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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本书的选题(如今打开一本书)

最近一本书的选题(如今打开一本书)这种主体性的展现欲望也可能导致注释“过剩”,把没有必要注释的、没有必要写那么长注释的地方都一一大加注释,而这在译著中并不少见。此时需要的反而是克制。比如,《破产书商札记》的译者注多是关于“破产书商”提到的一些书和作家的介绍。有的注释,一两句也可。有的注释同时解释了某本书的出版情况,帮助我们了解“破产书商”为何在书中会提它,而这些才是有稀缺性、更有意义的资料,哪怕未必能展现译者本人的翻译意志。其实,也可以说,译者注是译者某种主体性的展现。这是因为只有在“译者序”“后记”和译者注等为数不多的地方,译者才有表达其本人思考的正当性。当译者写译者注时,他们能暂时不受原书的限制,围绕某个词语自主地添加内容,有时是对原书的延伸,有时是接着原书的某个观点继续谈论,在译著印刷上留下“我读过,我思考过”的痕迹,成为它的一部分。译者的这一资格,是其他人没有的。就拿身边的一本新书来说。上面这张照片是《破产书商札记

作为书的读者,我们或许有个直观感受是,这几年注释的篇幅似乎比以前更大了。打开一本书,有的注释篇幅甚至超过了正文。

这当然不是指整本书一大半都是注释,而是有许多书,翻看几页,会发现有那么一两页是满篇的注释。如果是尾注,放在书的最后,有注释的页数加起来几十上百也是可能的。这些繁多的注释,似乎以“高人一等”的姿态宣告我们没有能力读下去。而我们本身也经常以一本书有没有满篇的注释,来决定是看还是不看,背后的假设都是,一本流畅的、没有注释或参考文献也能把事情讲清的书,似乎才是好书。

最近一本书的选题(如今打开一本书)(1)

一本采取“尾注”的书的注释厚度(右边是注释)。

原本处于纸的边缘的注释,仿佛一直在悄无声息地向纸的中间扩张。过去,一般的两三行,多的十几行,现在再多一些的能占去大半页。甚者,有的书的某几页,一眼望去只有顶部的一行字是正文,其他部分都是密密麻麻的、一行接一行的注释。当然,这个说法指的,不包括经典专有的注释版或者评注版。

就拿身边的一本新书来说。

最近一本书的选题(如今打开一本书)(2)

上面这张照片是《破产书商札记》中译本(商务印书馆,2022年6月)的第68页。其实这一条注释还未完,翻篇,下一页接着还有几行。全书中像这样注释篇幅过半的还有几页。

译者注,是译著最常见的一种注释类型。假如原著出版的年代久远,并且文化背景与本国语境有比较大的差异,那么译者注是必要的。而这些必要性就体现在原书提到的某个容易引起歧义的概念、某本陌生的书、某个远去的作家或学者等。要是译者注没有完成这项工作,通常还需要由编辑写“编者注”对此补充。

其实,也可以说,译者注是译者某种主体性的展现。这是因为只有在“译者序”“后记”和译者注等为数不多的地方,译者才有表达其本人思考的正当性。当译者写译者注时,他们能暂时不受原书的限制,围绕某个词语自主地添加内容,有时是对原书的延伸,有时是接着原书的某个观点继续谈论,在译著印刷上留下“我读过,我思考过”的痕迹,成为它的一部分。译者的这一资格,是其他人没有的。

这种主体性的展现欲望也可能导致注释“过剩”,把没有必要注释的、没有必要写那么长注释的地方都一一大加注释,而这在译著中并不少见。此时需要的反而是克制。比如,《破产书商札记》的译者注多是关于“破产书商”提到的一些书和作家的介绍。有的注释,一两句也可。有的注释同时解释了某本书的出版情况,帮助我们了解“破产书商”为何在书中会提它,而这些才是有稀缺性、更有意义的资料,哪怕未必能展现译者本人的翻译意志。

最近一本书的选题(如今打开一本书)(3)

