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故事继母杀子(继母生下弟弟后)
纪实故事继母杀子(继母生下弟弟后)林煜傻傻等到天色将晚,心急之下呼唤寻找长顺良久,却无人回应,环顾四周陌生复杂的环境,他忽然便醒悟自己这是被丢弃了。林煜信以为真,悄悄跟着长顺进了山,可那家伙带着他在山林间乱走了一通,然后以去前方探路为由,便一去不复返了。林煜又累又饿,走着走着腿一软,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直喘气,他今年方七岁,虽心智尚懵懂,但也明白自己现在处于什么境地。他是被人故意抛弃在这里的,那个人叫长顺,是他们家的下人,平时待他很好,有时候还会带他偷偷跑出来玩耍,所以林煜很信任他。这次长顺神神秘秘地说要带他去山里找一种唱歌很好听的小鸟,还说不能告诉别人,因为那种小鸟其实是山间的精灵,被太多人知道,它就不会现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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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边的霞光渐渐暗淡,山中开始被黑暗笼罩,强劲的山风吹得人骨头发冷。
一个小小的身影在冷风中努力抱紧自己,踉踉跄跄地走着,想要找到出去的路,在这无人的深山里,不知道会不会有吃人的野兽,所以他连哭都不敢哭。
林煜又累又饿,走着走着腿一软,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直喘气,他今年方七岁,虽心智尚懵懂,但也明白自己现在处于什么境地。
他是被人故意抛弃在这里的,那个人叫长顺,是他们家的下人,平时待他很好,有时候还会带他偷偷跑出来玩耍,所以林煜很信任他。
这次长顺神神秘秘地说要带他去山里找一种唱歌很好听的小鸟,还说不能告诉别人,因为那种小鸟其实是山间的精灵,被太多人知道,它就不会现身了。
林煜信以为真,悄悄跟着长顺进了山,可那家伙带着他在山林间乱走了一通,然后以去前方探路为由,便一去不复返了。
林煜傻傻等到天色将晚,心急之下呼唤寻找长顺良久,却无人回应,环顾四周陌生复杂的环境,他忽然便醒悟自己这是被丢弃了。
继母生下弟弟后,他被人连夜扔进深林里。
他欲哭无泪,都怪自己太过轻信他人,同时心中又万分难过,他本以为,在林家至少还有一个人真心待他,没想到一切不过是场骗局。
林煜咬着牙爬起来,他一定要想办法走出去,他不想孤零零一个人死在这里,被虫豸啃食殆尽。
他手脚并用的爬上一个乱石堆成的山坡,想要眺望一下地形,不想因为天光昏暗,他不知道踩错哪里,脚下骤然一空,竟跌落了下去。
林煜一声惊呼刚喊出嗓子眼,后背便结结实实跌到地面上,直摔得他眼冒金星,半天缓不过气来。
“好痛……”林煜感觉后背火辣辣的,疼得他直抽凉气。
眼前依稀有星光闪烁,林煜定睛一看,自己却是身处一个山洞,洞壁上布满星星点点的碧色光芒,猛然一看如同星空,美丽而梦幻。
林煜一时看呆住了,他忘记了身上的疼痛,想要靠近看一下那光点是什么,不料一个声音突然响起,吓了他一跳。
“你……是谁?”
林煜面露惊恐,紧张四望,只因为这个声音说不出的难听,粗嘎嘶哑,尖锐刺耳,听得人难受无比。
“人类的孩子?”一个身影从洞穴深处缓缓走出来,惊动了附在洞壁上的碧色光点,飘飘荡荡飞起,落在那个身影之上,为她镀上了一层发光的外衣。
原本林煜怕得要死,差点因为后退而跘倒,但当他看清对方的脸,他顿时睁大了双眼。
那是一张美丽脱俗的少女脸庞,空灵柔美,被星尘似的光点围绕着,仿佛繁星仙子。
少女皱了皱眉头,带着一丝嫌恶道:“人类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你是哑巴吗?”
