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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销项发票管理表格(财务信息化建设)

进项销项发票管理表格(财务信息化建设)对录入的发票进行真伪查验,返回查验结果并展示发票信息。查验功能财务系统-发票管理进项发票管理

一、概述

随着增值税政策的推广落实,取得增值税发票越来越多,因此对于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就变得越来越重要,特别是现在电子发票的普及,增值税进项发票管理面临发票真伪核验工作量较大,存在重复报销的风险,发票流通过程中纸质发票易丢失,发票检索困难等问题,一旦管理不得当,就会产生严重的涉税风险。因此在建设财务系统时,必须建立发票管理平台,对进项发票进行统一管理。

二、系统功能列表

系统模块

模块

环节

功能

财务系统-发票管理

进项发票管理

查验

对录入的发票进行真伪查验,返回查验结果并展示发票信息。

进项发票管理

认证

发票与报销单据管理,单据审批完成后,对发票进行认证,并返回认证结果。

发票台账

查询

实现发票和报销单据的联查,展示发票信息

三、系统角色分析

角色ID

角色名称

角色操作系统范围

备注

BW01

报销人员

录入发票信息,可对发票进行查验,查询

CW01

财务或税务人员

对发票进行认证,查询

四、业务流程4.1概述

针对进项发票在PC端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要求先建立发票台账,对发票进行查验通过后,再填写报销单,填写报销单时,选择发票,未查验通过的发票在报销时无法选择,这种处理方式稍微比较麻烦,二是在报销时可以手工录入发票,或者借助影像扫描和OCR识别技术,将发票扫描进影像系统,然后通过OCR识别,将所有发票识别后自动回写到报销单上,然后进行发票查验,如果发票为真,则保存报销单,否则提示查验未通过,不允许保存。

4.2流程一:

该流程为先登记发票台账,后进行报销

进项销项发票管理表格(财务信息化建设)(1)

流程说明:

  1. 业务人员通过手工新增的方式,新增发票信息保存后,发送查验请求至税务云,通过税务云的中转功能,实现财务系统和国税局的数据交互。由于国家税务局并不开放接口直接对接企业,需要通过第三方,本次以用友税务云为例,连接税务局进行发票查验。
  2. 报销人员录入单据时,选择已经查验通过的发票,单据保存后,按照原有的审批流程提交审批。

3. 单据审批完成,可进行发票认证,数据流转和发票查验流转一致。由税务局返回认证结果,通过税务云中转后,返回至财务系统。财务人员可按照认证结果,进行对应的账务操作。

4.2.1业务处理流程

进项销项发票管理表格(财务信息化建设)(2)

4.2.2业务规则

1. 发票的录入

1)发票字段信息要求

a. 手工新增:通过“发票类型”字段,对发票必要的查验字段信息进行控制。若发票类型为专票,则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税额信息必填;反之则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税额、检验码字段信息必填。该校验考虑用系统功能配置规则,以实现规则的灵活性。

b. 扫码枪新增:读取发票信息后,将发票信息对应填入界面字段,查验人员手工选择“发票类型”字段以及补充必填字段信息。

2) 权限控制:与财务系统原权限控制保持一致。发票录入人员,只能查看自己查验的发票信息,而总行人员及相关人员查看所有发票信息。

2. 发票的查验

1) 查验的触发:单据保存之后,“查验”按钮为可使用状态,点击按钮可触发发票查验的接口程序

2)结果的返回:界面展示返回查验通过结果,若查验通过则下载发票所有信息包括购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号码;销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号码、货物及应税劳务名称。反之则界面提示查验不通过,抛出查验返回的不通过信息。

3)重复性控制:若已经查验的发票,不再支持重复判断。并给出相应的提示信息。

4)纳税人基本信息判断:查验通过后根据税务云平台返回的发票购买方名称和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等纳税信息与当前报销的财务组织所对应的纳税主体信息进行匹配校验,若匹配不上则发票查验不通过,同时抛出查验不通过原因。

4.3.3界面

进项销项发票管理表格(财务信息化建设)(3)

4.3.4功能需求-报销单和发票的关联

为减轻报销人员填写报销单据时,需查验发票的工作量,系统将发票查验工作放在报销单据制单流程前,以支持报销人员制单时可直接在发票池中选择已经查验完成发票,且报销界面能展示出发票的部分信息,如发票金额,不含税金额等信息,以减少发票手工录入的错误,提高财务审核效率。

