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樟柯描写上海的电影(李敬泽)
贾樟柯描写上海的电影(李敬泽)他站在候车处。据说该城的出租车极不靠谱,也许应该叫一辆快车或专车,这么想着,他脑子里闪过一串儿红色的词,抢劫、杀人、猥亵,至少,最后这件事与我无关。风雨交加,他喜欢这雨,粒粒结实坚硬,粒粒皆辛苦皆清楚明白,听说今天还下过冰雹,在冷雨中走也是好的,但是别瞎想了大叔,会感冒发烧打点滴住院,黑夜的丛林里,欲望、恐惧、恶念蠢蠢欲动,你需要一辆可以辨认的车,亮着标志灯的车。然后,那辆出租车就停在了身边。当然没有烧烤摊。他穿过人群,他知道没有人等他。等和被等都是牵挂,他渴望无牵无挂。肉与火与孜然,这确实是烧烤的气味。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这撸串与啤酒之城,马上你就会看到烧烤摊,就架在到达大厅的门口,烟气腾腾,从天上飞下来的人们,直接落入肠胃和肉体的生活。他快步穿过大厅,大理石的地面,起舞弄清影,这空旷明亮的、冷的、工业的、禁欲的圣殿,却弥漫着烧烤的气味,像冬天盖了一夜的棉被。没有人,人都在后面,他终于逃
本月22日,著名批评家、散文家李敬泽先生与著名导演贾樟柯先生做客晓岛,发起一场奇幻的“跨界组合”对谈,我们为大家刊出这两位艺术家各自以“夜奔”为主题的同题创作,一窥在这“不谋而合”的主题下,两位艺术家敞开了何种可能性,分别有着怎样的发挥……
夜奔
文| 李敬泽
一
肉与火与孜然,这确实是烧烤的气味。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这撸串与啤酒之城,马上你就会看到烧烤摊,就架在到达大厅的门口,烟气腾腾,从天上飞下来的人们,直接落入肠胃和肉体的生活。
他快步穿过大厅,大理石的地面,起舞弄清影,这空旷明亮的、冷的、工业的、禁欲的圣殿,却弥漫着烧烤的气味,像冬天盖了一夜的棉被。没有人,人都在后面,他终于逃出来,他受够了,他已经和那群人在飞机里关了七八个小时。
然后他看见了在出口接机的人群,那些子夜时分倦怠、陈旧的脸,“这些面庞从人群中涌现,湿漉漉的黑色树枝上的花瓣”,他忽然想起这句诗,庞德的诗,很多年前他在湖边读过,湖边的椅子湿漉漉的。他同时嘲笑了自己一下,你总是能想起一句别人的话,你活在别人的句子里。
当然没有烧烤摊。他穿过人群,他知道没有人等他。等和被等都是牵挂,他渴望无牵无挂。
他站在候车处。据说该城的出租车极不靠谱,也许应该叫一辆快车或专车,这么想着,他脑子里闪过一串儿红色的词,抢劫、杀人、猥亵,至少,最后这件事与我无关。风雨交加,他喜欢这雨,粒粒结实坚硬,粒粒皆辛苦皆清楚明白,听说今天还下过冰雹,在冷雨中走也是好的,但是别瞎想了大叔,会感冒发烧打点滴住院,黑夜的丛林里,欲望、恐惧、恶念蠢蠢欲动,你需要一辆可以辨认的车,亮着标志灯的车。然后,那辆出租车就停在了身边。
“大叔,做啥生意的?”
他愣了一下,他意识到又碰上了饶舌的司机。他们收取的车费里大概包括着陪聊的钱,每公里几块?能不能告诉他,这份钱是为了购买沉默?
“做点小生意。”——他从不向陌生人暴露自己的职业。是个批评家?是个作家?他觉得莫名羞耻。
司机一定在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这个中年男人,这张疲惫、松懈的脸,这个在深夜里奔波的人,他当然不是生意人。
好吧,进入角色。作为生意人,他得陪着司机谈谈这个城市的经济状况,不太好啊,生意难做。他觉得他是被强拉进一台戏里,随时都想停下溜走,但司机揪住不放,台词滔滔不绝:年轻人也没啥正经营生,要不然就当主播,坐在家里描眉画眼,嗖嗖地收钱。外地人来得也少,为啥呢?营商环境不好呗,那能好吗?说了不算算了不说,没契约精神呗。
车轮破开积水,声如破浪。雨更大了,路上车稀,两边高楼森然壁立,点点孤灯,深夜有人醒着。
司机在奔驰:好在咱这疙瘩人心大,没大事儿,再大的事撸个串就没了,要还有,那就再撸个串!