难听的声音与清丽的容颜形成强烈的对比,林煜磕磕巴巴道:“我……我迷路了,我不是……不是哑巴。”
少女哼了一声,一拂衣袖,身上的碧色光点被惊飞,忽明忽暗的闪烁着,林煜这才发现那原来是无数只萤火虫。
“快滚,不然我会杀了你。”少女嘶哑的声音里流露出一抹寒意,让林煜心中一颤。
看着少女冷若冰霜的俏脸和眼神里深深的憎恶,林煜不知为何感觉到一阵委屈。
他“哇”地一声便大哭起来,耍赖似的往地上一坐,“你们都讨厌我,都恨不得我去死,那你动手吧,反正我今天是活不了了!”
林煜这一哭,倒是把少女哭愣了,她有些烦躁道:“吵死了,别哭了,我吓唬吓唬你而已,又不会真的杀你。”
“我不管,我不管……”林煜哭得鼻涕眼泪糊成一团,又绝望又伤心,“我娘死了,我爹娶了新夫人,有了弟弟,我就成了多余的那一个,否则也不会被丢到这山里等死,反正也是死,不如你杀了我吧!”
看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少女心软了,犹豫道:“原来你也是个可怜人,罢了,我送你出去就是了。”
“我不走!”林煜的小孩子脾气一上来,倒跟少女犟上了。
少女哭笑不得,只得放柔声音道:“说了刚才是吓唬你的,我不喜欢人类,但也不会真的杀人,你乖乖的,我送你出山。”
林煜抽抽噎噎,半信半疑道:“真的吗?那姐姐你是谁啊?为什么会讨厌人类?”
少女沉默了一下道:“我叫莺歌,我的嗓子就是因为人类而坏掉的。”
林煜立刻忘记了自己的委屈,义愤填膺道:“是谁那么坏啊,等我长大了,一定帮姐姐报仇!”
莺歌凝视着男孩气鼓鼓的小脸,倏而一笑道:“不用了,姐姐自己已经报了仇了,好了,我们走吧。”
2
林煜在莺歌的指引下,很快找到了出山的路,莺歌送到山外便止步不前,将身上的萤火虫取下一枚来,放到林煜面前道:“跟着它走,就能回家了,以后不要再来这么危险的地方了。”
萤火虫盈盈飞起,悬浮在林煜前方,似是一盏指路的明灯,林煜对莺歌深深鞠了一躬,可等他再起身,莺歌已经不见了,他怔了一会儿,才掉头随着萤火虫离去。
他没有看到的是,旁边的树枝上站着一只墨色的小鸟,身形与夜色融为一体,默默地目送他远去。
当东方亮起曙光,精疲力尽的林煜终于回到了自己家门前,引路的萤火虫化作一缕轻烟消散,林煜惊呼一声张开手却抓一个空,他身体一晃,“咕咚”一声栽到在地昏了过去,恰好被林府扫地的仆人看到,大惊道:“是大公子,大公子回来了!”
林煜的归来让某个人差点乱了阵脚,她不是别人,正是林煜的继母张氏,她都准备好派人出去寻找装装样子,然后就说林煜贪玩,跑进深山失踪了,到时候就算林老爷回来追究责任,她假意哭一哭,林老爷也莫可奈何,毕竟她膝下还有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更得林老爷欢心。
可没想到林煜这么命大,这么小的孩子居然从野兽环伺的山中逃了出来,还找到了回家的路,也不知道是不是长顺办事不利,白瞎了她一包银子去收买他。
张氏恨得差点咬碎一口银牙,她年轻貌美,进门后又一举得男,若不是有个原配的嫡长子在,她的儿子也不会一出生便被压着一头,林煜在她这里就是眼中钉,肉中刺,让她处心积虑想要除之以后快。
林老爷虽在原配夫人逝世后,对林煜有所怠慢,但总归是自己的长子,骨子里还是比较重视的,加上张氏初来乍到,尚未站稳脚跟,所以林煜侥幸过了几年安稳日子。
