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联系与区别(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知识汇总)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联系与区别(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知识汇总)2.公平原则——公正合理地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3)形式合法,根据我国立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以书面合同形式来订立。合法性主要表现在:(1)主体合法,主要是要求主体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2)内容合法,就是要求在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时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篇文章讲述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大家可以回顾一下(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知识汇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本篇文章来讲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属于个别劳动法,它作为劳动力资源市场配置和劳动关系协调的法律手段,以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为法律调整的主要着力点,以稳定劳动关系为基本功能,是集体劳动法和劳动条件基准法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这里我们不对劳动合同做过多的学理性解释,直接进入正题。
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与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为了保证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
合法性主要表现在:
(1)主体合法,主要是要求主体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2)内容合法,就是要求在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时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形式合法,根据我国立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以书面合同形式来订立。
2.公平原则——公正合理地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法律只是一个最低标准,有一些条款合法但不一定合理公平,所以要加一个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有助于平衡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平等自愿原则。
平等主要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的平等。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志,任何一方或第三人都无权干涉。
4.协商一致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5.诚实信用原则——民法,社会法领域的帝王原则。
该原则主要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不得相互欺诈,负有相互告知相关情况的义务。
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劳动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有一定区别,劳动合同订立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选择的过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这一过程中是不平衡的,因为人数众多,所以用人单位无法针对个别劳动者的要求都罗列出来。劳动合同订立主要有以下阶段:
1.招聘阶段
招聘阶段包括:用人单位公布招工简章,劳动者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以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确立劳动合同内容的阶段
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录用后,用人单位提出合同草案,详细介绍本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书面合同,签字生效,合同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实际上订立书面合同和用功的时间未必一致,在实践中比较复杂,大概有以下三种情况:
1.同时签用——在用工的同时订立劳动合同
2.先用后签——用工后订立劳动合同
3.先签后用——先签订合同再用工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的订立说明当事人之间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要以发生劳动用工为前提。这是不一样的,大家不妨细品一下。
劳动合同订立中的告知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告知义务分为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
1.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分为主动告知义务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被动告知义务就是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劳动者
在劳动合同订立中,劳动者只需要履行被动告知义务,即用人单位问啥,劳动者说啥。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保障了用人单位的知情权,但是这种知情权有限制:
用人单位只能以合法手段了解;
只能了解法律允许了解的信息;
获取的信息只能用于订立劳动合同时参考涉及到个人隐私还要负保密义务。
所以这里考一下大家,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询问劳动者是否结婚生子?
结语上述内容就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基本知识,下期文章讲劳动合同的内容,大家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