车突然一震,他一把撑住前座靠背,妈的这就要出大事!
车滑行着,停住了。他看见,在路边,雨中站着一个女人。
司机摇下右边的车窗,顿时风雨大作,灌满一车:
大妹儿,上哪旮啊?
女人高大、强健,黑色的短裙被雨水紧裹在身上,他看见她紧绷的腰腹,沉甸甸的乳房,长发像黑色的海草,她俯在窗前,喊了句什么。
听不清,风声雨声太大,也许她说了一个地名。
司机显然听清了:上来!这么大雨,也不拿个伞。
女人拉门跳上来,风吹凉雨打在他脸上,车门砰地关上。
车轮一声尖叫,仓皇奔逃。他想,这是警匪片吗?这女人是从魔窟淫窟里逃出来后边追着一群臭流氓黑社会吗?我一个做小生意的怎么就平白无故摊上大事了呢?
回头看去,雨倾泻在后窗上,雨后边是急速退去的路。
司机已经开始谈生意:那旮老远了,这大半夜的,给一百四吧。
女人沉默。他注意到前座有微弱的蓝光,女人正在看手机。
司机等了一会儿,说:没带钱啊,手机支付呗。
女人仍不说话。他感到司机在后视镜里和他对视了一眼:那就说好了啊。
怎么就说好了,他忽然醒过神来,这应该是我叫的车吧,怎么就冷不丁上来一个。我知道这叫拼车,至少你得跟我商量一下吧,问我同意不,少收几块车钱行不行,人得有契约精神不是刚才你丫说的吗?
——好吧,他什么也没说。别扯什么契约精神了,这是个女人,在黑夜里、大雨中奔逃的一只鹿、一匹狼,这辆车正在把她救走,她让这辆车充满潮湿的、兵荒马乱的危险气息。
二
手机在桌上震动,他拿起来,看了一下电话号码,陌生的。他很少接电话,更不接陌生电话,那不是让你买房或卖房,就是要把高利贷借给你。昨天睡得太晚,现在他的脑袋还不肯醒,会议室里一半人在看手机,另一半昏昏欲睡。他已经说完了自己的那一份,八分钟。他准确地把自己的话限制在八分钟,也许终有一天他也会自动巡航说啊说啊不能停,但现在,必须八分钟。坐着飞机七八个小时来到这个城市只是为了讲这八分钟话,这是荒诞的,但至少,在荒诞中你坚持了自制的美德,控制舌头,不让它变成一条疯跑的狗,控制你的肉身,不让它被脂肪压垮。
手机安静下来,发言的那人正在高潮。这个会就是为了谈论一部新出的小说,在这部小说里,一个男人经历了一次次失败,每一次都如此倒霉如此乏味,你只能认为作者一定是恨他,以至于如此耐心地让他一次次爬起来,再一次次用同一只大脚丫子把他踹倒。而他们认为这很深刻,他们正津津有味地分析这只上帝般的大脚。这位发言者掷地有声、声如裂帛地宣称:是的,文学的立场就是站在失败者一边!
他在心里笑了一下。“失败者”未必就想站在你那一边。问题是,你对你的话是否深思?你何以判断成败?当你以那只脚来判断是否失败时,你可真是个恋足癖啊,你对那只脚该有多么崇拜。在这个会议室里,你不过是在操练你熟谙的“贯口”,像个说相声的一样,同时期待着小小的成功。
他想起昨夜的大雨和大雨中的人,他想,如果现在站起来,宣布换一个地方,开始撸串喝啤酒,或许可以让先生们闭嘴?