随着张氏把牢了林府上下,成为了说一不二的主母,林煜的好日子也便到头了,先是他身边忠心的嬷嬷丫鬟都被找由头打发了,然后他平时的吃穿用度逐渐被克扣,张氏派来替补的下人更是欺上瞒下,捧高踩低。
林煜在自己家孤立无援,父亲又忙于生意,常年不在家,他有苦难诉,渐渐变得沉默寡言,只能默默忍受。
所以当长顺向他示好,与他友善说话时,他由衷地感激,可是没想到,这唯一的温暖也是假的。
林煜一直昏睡了一天一夜,就在他刚回到林府不久,林老爷按照归期回来了,这也是他不怕继母再对他不利的原因,张氏心思缜密,为了摘清自己,绝不会在林老爷在时动手。
等他终于养足了精神,林老爷正好过来问他话,张氏跟在身后,神情镇定,还满眼担心,丝毫不露破绽。
林煜做出一副吓坏了的样子,说是长顺带他去玩,结果他不小心走丢了,差点在山里迷了路,幸好遇到好心的柴夫,才侥幸走了出来。
林老爷责骂他一顿,并要严惩刁奴长顺,可派人一问,长顺也没回来,不知所踪了。
此事最后不了了之,林府又恢复了平静,可是林煜知道一切都不同了,他不能再这么浑噩无知下去,以前是侥幸,以后他再不想办法自保,迟早还会栽在张氏手里。
最重要的是,他心中有一个惦念的人,他想要再次见到莺歌,等他有能力了,要好好报一报救命之恩。
3
转眼已是十数载过去了,林煜长成了一名伟岸挺拔的青年,他这些年勤奋好学,吃苦耐劳,把父亲交给他的事务打理得井井有条,颇得林老爷的赞赏。
而与他相反,弟弟林烁在张氏的娇惯下,整日游手好闲,不学无术,明眼人都知道林老爷会把家业交给谁,张氏不禁开始着急。
可她也纳了闷了,这么多年她不是没有再下过手,可不管她出什么招,林煜都犹如神助,一次又一次躲过她的暗害,平平安安长大成人。
看来不使狠招不行了,张氏的目光阴毒,在暗处盯着即将出门跑商的林煜背影。
林煜不用回头,也能察觉到那种毒蛇一般的盯视,但他装作一无所觉的样子检查着马匹车辆,他在林家能捱过这些年,全凭他的小心谨慎和装聋作哑,但他也明白,张氏快要按捺不住了。
林煜这次是要运送一批珍贵布料赶往京城,不久之后就是一场声势浩大的祭典,京城的贵人们都在赶制新衣,布庄的布料正是走俏之时,林煜此行如果顺利,着实能大赚一笔。
临行前,他照例跑到山中一趟,这是他这些年的习惯,每次开心或者不开心,都会跑到山里,想要找莺歌说说话。
他凭借着记忆找寻了多次,却再也找不到那个乱石堆,只好对着空气喃喃自语,他总觉得莺歌就在附近,她只是不愿意现身。
“莺歌姐姐,我又要出远门了,如果……”林煜眼神暗了暗,轻叹一口气,“如果我这次难逃一劫,就不能再来找你了,你要多保重。”
风掠林梢,鸟鸣山空,依旧无人应答,林煜黯然而去,在他身后,墨色小鸟拍拍翅膀,飞上了云端。
4
京城路途遥远,林煜一路风餐露宿,晚上与同行的伙计们轮流值夜,小心看护着货物,倒是平安度过了大半路程。
眼看京城不远了,车队找了一个小镇落脚,准备修整修整。
一行人匆忙赶路,又紧绷着心神,到现在才可以放松放松,洗个热水澡,睡个好觉。
吃过晚饭,林煜在大家都回房休息后,独自一人打着灯笼去后院查看货物,他谨慎惯了,总觉得不看看不放心。
这家客栈环境不错,后院有绿树花草,还养着几缸荷花,载满林家布料的车辆在院中排列得整整齐齐,盖着防雨的油布,马匹则都关在了马厩中。
林煜专心检查着货物,将没盖好的油布细心盖好,冷不防一瞥,却看到有一女子的身影立于树下。
他吃了一惊,将灯笼举高问道:“谁在那里?”
昏黄的灯光下,只见一美貌女子盈盈转头,嫣然道:“我是投宿在此的客人,公子是把我当贼了么?”
