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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伤人事件八达岭最终判决结果(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原告索赔156万)

老虎伤人事件八达岭最终判决结果(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原告索赔156万)即便如上面这位律师所说,动物园需要承担的责任及原告损失在10~30%之间。那么,你认为赵女士和父亲向动物园索赔的156万元是否合理呢?也就是说,被告野生动物园对原告方人员伤亡的损失,应当按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承担责任。同时,根据事故调查组已经查实的事实,原告方伤亡人员存在重大过失,依法应当减轻野生动物园方的责任。建议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因如下:第一,本案中,原告自身的行为是完全有过错的行为,如果没有这一过错行为,不会发生这次悲剧。1 原告知悉自己游览的是具有吃人猛兽的野生动物园。

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东北虎园内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当时,游客赵女士中途下车后,被老虎拖走,其母周女士下车去追时遭老虎撕咬。该事件造成周女士死亡,赵女士受伤。

事件过去一年多后,又迎来新进展。2017年12月19日上午,该案件将在延庆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法院究竟会对责任划分作出怎样的判决,引发外界高度关注。企鹅问答的专家律师们也展开了讨论,其中有的认为原告应该自己承担责任,动物园无需赔偿,而有的律师则认为动物园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对此,你支持哪一方的观点呢?

原告应当自己承担全部责任,被告不用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北京于伏海律师:本案不应让被告承担无过错责任。

建议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因如下:

第一,本案中,原告自身的行为是完全有过错的行为,如果没有这一过错行为,不会发生这次悲剧。

1 原告知悉自己游览的是具有吃人猛兽的野生动物园。

也就是说,被告野生动物园对原告方人员伤亡的损失,应当按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承担责任。同时,根据事故调查组已经查实的事实,原告方伤亡人员存在重大过失,依法应当减轻野生动物园方的责任。

即便如上面这位律师所说,动物园需要承担的责任及原告损失在10~30%之间。那么,你认为赵女士和父亲动物园索赔156万元是否合理呢?

知名法律博主刑事法研究:本案当前没有非常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动物园存在过错。

这个金额只是其原告的请求数额,根据此前的报道,刚开始当事人正式向动物园索赔156万,而现在呢更改索赔金额要求动物园赔偿218万,包括赵女士的医疗整形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以及其已故母亲周女士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有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因此本案原告更改索赔金额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有问题的是其诉讼请求是否应该支持,以及如果支持赔偿的范围包括什么?

我们认为本案中涉案当事人的责任更大,虽然动物园有保障入园游客安全的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个是无限的责任,只要其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就应该减轻或免除其责任。我们认为一切还需要以法律与事实作为判断的根据,显然本事件属于意外事件,那么责任的承担应该依据各自的过错进行分担。

如果有证据证明动物园在管理上及游客提醒上存在一定的漏洞,那么动物园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动物园在此过程中存在过错,那么我们认为动物园不应该承担责任。

我们认为本案当前没有非常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动物园存在过错,倒是游客的行为过错过于明显,造成悲剧的发生。当然,对于发生这样的悲剧,我们也对游客深表同情,但这不意味着法律上偏向她。本事件同时提醒我们入园需谨慎,园中有猛虎,要是不要命,你就把车下,要是珍惜性命,千万别下车。

另外我们认为本案中原告之所以提高索赔金额,是其认为医疗整形费等属于赔偿的范围,我们认为这个还有待商榷,大家静待法院的事实认定与判决吧!

老虎伤人事件八达岭最终判决结果(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原告索赔156万)(1)

这件事,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在去动物园观赏动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正如下面这位答主所建议的。

答主:巴黎空中隐约的微笑

1.小朋友不能独自去动物园玩,以免走失。一定要在家长的陪伴,或者老师的组织下去玩。

2.动物都有自己的隔离区域,不能翻越栅栏。不要脸贴、手扶隔离网。要和隔离网保持距离,以免被动物抓伤、咬伤。

3.在能和动物近距离接触的景点,不要逗动物玩,也不要拿好吃的东西喂动物,因为,这样做易被动物伤着。

4.参观野生动物园一定要按规定坐在车内观看,不要将头、手伸出车窗,更不可下车。

5.在游玩时,如遇到偷窃、抢劫可拨打“110”报警电话。如突然身体不舒服生病,可拨打“120”急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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