手机又开始震动,还是那个号码,他拿起来——
一个平淡的声音:我是老周的朋友。
老周!他浑身一紧,走出会议室。
他和老周站在那儿,看着那座铁塔。
阳光暴烈,群山金黄,蓝格莹莹的天,只那座塔黑沉沉地立着。这是一座标了价格的塔,价值人民币一个亿。范仲淹必定见过此塔,这塔立于此已经千年,然后它竟走了,走了万里路,走到大海边,然后又走回来。
老周老而健,为人五湖四海,于本地掌故无所不晓,黑白两道皆通。老周笑道:现在走不了啦,装上了监控,住了保安。
他点点头:那个马哥,能不能帮我找到他?
江湖中人,没下落了。
哦,衡阳雁去无消息。
沉吟了一下,老周说:你真要找他?找他干什么?
他想了想,说:也不干什么。就是好奇。这个人,和他喝杯酒也好啊。
老周笑了:哈哈,就冲这杯酒,我帮你打听打听!
前一天晚上,他和老周喝了三瓶酒,酒酣之际,老周讲了马哥的故事。
你想啊,那是国保单位,光天化日,生生把一座宋塔让人偷走了,闻所未闻,没法儿交代啊!查!上天入地也得有个说法。
真要泼了命查当然查得出来,就是马哥干的。除了他还有谁啊?
分析来分析去,这东西肯定是海外有人订货,否则,把这大家伙拆下来满世界转,卖给谁呀?这不是找死吗?能接这活儿的,也只有马哥。
问题是你到哪儿找他去?通缉令也发了,海捕文书,估计着他肯定是往东南去,几个港口也去了人,但是,整整半年,没消息。
没消息不奇怪。我要是马哥我也不急,找个仓库一放,过了这阵子再说。可是咱这边也不能闲着啊,上天入地,往死里查!最后你猜怎么着?还真逮着了。
不是马哥,是马哥的女人。
不是他老婆,他就没老婆。反正是一个女的,俩人同居着。
这下好了,就顺着这个女人找他。这女的也大半年没见着马哥了,也不知道马哥在哪儿。那家伙是老手,手机早停机了,只有一个QQ号,有时上来聊几句。
那怎么办?守着那个QQ,等呗,没几天还真等来了。
这时候也没什么废话,直接把话撂桌面上。这女的在我们手里,你看怎么着吧!
也不知道管用不管用,手里就这么一张牌,有枣没枣打一竿子。这女的跟了他这么些年,好多事也难免掺和,租卡车还是用的她的身份证,好歹也算共犯,判几年没问题。
马哥那边没吭声,就那么过了一会儿,下线了。
他回到会议室。讨论仍在继续,人们正在谈论底层、正义和不公。他不再听,他想着那个名叫马哥的人。不是姓马的哥,而是姓马名哥,这个盗墓贼,他用偷来的一座佛塔换了一亿人民币,然后,他又把这一亿退给买家,用佛塔换他的女人。
马哥隐居于南方。他想,他要飞过去,和马哥坐坐。
三
对面就是那个江心小洲,暗夜里,密林如大片浓墨,一条蓝色灯带在林间穿行,不许山河睡去。
他多年前来过这里。那时江也荒着、洲也荒着,恰秋季水枯,只记得河滩裸露,寥寥几棵树。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
但此刻,此地是满江满街的人间烟火。他望着江,却不知站在他身边的男人就是马哥,马哥点上一根烟,也看着粼粼江水。一根烟抽完了,这个男人把烟蒂在石栏上捻灭,自言自语地说:“我姓马,咱们走吧。”
你是怎么把那座塔搬走的?我查了一下,那塔足有九米。
马哥灵巧地剥开手里的小龙虾。他竟是一个瘦弱的人,身材中等,白皙,你看不出他的年龄,是四十,也是五十。黑T恤、牛仔裤,走在街上,泯然众人矣。后来,他竟记不起马哥的长相,这个人,把自己提炼成了一滴水,相忘于江湖。
但他记住了马哥的手,手指修长灵敏,宜弹琴宜握剑,玉白的,灯下几乎透明。
马哥吃完了这颗虾,抽一张纸巾擦着手,说:我去了好几次,把它想透了。北宋的塔,不可能整体铸造,不是说七级浮屠吗?是一层一层套上去的。
所以,你就那么一节一节把它吊起来了?
马哥不看他,远远地看着那塔,忽然说:我一直以为塔基的地宫里应该有货。
结果呢?
没有,什么都没有。
警察不会信的,你怎么让他们相信那里边是空的?