林煜面上一红,赶忙道歉:“失礼了,姑娘莫怪。”
女子向前一步,唇角含笑,眉目妖娆,一身绣着红色繁花的衣裙更衬得她仙姿不凡。
林煜避开目光,不再看她,而是后退几步,拱手道:“林某告退。”
说完犹如被鬼追,急急忙忙转身便走,不小心还被绊了一个趔趄。
女子“噗嗤”一声,掩唇直笑,对着树上道:“这个人着实有趣,我还没怎么试探呢,他便吓跑了。”
树影里,沙哑的声音无奈地响起:“璃若姑娘,你何必捉弄他呢,这个孩子自小就有些呆愣,若不是我在暗处盯着,怕早被他那个恶毒继母弄死八百回了。”
“所以你这次化作小鸟的模样一路跟着,也是为了保护他?”璃若打量着树上的墨色小鸟,若有所思。
莺歌被她瞧得不自在,否认道:“哪有,我就是……在山里呆得闷了,出来散散心,没想到遇到了璃若姑娘,真是缘分。”
璃若歪着头,笑嘻嘻道:“确实是缘分,对了,你还不知道吧,我有夫君了。”
莺歌惊讶,“不知是何人能配上胭脂店主?”
“我。”一道清朗的声音传来,季疏明板着一张俊脸走过来,宣示主权一般揽住璃若的肩膀。
莺歌一打量,勉强点头道:“尚可。”
季疏明的脸立刻黑了,还是璃若及时捏了捏他的手,才安抚住他。
“莺歌,你想恢复你的嗓音吗?”璃若忽然问道。
莺歌呆了呆,方低低道:“我从未想过此事。”
她当初因美妙的嗓音招来祸端,便用它从璃若那里换了一盒胭脂去报了仇,事后璃若也曾想将嗓音还给她,被她拒绝了,因为她当时心灰意冷,再不想唱歌。
后来她一直躲在山里,每天蛰伏在阴暗的山洞里,不知世上今夕何夕,直到一个迷路的男童跌进了她的山洞。
她原本对人类抱有敌意,可他只是一个孩子,却被同类迫害至此,这不禁让莺歌想起了自己的经历,对林煜便多了一份同情和怜悯。
再后来,她隔三差五就会化身小鸟,飞到林煜身边,默默守护着他,为他挡了不少来自继母的暗箭,总算看着他长大了。
本来她已经准备撒手,重新归隐山洞,但这次林煜来向她告别,说出的话隐含一种不祥之兆,莺歌最后还是不放心,跟了过来。
璃若招招手,莺歌不由自主地飞到她的手指上,璃若另一只手指尖一亮,一朵娇艳的韶颜花出现并迅速缩小,被璃若点进莺歌的额头上。
全身墨黑的小鸟,唯有头上一点嫣红,仿佛黑夜里燃起的一星烟火。
“老规矩,送你一朵韶颜花,结果如何只看你的造化了。”璃若对着莺歌眨眨眼道。
莺歌垂下鸟首,对璃若真诚道:“谢谢。”
5
林煜好久没睡个好觉了,几乎是一沾枕头便进入了梦乡,在梦里,他又见到了那个身披萤光的神秘少女,这是他从未对他人说起的秘密,那个叫做莺歌的少女是他从小到大的执念,从幼时的仰慕演变到如今的痴慕,他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够再次见到她。
“走水了!后院走水了!”
慌乱的呼喊声将他从梦中惊醒,他腾地起身,披起衣服冲了出去。
此时后院火光冲天,浓烟滚滚,整个客栈都被烟雾笼罩,难辨东西,林煜心系货物,掩着口鼻刚要找水井救火,忽然刀光一闪,直奔他胸口而去。
林煜猝不及防,眼看要变成刀下亡魂,危急关头,有人猛地一拽他的胳膊,让那刀锋险之又险地擦着他的鼻尖而过。
“快躲起来!”嘶哑刺耳的嗓音听在林煜耳中却是心中大震。
他猛然回头想要努力看清对方的脸,却被那人一把推进了荷花缸里,他呛了两口水,扑腾起来,正好荷叶遮住了他的头脸,他便顺势蹲在水中,不敢吭声。
客栈里面的人都被惊动了,接着便是镇上的居民,大家纷纷赶来救火,混乱中不时有人发出惨叫,林煜几次想从水缸里出来,想到那人交待的话,又强行忍着没动。
待一切渐渐安静下来,那个沙哑的声音再次响起:“出来吧,没事了。”
林煜激动难耐,掀开遮盖的荷叶,迫不及待喊道:“莺歌,是你吗?”
