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咨询律师问些什么(房屋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拆迁咨询律师问些什么(房屋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的签署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合法的前提下。被征收人对补偿协议有疑问或者发现协议不公平、不合理的,需要与被征收人进一步协商沟通,确保被征收人权益不受损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签订补偿协议,用于产权交换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屋、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 征收国有土地 为保障国防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集体利益,可以征收国有土地单位、个人住房,但有关部门需要在征收前发布征收决定公告和补偿安置计划,有关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和公布征收补偿计划,征求公众意见。咨询建议的期限不少于30天。同时,做好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其次,签订补偿协议
现在房屋拆迁是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而且现在房屋拆迁也不是说能拆迁就能拆迁的,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而且现在房屋拆迁的流程也是大家需要详细了解的,那房屋拆迁的流程是什么?下面小编来给介绍一下吧!
首先,发布征地公告或征地决定
征收集体用地
依法批准征地申请后,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发布征地公告并组织实施。公告内容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号、批准时间和用途、所有人、地点、土地类型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方式、征地范围、征地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公告时间一般不少于30天。
征收国有土地
为保障国防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集体利益,可以征收国有土地单位、个人住房,但有关部门需要在征收前发布征收决定公告和补偿安置计划,有关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和公布征收补偿计划,征求公众意见。咨询建议的期限不少于30天。同时,做好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其次,签订补偿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签订补偿协议,用于产权交换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屋、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的签署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合法的前提下。被征收人对补偿协议有疑问或者发现协议不公平、不合理的,需要与被征收人进一步协商沟通,确保被征收人权益不受损害。
经协商,被征收人仍对补偿协议有疑问的,建议被征收人保持冷静,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及时启动司法程序,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此外,做出赔偿决定
当然,如果经过几次讨论,补偿事项仍未达成协议,那么征收方不应迫不及待地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直接拆除必然是违法的,此时征收方应依法对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决定。
房屋拆迁的流程是什么?以上就是小编介绍,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下面留言,也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毕竟现在房屋拆迁获得的补偿也不小,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