来有点像假小子,其实特文静、内向。”吴晓洁回忆,睡在宿舍上铺的刁爱青总喜欢把蚊帐放下来在里边看书,或者听音乐。刁爱青喜欢王杰、齐豫等嗓音有些忧郁的歌手,她常哼唱的单曲是《萍聚》,“听起来很有韵味”。
在吴晓洁的印象里,相比同龄女生,刁爱青似乎更谨慎。她俩走在路上,陌生人搭讪,吴晓洁总会应付两句,而刁爱青从不理睬,她还提醒吴晓洁要注意安全。
刁爱青的另外一位同学潘秀丽,从小学到高中都和刁在一起。她回忆,刁爱青小学成绩较好,到了中学算是中等。长得不是特别漂亮,喜欢独处但并不张扬,朋友不多,爱憎分明。“很普通的一个女孩,有点孤僻。”
调查者:
刁爱青家乡“这么多年过去了,虽然经手办过不少案子,但是还从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案子。”曾参与调查此案的资深警官说,“凶手确实很残忍,我们发现的尸块竟达到2000多块,并不是民间传说的1000多块。每块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齐,从凶手碎尸的手法来看,应该是比较专业的,对解剖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亲眼看到过死者的手脚,肢解得很整齐。而且,死者的头和内脏都被煮过。”
旁观者:
这起案件至今还在张小姐的心理上留有阴影。案发时,张小姐正在南京大学读书。她清晰地记得,那件红色的血淋淋的上衣在学校橱窗展示的情景——这是当时警方在征集案件线索。案发后,几乎所有的女生夜里都不敢出门。“实在太恐怖了。”张小姐现在回忆起来,眼神里还带了丝恐慌。确实,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凶杀案,凶手的残忍程度让人发指。
受害者家人现状:
在微博、论坛上,数不清的网友在看了碎尸案细节后怒火难平,主张对凶手千刀万剐。而刁家人的回答却令人意外,“我们已经宽恕他(杀人凶手)了。”
因为无处排解痛苦,刁爱青的姐姐刁秀明在妹妹遇害后不久,就流产了。其后,更是两年多没能怀孕。痛苦之中,她信了基督教,希望能从教义中找到解决现实迷茫的办法。受其影响,刁秀明的母亲也信了教。母子俩一同祈求上帝。
或许是因为宗教的关系,这家人似乎已经没有了仇恨。刁秀明说,她已经宽恕了凶手。“你们要饶恕人的过犯,上帝也会饶恕我们的过犯。”
“把他(凶手)枪毙了,又能怎样?我的妹妹能复活吗?”刁秀明说,“20年过去,正常来讲,凶手也应该有了自己的家庭,不能为了惩罚他,又把那个家庭破坏了。如果他内心有忏悔、有悔罪,我们宽恕他。”
而至于凶手是否归案,刁秀明说,不像以前那样关心了。她说,即使凶手最终逃脱了法律的惩罚,但还是会受到上帝的审判。
发酵篇
网络发酵重要事件:
·1998年作家王大进把“1.19”案写进小说《纪念物》
·2008年5月28日“刁爱青”吧建立
·2008年6月19日网友“黑弥撒”在天涯论坛发表《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引发热烈讨论。
·2008年7月初南京警方前往姜堰收集信息。
·2008年7月4日网友“悼红轩主人”前往姜堰采访刁爱青父亲刁广昌,因为是冒充“南京市公安局”,被刁爱青姐夫当做案件凶嫌报警带走,后释放。
·2009年11月30日网友“潜水啊潜水多年”在天涯论坛发表《我也想说说我知道的南京119碎尸案》,引发关注。
·2010年天涯“舞文弄墨”版主“蜘蛛”发表了含有“1.19”案的恐怖小说《十宗罪》。
·2010年7月,作家陈九歌出版长篇侦探小说《血色天都》,小说以南大碎尸案为背景。
·2012年3月23日网友“baaaaabbcc”发表《灰色轨迹--致96南大碎尸案凶手》,观点新颖。
·2011--2012年天涯网友“韦光鹏”等人开贴收集众多关于南大碎尸案的综合资料。
·2014年1月10日网友“茅小喵”发表《十八年后的再回首------96年南大“1.19”碎尸案的记录、释疑与分析》,详解记录了本案的前前后后。
猜测篇
流传最为广泛的几段言论及其猜测:
·ID:黑弥撒
·标题:《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
推论一: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
理由: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所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
推论二: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
理由:设想、猜测
推论三: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
理由: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住所,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
推论四:嫌疑人与被害人有相同的爱好。
理由: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
推论五:嫌疑人与被害人相同爱好可能是音乐
理由: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这样一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方,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然愿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
最终猜测: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衍生事件:此文发出后,有人跟帖说作者黑弥撒就是凶手,网友“黑弥撒”的文章得到了一个ID叫“很多的”的网友回复,该网友对此非常详细地从多方面描述,“很多的”用心理学方法分析,认为“黑弥撒”是极为典型的人格分裂。最后得出结论:凶手很可能就是楼主!对这些怀疑、猜测,“黑弥撒”在网上笑对质疑。为了表示坦荡,他还在网上留下了自己的QQ号,称欢迎网友与自己交流。
身份确认:网友“黑弥撒”后被媒体确认身份,学法学出身,曾在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现在在一家银行任职。因对此案感兴趣,于是写下了这篇揣测凶手的帖子,案发时14岁,还在上初中,不具备作案年龄。
官方表态篇
虽然到目前为止,“1·19”碎尸案尚未能破获,但南京警方从没有放弃过对此案的侦破,据当地媒体报道该案已被移交至南京市公安局专门负责积案的部门,继续进行调查。
今年年初有消息称:“2016年1月19日是“南大碎尸案”20年追诉期的最后一天,杀人凶手或将就此摆脱法律约束。”
有媒体援引江苏省公安厅有关人士的话指出,一起命案发生后,杀人凶手将尸体隐匿,没人报案,公安机关也不知有凶案的发生,因而没立案,这种情形才适用20年追诉时效。“南大碎尸案”是这些年来影响巨大的命案之一,公安机关当时就已立案侦查,虽然20年过去了案件也没有侦破,可并不意味着该案已经超过追诉时效。
而公安部刑侦局也发布微博明确表态,对南大碎尸案永远追查到底。
公安部有关人士指出,追诉期是针对未被发现的犯罪,对于已经发现的犯罪,以及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此案是公安机关已在侦查案件,警方必将依法追查到底,绝不放弃。
总结篇
这个案子的恶劣程度难以想象,也对一些人和事造成了极其深重的影响。20年过去,此案似乎一直疑点重重,网上的猜测也是众说纷纭。不管推论如何,都希望能够尽早破案,以告慰死者在天之灵。
我们相信,真相一定会大白于天下,
还被害者及家属一个公道!
我在现场(xhswzxc)综合发布
参考资料:扬子晚报、羊城晚报、南都周刊、南京报业-周末报、南国都市报、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