只见背景火光黯淡,余烟袅袅,一身黑衣的少女正静静地望着他,那张洁白如玉的脸庞似乎与他印象中有些许不同,额头上多了一抹嫣红的花型印记,让她看起来更美了。
“没事吧?”莺歌淡淡问道。
林煜傻傻地站在水里,无意识地点点头,看到莺歌转身要走,他猛然醒神,一把抓住了莺歌的手,急切道:“你要去哪儿?”
不想莺歌闷哼一声,抚住被林煜扯住的肩膀,林煜这才后知后觉地从烟熏火燎中嗅到一抹血腥味。
“你受伤了?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林煜松开手,湿淋淋地从水缸里爬出来,手足无措地围着莺歌直打转,不知道如何是好。
“莺歌……你不要走,我……我帮你治伤,你又救了我一次。”林煜语无伦次道。
看着他小心翼翼又满含祈求的眼神,莺歌在心中叹了一口气。
“好,我不走,你赶快回去换衣服吧。”
不远处的屋顶上,璃若和季疏明并肩坐在那里看热闹。
“你就这么干看着,真不去帮忙?”季疏明不解地看向妻子。
璃若悠哉悠哉地晃着双腿道:“这是莺歌的机缘,自然由她自己去处理,那几个杀人放火的家伙不是已经被干掉了吗?我们不用插手。”
季疏明点了点她的脑门,不满地哼哼道:“那你今天还帮莺歌去考验那个男人,别以为我没看见,以后不许对别的男人那样笑,听见没有?”
璃若无奈地抱住身边的大醋缸,甜甜笑道:“知道啦,知道啦。”
看着璃若的笑脸,季疏明刚刚绷起的冰块脸立马冰消雪融,眉眼一片温柔,没办法,谁让他被璃若吃得死死的呢。
6
林煜事后清点,发现货物是被人故意纵火烧毁的,有几名伙计在混乱中受了伤,而那几个穿着黑衣的贼人全部变成尸体躺在了地上。
这件事最后被定义成强盗劫掠,幸好有神秘侠士出手相救,才让客栈里的人逃过一劫,林煜损失最大,所有货物几乎付之一炬,只得打道回府。
其实损失货物都是小事,耽误了布庄赶制新衣,惹得贵人不满,恐怕林家的生意要一落千丈了。
林老爷一接到消息便想到了这一点,急怒攻心,当场一个倒仰,林府又是一阵人仰马翻,张氏又惊又怒,又气又急,她这次可是下了血本,请了武功高强的杀手装作强盗去劫杀林煜,本以为十拿九稳,谁知道林煜却连寒毛都没少一根。
林老爷被大夫救醒后心气难平,少不得迁怒自己的大儿子没有保护好货物,不然为何连伙计都受了伤,他却啥事没有?
林煜老老实实挨了父亲一顿责打,并被罚闭门思过,林家的生意暂时不让他沾手了。
这让张氏心中多少有了安慰,不至于白白筹谋一场。
林煜被罚,心中却没什么沮丧,他早习惯了这个家的冷漠,即便是他的父亲,也是看重他的能力,而不是喜爱他这个儿子。
何况他把莺歌带回来了,对外宣称是路上救的一个孤女,林家大公子心善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所以倒没引起太多人注意,至于与他一同回来的伙计,他都用银子封了口。
一想到以后能日日见到莺歌,他挨得那顿打似乎也没那么疼了。
林煜正趴在床上傻乐,莺歌敲敲门,走了进来,她的伤势本就无大碍,随林煜回来也是担心他路上再有意外,如今他平安到家,她也该告辞了。
“我走了,你以后诸事小心,我大概……不会再出现了。”莺歌说完,对着林煜福身一礼,便想离开。
林煜急了,顾不得身上的伤,连滚带爬下了床,死死抓住莺歌的衣袂,惶然道:“怎么你又要走,不是答应我不会走了吗?”
莺歌皱眉道:“我不属于此处,自然要回我该回的地方,你又何苦纠缠。”
“我不管!”林煜倔脾气又上来了,干脆抱住莺歌的腿,一副撒泼耍赖的模样,与他小时候如出一辙。
“我找了你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再次见到你,说什么也不能放你走,要不你就杀了我,从我尸体上跨过去!”
