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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商标侵权案(18件大嘴猴商标侵权纠纷案一次性化解)

20年商标侵权案(18件大嘴猴商标侵权纠纷案一次性化解)作者丨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小坤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对该批侵犯商标权案件进行案情分析后,多次通过电话和视频通话等方式积极与原告及各被告进行沟通联系,充分听取各方诉讼意见,了解各方利益核心与争议焦点,并组织各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庭前调解。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向被告释法说理,促成双方逐步形成可行性的解决方案,并现场达成庭前调解协议,各被告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原告损失。Paul Frank(大嘴猴)商标由美国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并经该公司不断投入经营,该商标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已被使用于服饰、鞋、太阳镜、腕表、儿童卡通书和自行车等各系列产品上。2015年1月1日,美国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公司将Paul Frank(大嘴猴)商标在中国境内的相关权益独占许可给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近年来,侵犯该商标专用权的现象层出不穷。经调查,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现在贺州地区有多家商场存在销售侵犯其

近日,广西法院高效化解一批涉商标侵权纠纷、邻里纠纷等案件,实现了广西法院一次性解决纠纷的“加速度”。

1贺州中院高效化解18件侵犯商标权纠纷案

近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庭前调解纠纷机制,成功促成18件侵犯商标权纠纷案达成庭前调解。

20年商标侵权案(18件大嘴猴商标侵权纠纷案一次性化解)(1)

案件详情

Paul Frank(大嘴猴)商标由美国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并经该公司不断投入经营,该商标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已被使用于服饰、鞋、太阳镜、腕表、儿童卡通书和自行车等各系列产品上。

2015年1月1日,美国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公司将Paul Frank(大嘴猴)商标在中国境内的相关权益独占许可给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近年来,侵犯该商标专用权的现象层出不穷。经调查,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现在贺州地区有多家商场存在销售侵犯其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益的商品的情况,遂于2020年5月11日向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各被告商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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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对该批侵犯商标权案件进行案情分析后,多次通过电话和视频通话等方式积极与原告及各被告进行沟通联系,充分听取各方诉讼意见,了解各方利益核心与争议焦点,并组织各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庭前调解。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向被告释法说理,促成双方逐步形成可行性的解决方案,并现场达成庭前调解协议,各被告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原告损失。

作者丨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小坤

2 近邻情更浓 阳朔法院巧化相邻纠纷案

2020年7月7日,阳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相邻排水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因排水问题产生纠纷积怨多年,终握手言和。

家住阳朔县兴坪镇某村的蔡某养家东面与同村蔡某贵家相邻。蔡某养认为,蔡某贵在建房时,将砖石、泥土堆填在自家房屋东面围墙飘檐滴水的排水沟上,侵犯了自己飘檐滴水地且妨碍其排水,遂将蔡某贵诉至阳朔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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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争议的排水沟

阳朔县法院兴坪法庭的法官余枫枫受理该案后了解到,原被告虽是邻居,却因这排水沟的问题多次发生争执,甚至大打出手。经相关部门调解未果,最终二人对簿公堂。

在详细梳理案件后,7月3日,余枫枫、徐磊两位法官一同来到涉案排水沟进行实地勘查。在丈量争议的排水沟时,双方当事人再次发生争执,余枫枫一边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一边向他们阐明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官通俗易懂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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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枫枫、徐磊在现场做调解工作

余枫枫、徐磊针对土地权属法律问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讲解,从情理角度做双方当人事思想工作,最终原告表示同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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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7月7日,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再针对排水沟的归属再起纷争,排水沟则按照“谁堵塞谁疏通”原则共同管理;被告蔡某贵在限期内清除砖石(碎石)、泥土。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后握手言和,表示秉承“远亲诚可贵,近邻情更浓”的原则做一对好邻居。

作者丨桂林市阳朔县人民法院 周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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