《马大帅2》(2005)剧照。

除了译者注,最常见的还得是作者本人的注释。

这部分注释有一个基本功能是告诉读者某个概念、描述或判断的来源出处,有时相当于“参考文献”,却又不同于“参考文献”,作者在注释这里有更自由的写作形式,比如出处可能未必是有固定引用格式可写的文献,而只是朋友之间的交谈。人类学家斯科特(James C. Scott)在《作茧自缚》一书中谈论到人类用火历史时说,初民用火的证据至少可以追溯到四十万年前,甚至更早,总之远早于智人的出现。这个判断是怎么得来的呢?他在注释中说,“根据的是我和大卫·温格罗(David Wengrow)的个人交流”。后者是考古学家,其职业身份和研究领域使斯科特这一段引用具备判断上的合理性,向读者宣告这一判断的知识依据。注释比“参考文献”更自由的写作形式还体现在,作者可以借助注释来说明是通过何种方式得知引用的文献。巫鸿在《全球景观中的中国古代艺术》(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年1月)中探讨了墓葬与艺术的关系,他引用法国学者雷吉斯·德布雷(Régis Debray)《图像的生与死》的一个结论,即“图像源于丧葬”,并添加一条注释说明,“在此我感谢郑岩使我注意到这本书的中译本”。他这样说不意味着是因为郑岩才知道《图像的生与死》,而意味着因此才得知该书已经翻译出版。而这也是一种对读者的“交待”。他在书中更关键的一处“交待”是在讲中国墓葬美术发展的转变部分,其转变是从“器物观点”到“建筑观点”,而这个看法不是他本人的原创。他在注释中是这样说的:“在我教的一门有关墓葬艺术的研究生讨论课中,赖德林最先提出了这一对概念。”只不过,此处的“赖德林”应该是指赖德霖。

除了能对无法列入“参考文献”的出处作说明,注释也能对那些能列入“参考文献”的出处作更多说明,有时甚至可以独立成文。法国学者保罗·利科(Paul Ricœur)在《弗洛伊德与哲学:论解释》(浙江大学出版社·启真馆,2017年4月)一书中关于弗洛伊德与“压抑”研究的一条注释,竟跨三页纸,不得不说是注释成文的最佳例子了。

下图是这条注释的一部分。

最近一本书的选题(如今打开一本书)(4)

社会学家米切尔·邓奈尔(Mitchell Duneier)的《人行道王国》(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3月)在人行道与居民福利这个故事中的一条注释,也可以称之为能单独成文的一篇文章了。

最近一本书的选题(如今打开一本书)(5)

而在现代出版中,注释不是从最初就有这么大篇幅的。1899年,凡勃伦(Thorstein Veblen)写出《有闲阶级论》,看不到注释,连参考文献也是没有一处的。我们当然也可以推测,注释是现代学科分工,或者说现代知识分工和学科专业化的产物。知识积累到某种复杂程度,没有百科全书式人物,没有哪篇文章、哪本书没有对其他知识的引用。即便在遥远的过去,圣贤可立言,他们在表达思考时也参考和引用,耳熟能详的经典例子有孔子和《论语》,此外,古希腊哲人老普林尼的《博物志》也说,“承认我从哪些文献中受益是一件愉快的事,体现了一种光荣的谦虚”。问题在于,他们的出处可以融入正文当中。这在19世纪甚至20世纪前半叶尚且是可能的。因此,作为老制度经济学派的奠基者,凡勃伦能将他人的研究和他本人的思考融在正文,出版《有闲阶级论》,到了后来的新制度经济学派,比如诺斯(Douglass North)等人,他们就只能写满篇的注释了。反叛者如社会学家C.赖特·米尔斯,在批判社会科学研究若干取向的时候也没有抛弃注释。

在这个过程中,注释的有用性被发现了,它也成为学术写作的一种必备格式。不过我们无法得知这些转变的具体时间,因为归根结底,注释成为格式只是一种过程,而算不上事件。当一个人进行写作尤其是学术写作时,再也不可能像过去那样在格式上无拘无束了,只有接受注释格式,才有可能被人认同。有了这层认同,也才可能发表或出版,否则不被接纳,有被当作“民科”的风险。而随着注释的演变,它不只有文本叙述,还有数学模型,甚至后者已经变得比较寻常了。

最近一本书的选题(如今打开一本书)(6)

上图是安瓦尔·谢克(Anwar Shaikh)的《资本主义 : 竞争、冲突与危机》。这位并非“正统”“主流”的经济学家,也一样会将数学模型(哪怕是简易的)写进注释。用公式进行论述是整个学科绝大多数人对话的基础。

注释象征的——并且实际上也是——严谨性确实是其他形式比不了的。且不说它限制了作者“天马行空”的边界,迫使作者不断思考哪些部分是他人的,是借鉴的,或者是需要对话的,而且它也让出版社和期刊的编辑们可以查询并核对引用,对错误的地方加以修正、确认。糟糕的情况当然是注释沦为学术性、专业性的修饰,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提供了面纱,用复杂而高级的格式掩盖平庸无奇的思考。

然而,注释也建造了某种虚妄的高墙,以至于我们现在拿到一本书,若是打开发现无处不在的注释,会不自觉地怀疑自己是否有能力读下去。结果,我们把“有没有满篇注释”当作识别一本书是否有意思的标准,如果有似乎就是死板的、没意思的,是不适合阅读的。

写作者和出版社大概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减少脚注,把注释统一放在书的最后也成为这几年比较流行的方式。

最近一本书的选题(如今打开一本书)(7)