马哥收回目光,看着他,淡淡地说:他们要的是那座塔。
是啊,让它回去,立在那儿。追回了塔,大功告成。
这个人,带着三个兄弟,开着卡车,卡车上装着吊机,偷走了在大西北荒无人烟的山间立了千年的一座佛塔。这尊北宋铁塔被拴上钢索,一层一层拔起来、吊起来,节节落地,整个过程精确、无声,像梦一样寂静。
塔是天与地的中介,是天梯,是世界之柱。在古埃及,名叫舒的大神艰难地把天举起,他很累呀,他随时可能撑不住,然后天就会塌,所以,人们提心吊胆,必须好好地哄着他、鼓励他,顶住啊你能行的。但是,问题不在于他是否顶得住,而是,他会不会在无穷尽的时间中感到厌倦——受够了静止不动,看够了人的谄媚和自私。
然后,那座塔被节节肢解,摊了一地。天没塌,还是高高在上蓝格莹莹的天。当然,他确信马哥那时不会想到天。这个人有一双专注、坚定的手,这双手正全神贯注地奔赴它的目标,它要把这铁塔装车,然后穿越大地,从黄土高原到东南海边,再装船偷渡,交给客户。
在海边,装在集装箱里的货上了船,马哥抽了根烟,满潮时分,海浪舒缓地拍打着沙滩,他想了会儿那个女人。然后,烟蒂捻在沙滩上,站起来,打一辆车进城,找了一个网吧。
马哥喝酒如饮水,喝了也就喝了,水波不兴。
知道那边出事了,你怎么办?
站起来,回海边,坐着。
都想什么了?
马哥沉吟了一下:还能想什么,想那娘们儿。
然后举起杯,饮了。
周围红男绿女,喧嚣如沸,只有这一桌的两人默然相对,像是翻腾的巨大旋涡中一个小小的静默的中心,小到最后,小到针眼,所有的浪都从这针眼里漏下,消失。
马哥说不出那是个什么样的娘们儿。他一开始就发现马哥沉默寡言。他是老周介绍的,马哥必是信得过老周,今晚过后,他们了无牵扯,答应见,便是可以说,不说,就是真的说不出。
没话找话,他说,这馆子的小龙虾名不虚传,比簋街的味道更厚。
马哥不答,仔细地剥一只虾,放到嘴里,慢慢嚼着。忽然说:我吃过一千年前的酒席。
有一年,在内蒙那边,挖一个辽墓。都挺顺的,洞打下去,正在墓室顶上。
马哥端起空着的玻璃酒杯,举到眼前,入神地看着,对着那透明的杯子说:
我一个人先下去,灯一照,就看见一桌酒席。就在棺材前头的台子上,整整一桌酒席,盘子、碗、筷子、勺子,盘子里还留着骨头,一个碗里还剩半碗栗子。那就是一桌酒席,好好地摆在那儿。好像是,我来晚了,人都散了。
我坐了一会儿,抽了根烟,然后从碗里抠下一颗栗子,攥在手心里,原路出去,让他们把墓封好。
四
车在雨夜里奔行。这辆车忽然有了刀,屏住呼吸,锋利静默地奔向一个凶险莫测的目标。
前座的女人好像不在。但是他知道她在,从她上车开始,饶舌的司机没有说过一句话,他知道、他能感到,这可怜的家伙快被憋死了,毛孔和雷达都向着右边这个女人打开,怦怦的心都在向右跳,但是,这家伙竟然忍住了,不说。
这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啊。他来不及看清她,他能够感觉到这辆车因为这个女人变得拥挤、动荡、沉重。有一个瞬间,他和司机在后视镜里目光相对,他感到司机在求助:怎么办怎么办,我拿她怎么办?
车突然减速,司机发出慌乱含混的低语:大妹子,别这样,别这样——
他探过头去,看见女人湿漉漉的长发,看见女人的脊背在颤抖,看见女人俯下身体,在哭。
车停下了。女人抽泣着,颤抖着,司机无助地扭头看着,嘟囔着:别这样,别这样……
雨一阵阵敲打车顶,突然,就像是破了、决堤了、天塌了、崩溃了,女人压抑的抽泣爆发为大哭,那不是哭,那是不要命了,是绝望的哀叫,那一刻,他觉得洪水滔天,世上就剩下这辆车、这大哭的女人和两个男人。
司机闭嘴。他听着哭声,觉得心脏正被越来越紧地攥着。
突然,司机推开车门,跳下去,疯了一样从车前跑过,他吓了一跳,不自觉地也打开车门,还没等他决定干什么,司机已经猛地拉开了前座的车门,嘶喊着:
哭啥呀,多大事啊!活不了了?