莺歌额角青筋一跳,抽了抽腿抽不动,低声斥道:“放手!”
“不放!”
莺歌气得低头一瞧,却看到了林煜眼中的泪光,透着绝望和孤注一掷,她叹了一声,蹲下身与他对视。
“林煜,”她第一次唤他的名字,语气认真道,“你应该明白,我不是人类,我其实是一只羽魅,百鸟精魄所化,你我注定是殊途,放手吧……”
“不要,我不管你是什么,只要你是莺歌就行了,是人是鬼是妖都没关系。”林煜固执地看着莺歌,眼底的炽热一览无余。
莺歌心尖狠狠一缩,她从没想过,有人会不在乎她是不是异类,而只是单纯地喜欢她。
“我说话声音这么难听,你也不介意吗?”莺歌哑着嗓子问道。
林煜含泪笑道:“你知不知道,那晚你一开口,便是我这辈子听到过的最动听的声音,因为我知道那是你来了。”
莺歌的目光变得柔软,没再坚持要走,林煜心神一松,方察觉身上的伤痛来,趴在地上直哼哼,手却依旧抓着莺歌的衣服不放。
莺歌无奈,将他扶到床上,为他重新上药。
7
没等林煜养好伤,林老爷那边忽然出了状况,日夜昏迷不醒,偶尔醒来也是神智不清,只知道惊恐乱叫,吓得伺候的丫鬟不敢近身。
张氏衣不解带地亲自伺候着,整日忧心如焚,以泪洗面,请遍城里的大夫,也无人看出林老爷到底得了什么病,后来还是张氏去庙里拜佛求签,说林老爷是被邪祟所害,特地请了一位得道高僧来家中驱邪。
那高僧神情肃穆,手握念珠在林家宅子踱来踱去,嘴里念念有词,最后将目光投到了林煜的院子,说那邪祟正是藏身在此,问张氏其中可有来历不明之人。
张氏装作一脸震惊的模样,说大公子曾带回一孤女,难道……
但紧接着她又摇头竭力否认,道:“不可能,不可能,大公子一向敦厚仁孝,怎么可能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事?”
这话看似为林煜开脱,实际上已经将罪名扣到了林煜头上,一时间在场的人议论纷纷,都不太相信大公子会做出这种事,不过大公子带回的那个女子确实古怪,整日躲在大公子院子里,非主非仆的,身份颇有些暧昧。
正在人们对着林煜的院子猜忌的时候,林煜已经得知了外面的事情,他担心莺歌吃亏,想让她躲一躲,但莺歌毫不畏惧,径直走出门外,面对那个高僧冷笑道:“你说我是邪祟,可有证据?”
她一开口,众人纷纷皱眉,心中对高僧的话信了一半,试问这么美的姑娘怎么会有如此恐怖的嗓音,怕不真的是妖物变化出的一张美人皮吧?
高僧淡然道:“是与不是,一试便知。”
他从袖中取出一张符咒,遥遥指向莺歌,“姑娘可有胆量过来一试?此为正气符,邪祟触之即焚。”
莺歌坦然道:“有何不敢?”她自问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之事,普通符咒根本奈何不了她。
于是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向高僧,去接他手中的符咒,林煜在她身后看得心神不安,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莺歌,不要!”他眼角瞥见张氏嘴角露出一抹得逞的笑容,心中一惊,慌忙出声阻止。
可为时已晚,莺歌的手已经触到了那张符咒,一瞬间符咒亮起一道红光,顺着她的手指迅速蔓延到全身,莺歌痛叫一声,全身犹如浴火,倒在地上蜷缩成一团。
林煜毫不犹豫地扑了过去,将莺歌抱在怀里,急切地呼唤着她的名字,那红光竟来者不拒,将林煜也包围起来。
高僧急切道:“施主快放手,这并非正气符,而是噬元符,她如今妖元被焚,你触碰她也会被连累的!”
林煜只觉全身灼烧一般疼痛,但他却不肯放开莺歌,而是怒目道:“你身为出家人,竟然行诓骗之事!”
