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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作案侵害儿童(去年以来广州共审结涉儿童性侵案114件)

熟人作案侵害儿童(去年以来广州共审结涉儿童性侵案114件)调研显示,熟人作案明显,陌生人作案手段具有诱骗性是性侵案件的重要特征。调研披露,熟人作案比例达60.53%,常见于老师、保安、亲戚和邻居等熟人关系,个别保安、教师利用其职业角色优势,威胁利诱,多次、长期实施侵害,危害极大。经法院审理查明后,法院认为,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猥亵幼女致轻微伤,其行为已经构成猥亵儿童罪,法院采纳指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是初犯的意见。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图/视觉中国熟人作案比例占到六成2016年一天中午,家住广州城中村的小贝(女,5岁)在隔壁邻居家玩,邻居李某陪小贝玩耍,却趁机实施猥亵。父母发现小贝受伤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构成猥亵儿童罪。

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阚倩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今天(6月14日)向媒体披露了该院近期对全市性侵案件做的一项课题调研。

据统计,2017年至今,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结涉儿童性侵案件114件,其中猥亵儿童罪案件51件,侵害人52人,受害人77人;强奸罪案件中,被害人为儿童的案件达63件,占比55.26%。

调研显示,儿童遭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比例达60.53%,封闭或半封闭的隐蔽公用区域成性侵儿童主要地点。在分析原因后,法官呼吁对教育机构等公共区域实行监控全覆盖,建议将性教育纳入中小学必修课程。

熟人作案侵害儿童(去年以来广州共审结涉儿童性侵案114件)(1)

图/视觉中国

熟人作案比例占到六成

2016年一天中午,家住广州城中村的小贝(女,5岁)在隔壁邻居家玩,邻居李某陪小贝玩耍,却趁机实施猥亵。父母发现小贝受伤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构成猥亵儿童罪。

经法院审理查明后,法院认为,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猥亵幼女致轻微伤,其行为已经构成猥亵儿童罪,法院采纳指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是初犯的意见。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调研显示,熟人作案明显,陌生人作案手段具有诱骗性是性侵案件的重要特征。调研披露,熟人作案比例达60.53%,常见于老师、保安、亲戚和邻居等熟人关系,个别保安、教师利用其职业角色优势,威胁利诱,多次、长期实施侵害,危害极大。

陌生人作案占35.96%,侵害人临时起意较多,多以零食、零花钱等小利引诱孩子上当受骗。侵害人实施手段极为卑劣,导致被害人受伤案件15件。另外,QQ、“语玩”手机社交软件也成为侵害人寻找、联系受害人的工具。

隐蔽公用区域成主要案发地

调研显示,儿童性侵犯罪在隐蔽场所高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流动人口、外来人口聚集的地区是性侵儿童案件发生的集中区域,发生率约为住宅小区的2.75倍;电梯口、楼顶、楼道、巷道、楼梯间等封闭或半封闭的隐蔽公用区域成性侵儿童主要地点,个别发生在教室、宿舍等室内区域。

2017年一天上午,陈某发现小朵(8岁)独自玩耍,便跟着小朵走到楼梯处,对小朵实施强奸。家长发现后,对自己没有足够时间陪伴孩子后悔不已。为讨回公道,家长选择报警。法院认为,陈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并致被害人轻微伤,应当从重处罚。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年。

作案者以外地低收入中年男性为主

2017年一天下午,幼儿园保安王某将小果(6岁)骗到储物间,对其实施猥亵。小果回家后告诉了妈妈,家人选择报案。

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构成猥亵儿童罪,鉴于被告人当庭否认控罪,犯罪情节恶劣,认罪态度差等因素,建议对被告人在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到四年十个月幅度内处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调研显示,被害人呈现低年龄化特征,以6-10岁的女童居多。据统计,6-10周岁被害人占比达53.15%,说明大龄幼儿和小学儿童面临性侵危险最为严重;被害儿童中出现两例男童受害案件,应引起关注。

另外,侵害人主要以外地流动人口、低收入、中年男性为主。根据现有数据统计,无业、外来务工人员、无固定职业侵害人占57.02%,异地户籍侵害人占62.28%,30-50周岁男性占比达55.88%。在固定职业侵害人中,学校保安、体育老师、培训老师、男保姆等便利职业群体集中。

熟人作案侵害儿童(去年以来广州共审结涉儿童性侵案114件)(2)

图/视觉中国

原因剖析:社会治安管理待加强 社会性教育有待提升

法官对儿童遭性侵现象分析后指出了一些原因。首先是社会治安管理有待加强。

在学校、教育机构、幼儿园周边区域以及社区尤其是城中村房屋密集地区的住宅电梯口、楼顶、楼道、巷道、楼梯间等封闭或半封闭公共区域治安监控与治安巡逻力度存有较大提升空间。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区,父母忙于生计,监管有限,社区儿童安全托管活动场所较少。

另外,社会性教育有待提升。“家庭教育正确、有效的性教育不足,受害儿童心智发育不成熟,分辨和防范意识极为薄弱。在性侵发生后,不懂或不敢反抗、自保,使一些侵害人得以肆无忌惮长期、多次实施性侵,也导致错失取证最佳时机。学校性教育的性安全、性权利、性保护、性道德教育内容有待扩展。

维权意识不足,受害儿童家长普遍持‘家丑不外扬’的传统保守观念,采取隐忍方式,不注重保留证据,放弃依法维权,变相纵容犯罪。”

还有,社会性文化传播也有待治理。法官指出,网络文化影视作品关涉性行为内容较多,传播范围广,容易造成误导和不良示范;虚拟性网络社交软件扩大潜在受害者范围,增加性侵犯罪隐匿性。

法官建议:应将性教育纳入中小学必修课程

法官呼吁堵住社会治安管理漏洞,增强社区、城中村、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的安全管理,增强安保人力物力,拓宽安保巡逻范围,增加隐蔽场所的监控设备布控密度。

对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内部教室、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实行监控全覆盖。在城中村等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增设幼儿园或儿童公共托管场所,关注流动儿童安全保护问题。

另外,法官建议建立综合预防和救助体制,设立性侵儿童大数据库,重点建设犯罪人员信息库,明确户籍、年龄、职业、常住地等基本信息,科学设置信息库开放权限,与社区、监狱、法院、教育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查询平台。

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培训机构及相关安保行业等密切接触儿童从业人员的监管,建立背景调查、禁入和警示规则,明确从业禁止条款和适用范围。建立心理干预救助机制,引导医院、专业机构与幼儿园、学校、社区共建性侵害心理疏导干预工作。

法官还建议强化文化网络监管,提升全民性教育水平,建议将性教育纳入中小学必修课程,并建立学校性教育课程评价体系。引导组织媒体策划形式生动、群众易于接受的性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开设家庭性教育、性侵防范培训课程,引导家长进行科学家庭性教育。

来源|羊城派

责编|卢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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