雨狂暴地倾泻,这个男人,对着女人咆哮:
天能塌了呀?多大个事啊,男人跑了?怀野种了?欠债还不了了?多大个事啊?你个骚货你哭啥呀!
——他一个人走在江边,他想象着马哥的那个女人,是啊,想象和描绘那个女人是我的事。可是,他无法让她在心中浮现出来。他所熟悉的、他所认识的女人,他难以想象其中有任何一个会爱上马哥或为马哥所爱。那个女人,她在这个男人、这个贼的心里价值超过一亿。
他忽然想起了在北方雨夜中痛哭的女人,他抽着烟,看着粼粼江水,只觉得悲从中来,不可断绝,他想,就是她啊。
他和马哥告别。他们从此不会再见了。他犹豫着是否握个手,但是,没等他伸出手来,马哥已经抬起双手,左手压右手,拱手作别。
他愣了一下,也抬起了手,左手压右手。
如在宋朝。铁塔的宋朝,范仲淹和苏轼的宋朝,林冲和鲁智深的宋朝。
然后,各走各的路。马哥融入茫茫人海。
你和她,现在在一起吗?
告别时,他问了马哥最后一句。他其实一直想问,但不知何故,竟问不出口。
过了一会儿,马哥说:不能在。
(本文选自李敬泽新作《会饮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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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夜奔
文 | 贾樟柯
高三的某一天,好朋友突然冲进教室,气喘吁吁地说他被高二理班的一个同学打了。这当然是对所有兄弟的侮辱,四十五分钟的时间里,我们一直在筹划复仇的事情,最后决定我和另一个瘦高个子同学陪好朋友去“理论”。
下课铃响了,我们三个赤手空拳地向“仇家”的教室走去。我相信我的目光会秒杀他,不需要太多人手同行,他可以想象窗外全是我的兄弟,他的对立面。按照以往的经验,这个倒霉的理科同学一定会在我们目光的凝视下低头,服软,认错。目光就是利器,我相信。更关键的是,如果能用目光打败他,我们尊严所受到的挑战就会得到加倍地偿还。“江湖”需要传奇,那时我就是个好编剧。
理班的老师刚出教室我们三个就占据了理班讲台,我们一言不发的望着整整一教室人。视线扫过的地方逐渐安静,的确有很多目光选择了躲避。那一刹那,滋生了我对他们的不屑,这甚至是一种忧伤的感觉:像一排排割倒的麦子,青春金黄灿烂,但自尊已经弯曲倒地。我突然感觉到自己的孤立,如果有更强悍的人跟我寻仇,我知道我身边的人,包括我自己在内,都可能是弯曲倒地的麦子。人,终究无所依靠。
穿过一排排桌椅,好友在瘦高个子同学的陪伴下,一步一步向他的“仇家”逼近,我在讲台上用目光控制着全局,叙事按照我们的设计在一点点往前推进。就像胡金铨的电影,所有对决之前都是对峙,那是世界上最漫长的时间,每一秒都长过一秒,连彼此的喘息都参与了交锋。真的是一道白光,我知道不好,连忙跑到好友身边。教室里没有人说话,被刀锋划破的衣服提前为鲜血让出了退路,我的耳边“刷”地一声,那是邵氏电影里独有的刀剑刺过身体的声音,现实中没有,此刻却在我的心里久久回响。这声音代表着无法形容的疼感,就像“冷兵器”的一个“冷”字,让人望而生畏。好友的肚子上渐渐渗出了鲜血,“仇家”脸色惨白,他手里拿着一把小刀,那把小刀无辜地面对着我们,没有挂一丝血迹。
瘦高个子同学连忙背起好友,我在后面扶着他,三个人向隔壁汾阳医院落荒而去。教学区里布满课间休息的同学,即使擦肩而过,那些打水归来,或者说笑打闹的同学也没发现我们的境遇。好友的血在瘦高个子同学的白衬衣上渗透开来,当我们把他放在急诊室床上的时候,我们三个都布满血迹。一个莽汉般的大夫很冷静地进来,不慌不忙地处置,似乎还在哼着小曲。他的脚步为他打着节拍,我低下头,看见他穿了一双蓝色的塑料拖鞋。这双拖鞋显得无比懒散,对我们如此不屑一顾。我们的班主任匆匆进来,又匆匆晕倒。我没有晕血,手里拎着血衣,像拎着一面带着温度的旗帜,而大夫报以我们的却是一双蓝色的拖鞋。血,在此地如此司空见惯,如此不值一提。