针对发票类型不属于增值税发票,但亦需录入报销所必须的其他发票场景,可由报销人员在单据录入界面手工新增其他发票信息

发票是否重复报销的核验工作量大,且人工操作存在误差。但实际业务场景中存在同一发票多次报销的情况,因此系统对发票超额报销的场景,做出相应的提示。

4.3.5业务处理流程

进项销项发票管理表格(财务信息化建设)(4)

4.3.6业务规则

1. 填制费用报销单时,若发票类型为增值税发票,则发票信息不允许手工新增,界面提供选项框,报销人员可在选项框中,选择已经查验通过的发票。若发票类型为其他,则允许手工新增发票信息。该类发票无需查验,可直接保存后提交审核。

2. 报销人员,选择发票后。界面展示发票的主要信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税额,可报销金额。

3. 可报销金额=发票金额-Σ已关联报销单的报销金额

4. 允许同一发票关联多张报销单

4.3 流程二

随着OCR和电子发票的普及,为了简化报销流程,可以直接在报销时,进行录入发票进行查验,查验后,将查验结果保存到发票池,但该方式不支持一张发票多次报销。

4.3.1业务流程

进项销项发票管理表格(财务信息化建设)(5)

4.3.2业务规则

1、报销人员录入报销单,保存单据后,进行影像扫描,将发票或者其他纸质资料分类别进行扫描,扫描完成后,进行ocr识别,识别完成后将识别后的发票信息保存到单据对应字段。

2、通常专业的ocr厂商在进行发票识别时,可以自动进行发票查验真伪,如果不能查验真伪,则需要分开流程,单独进行真伪查询。只有单据上的发票都查验通过,方可提交单据到财务初审环节。

4.3.3系统界面

进项销项发票管理表格(财务信息化建设)(6)

专票认证

在完成报销单单据审批,付款后,财务岗或者税务岗可以集中进行发票抵扣认证。

为减轻财务人员日常的认证可抵扣金额和入账进项税金额的核对工作,系统满足财务人员可在系统界面进行发票信息和报销单据的联查,即直观看到发票关联的报销单据信息,发票结果,以及可抵扣金额等信息。

发票认证可以通过第三方接口,在财务系统直接进行,无需登陆税务局进行认证。

4.3.1业务处理流程

认证流程

进项销项发票管理表格(财务信息化建设)(7)

4.3.2业务规则

1. 报销单据付款流程结束后,才允许对发票进行认证抵扣。

2. 发票的台账管理:界面展示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开票日期,报销单据号,销方税号,销方名称,是否认证,认证日期,认证结果,金额,可抵扣金额,发票状态,点击报销单据号,可查看整个单据信息。

4.3.3界面

进项销项发票管理表格(财务信息化建设)(8)

列表展示界面

功能:发票信息和报销单据的联查和发票的认证

按钮控制逻辑:

  1. 勾选认证:若发票的报销状态为已结束,则该复选框可以勾选,否则不允许勾选
  2. 保存按钮:点击按钮,保存用户勾选认证的操作
  3. 认证:对用户勾选的发票信息,进行是否可认证判断,以及触发认证接口程序。
  4. 重置认证:对用户勾选认证的发票信息,判断认证状态,若认证状态为失败,则将发票的认证状态更新为未认证。
  5. 查询:按照查询条件,进行数据筛选展示。
  6. 报销单据号为链接形式,点击可查看该报销单据的具体信息。
4.3.5处理逻辑

1. 单据付款完成后,反写单据的结算状态和结算日期至发票池对应的数据表,若发票对应的结算状态为已完成,且发票类型为专票,则该发票允许认证,触发认证接口程序时,判断认证状态是否为O-未认证。若为未认证,则界面弹出对话框,“本次勾选发票XX张,发票金额合计XX元,税额XX元”点击“确定“触发认证接口,进行发票认证,否则不进行该发票的认证。

2. 提供发票复选框,按照输入的筛选条件,展示发票信息,勾选认证发票后,对已勾选的发票进行认证。

3. 认证权限控制:发票认证由各分支机构自主完成,系统按照登陆人员的机构,匹配发票录入时关联的机构信息,界面展示本机构的发票信息登陆人员也仅可对本机构发票进行认证操作。总行人员,可认证总行和查询全机构的发票。

4. 认证状态:0-未认证,S-成功,P-正在认证,N-认证失败。

5. 认证完成后,更新认证日期,若认证通过,则更新可抵扣金额字段等信息

6. 查询:按照输入的筛选条件,获取发票信息,用“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关联报销主表,获取报销单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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