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养老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为民办实事养老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王婕
为群众办实事,就是要从工作中的一点一滴做起,真正做值得群众依靠和信赖的贴心人。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践行“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 “急难愁盼”问题。2021年5月14日上午,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工作人员,办案法官、人民陪审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值庭法警和公诉人来到吉林市新吉林养老院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审判活动,在养老院屋子里搭建了“临时法庭”。
本次审理的是被告人王某某盗窃一案,看似是一起简单的盗窃案件,但是由于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一直在取保候审。且被告人王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意外摔伤导致卧床无法行动,生活已不能自理,被社区送至养老院护理。办案人仔细研判案件,多方论证,并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为了当事人方便,决定外出去养老院开庭审理本案。本次的庭审,体现了龙潭区法院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也时刻激励着法院干警,继续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最终法院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来源:龙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