那天晚上,我骑着自行车一直在县城里游荡。县城万户掌灯,街上正是倦侣归巢的时刻。明月下最容易发现爱情,感觉屋宇宽厚,万物仁慈。横穿县城的马路上,有赶脚的牛群经过,百十头黄牛与几个赶牛人散步般向西面的群山散淡而行,有如踏着古代的土地,他们步履不停。黑暗中的县城顿时有了古意,这座城池改朝换代,弃旧图新。但对月亮来说,一定只是没有改变位置的地球上的一个小点而已。黑暗包容了太多不堪的人事,没有人比黑暗更了解人的痛苦。我决定把今天的事情忘记,从此以柔软面对世界。是啊,少年无知的强硬,怎么也抵不过刀的锋利。因为今夜,我喜欢上了夜游:黑暗绝顶明亮,无比透彻。
多年之后,我在北京南城“湖广会馆”听昆曲《夜奔》,舞台上的林冲在风雪中穿山越岭,悲愤中婉转清唱:“遥瞻残月,暗度重关,奔走荒郊”。一滴本该在高三时留下的眼泪,这时才缓缓化开,挂在脸颊。林冲孤苦多于悲愤,这故事就是在讲一个人逃出去,活下来。而这也是我们所有人的故事,我们都奔命于风雪的山道,在黑暗的掩护下落荒而逃。
同样的故事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绝迹,这些年翻开报纸打开网络,相似于《夜奔》的故事比比皆是。那些掩藏在报道文字中的血迹,却没有丝毫的质感。仿佛不曾疼痛,轻而易举。而我,却不时想起高三的那个上午,耳边总会想起“唰”的一声。在邵氏电影的工艺里,那是拟音师傅撕开布匹获得的音效,但对我,那是身体的伤痛、无力的宣言、卑微的抵抗。一个下午,又在网上看到同样的新闻。我合上电脑,坐在办公室里望着窗外。少年的血多少源于荷尔蒙的分泌、多少有种可以理解的天性中的冲动,而现代社会弥漫开来的暴力气氛却让我不安。《夜奔》是古人的境遇与曲折命运,被书写出来成为小说、戏剧流传后人。而发生在今天的故事,似乎也需要有人讲述。事实上,既然你在从事叙事艺术,那就有必要延续人类记忆的讲述。
窗外,夜幕将要降临北京。这座过于喧闹的城市,无法迎接幽冷的月光。我突然想远行,乘着夜幕去到山西任意一个小城。那里城池千年,一定明月高挂。我知道我是想写东西了,在办公室里找了一摞信纸,十几只用惯了的粗黑墨笔,决定到大同去。临出门的时候,我的目光落在了桌上的电脑上,犹豫一下没有带它。
车过八达岭之后,高速公路便在黑压压的群山之中盘旋。对古人来说,即使策快马而行,这段路途也应该算是千山万水了,而我们三个小时后就可以到达目的地。一路上思绪万千,每次旅行都能激活我的想象。灵感像是潜藏着的野性,你必须将自己放虎归山。坐在宾馆里摊开信纸,我才明白为什么这次不想带电脑来。从第四部影片《世界》开始,我已经习惯了电脑写作。但这一回,我需要拿起笔,看笔尖划过白纸,犹如刀剑划过白色的衬衣。我低头写着,一笔一划,一字一句。多年不用纸笔,竟然常常提笔忘字,我知道自己写了太多错别字,但也不管不顾,一路狂奔。这一天,电影取名为《天注定》。
我还会时常想起那个手握小刀的少年,那一天,连上帝都不在他身边。感谢他,让我收起了凶狠的目光,收起了恶。
(感谢《花城》授权转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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