历史学家王笛的《袍哥:1940年代川西乡村的暴力与秩序》这本书原本和其他书不一样,它并不是常见的文章合集,而是有整体性的专著。不过,王笛是在注释中回顾关于哥老会、袍哥的研究的,并指出缺乏专门研究。而这部分相当于“研究综述”的内容却没有放在正文,最终,读者看到的是,他写了一条整整一页多的注释,而且排在了全书的最后。的确,这样的处理方式使叙事增加了许多连续性和可读性。经济学家汪丁丁的《思想史基本问题》(东方出版社,2019年3月)则将注释直接写入正文,在处理注释上也不同于一般做法。他在“情境与表达”这一章,在讲完企业家与“我执”、“破我执”问题之后,转而写了下面这样一段话。

在人力资本的时代,由于创造价值的核心因素是人——德鲁克(Peter F. Drucker)称之为“知识工作者”(knowledge workers),而不是物质资本,当代社会正在逐渐重新定义“企业”,从而重新定义“企业家”(最新发表的著作,可参阅:Kate Raworth,2017,Doughnut Economics:Seven Ways to Think Like a 21st-Century Economist,我建议的中译标题是“甜甜圈经济学:七种方式像21世纪经济学家那样思考”,Random House Business Books)。

如果以句号为结束的标识,以上就是一句话。它使用了破折号、引号、括号和斜体。其中括号里关于“最新发表的著作”的内容基本上等同于一条注释,换作其他作者,它可能出现在脚注或尾注,而不太可能被放进本来有点复杂的句子。这一写法,有一气呵成的阅读感。因为正如我们知道的,注释和正文虽在内容上为一体,实际是两部分。有的时候,注释甚至是在正文初稿已经完成后,为了修改格式而添加上的,该加什么,如何加,都是学术发表这个流水线工程非常理性的考虑结果。

以上这些改变,其实都没有放弃注释。纵然是以“业余者”而非专业者身份写《业余者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7月)的法学家王人博,跳出学科专业化的范围,进入那些他不专长的领域思考,也还是在按照一般的方法做注释和参考文献。除此外,再比如,罗翔写《刑法学讲义》(云南人民出版社·果麦,2020年8月)、陆铭写《向心城市》(上海人民出版社,2022年7月),言语之间,都在试图克制专有术语,多有口语表达,可就是这样的“通识写作”也没有改变做研究的注释习惯。“通识写作”是面向大多数读者的。注释让有好奇心进一步追问的读者知道,作者的想法从何产生,依据是什么,不至于产生“他什么都懂”的幻觉。于他们的同行而言,“通识写作”有了注释和参考文献,能尽量避免被以“非正式论文”等名义窃取。

然而,一种形式一旦产生就有其逻辑和命运。注释也一样。注释是一种理性的格式,而这种理性可能使人误以为它能保证书中论述的,是可靠的,是客观的,而忘记了对什么注释、写什么作为注释,引用谁、绕开谁,感谢谁、提及谁,都有作者的个人意志。更别提比较混乱的二手转引。

最近一本书的选题(如今打开一本书)(8)

《围城》(1990)剧照。

前面提到的斯科特,在《作茧自缚》的“谷物立国”这一章节有个有意思的注释。他比较水运和陆运,认为用轮船或者小驳船来运载货物,其效率远高于驴子或马车的陆路运输。这一结论差不多可以算作常识了,不需要什么论证。而斯科特偏偏习惯的是叙事,于是,他讲起了故事,说一直到1800年(在汽船或铁路出现之前),一个人乘坐马车从伦敦到爱丁堡的时间,另一个人若乘船,可以从英格兰的南安普敦抵达南非的好望角。这句话有具体的数字,那么有何依据?没有料到的是,他在注释中是这么说的,“我确切地记得是在一本讲述19世纪英国历史的著作中读到的,就在开篇的段落,不过我的一位审读者却对此提出挑战,认为这很可能是一种‘城市的迷思’。虽然我无法找到原初的引文,但我可以更扎实地呈现这一论断”。接着他开始论述,一条大篇幅的注释也就产生了。

这个注释使人怀疑,这是否能写进注释,斯科特本人难道就不能去检索一下,凭回忆找找当初那本书,接着按照一般的格式写成注释或参考文献吗?或许,这件事的确有难度,他早就不知道到底是哪本书哪个人说的,也不可能回忆起来——出版《作茧自缚》原版时他81岁。

至少,他没有跳过这处需要注释的地方,也没有另找或曲解文献。其实,注释并不是我们每个人都有兴趣,也不是都有需求读的部分。有了这个准备,再复杂的注释也未必能妨碍我们的阅读过程,而当我们需要检索时,又能找到靠谱而真实的注释。这就够了。

作者/罗东

编辑/西西

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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