高僧面上闪过一丝惭愧,这时张氏站出来道:“此言差矣,事实证明这个女子确是妖物,大师也是为了收妖,为民除害,倒是大公子你,为何要袒护一只妖?”
林煜感觉到怀中女子正在忍受比他强百倍的痛苦,一时间目呲欲裂,不顾一切吼道:“是,她是妖!可是她比你们这些所谓的人好一千倍,一万倍!张氏你处心积虑害我,不就是图谋林家的家产么?统统都给你,我放弃就是了,你快让他放了莺歌!”
张氏脸色一变,很快又恢复如常,这种关头,她根本没有撕下自己伪装的必要,所以她做出一副快要昏过去的样子,掩面泣道:“大公子你真是被迷惑得不轻,怎么可以血口喷人呢?我虽不是你亲母,可也尽心尽力抚养你长大了呀……”
张氏这一演戏,其他人看林煜的眼神都变了,尤其是他怀中的莺歌渐渐有了变化,身上长出了黑色的羽毛,众人惊骇,纷纷倒退。
高僧见状宣了一声佛号,就要强行收了莺歌,这时变故又生,莺歌额头的韶颜花印忽然大亮,光芒一下子盖过了噬元符的红光,红光挣扎了一下,便臣服下去,乖乖地涌进韶颜花印里,眨眼工夫便被吸收了个干净。
韶颜花印随后又亮了一亮,重新变成一朵韶颜花从莺歌额头飘浮出来,在空中片片凋谢,唯留一缕浅浅花痕。
莺歌睁开眼睛,痴痴地望着林煜,刚才她虽痛苦万分,却是能听到林煜说的话,直到此时她才明白自己遇到多么珍贵的一份感情,这让她积累了多年的心结霍然打开,而她额上的韶颜花印正是感受到了她的心意,被璃若封印在里面的力量得以开启。
“莺歌,你没事了?”林煜又惊又喜,但他很快发现,莺歌的脸在失去韶颜花印之后发生了变化,容颜由美丽变为平凡。
莺歌在林煜瞳孔的倒映中看到了自己的脸,那是她本来的面貌,最真实的一面。
“现在,后悔了吗?”她问。
林煜眼中爱意不减,含笑摇头道:“不,我说过,只要是莺歌,不管你变成什么模样,只要是你,就好……”
他蓦地睁大眼睛,惊讶道:“莺歌,你的声音?”
莺歌微笑着拉着林煜站起来,背后“刷啦”一声打开一对黑色的翅膀,又引起一阵惊呼。
张氏急了,催促高僧快动手,她那天本想去找林煜探探虚实,正好听到了他和莺歌的对话,知道了莺歌不是人类的秘密,于是她屏息退出去,想出了这个一石二鸟的毒计,为此她费了不少口舌才请来了这位高僧,可不能功亏一篑啊!
高僧却没有动,若有所思地看着莺歌,他有法眼,可以看出莺歌身上原本缭绕的浑浊之气已褪,虽是妖身,气息却变得纯净平和。
“她并非邪祟,贫僧不能收,林夫人,贫僧先告辞了。”高僧说完,不顾张氏拼命挽留,径自飘然而去。
张氏刚要发狠,命家丁上前抓住二人,一阵渺如仙音的歌声忽然响起,在林府的上空盘旋,所有人被这天外之音吸引,听得如痴如醉,连什么时候睡过去的都不知道。
林煜是唯一不受歌声影响的,他赞叹道:“莺歌,原来这便是你原来的声音,太好听了!”
莺歌对他微微一笑,问道:“那你愿意跟我走吗?放弃你在这世间的一切。”
林煜扫了一眼满地酣睡的林府之人,毫无留恋地回答道:“我愿意。”
莺歌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他,随后身后的大翅膀一拍,便带着林煜腾空而起,直冲云层之上,两人的身影转瞬变成黑点,唯有空灵的歌声渺渺传来……
后记
在林煜失踪后,林老爷不久之后也被张氏磋磨至死,他直到临死前才知道自己娶了怎样一个毒妇,可惜一切都晚了。
林家的家业如愿落到张氏母子手中,他们着实得意了两年,只是林烁根本不是做生意的料,林家生意一亏再亏,他们母子坐吃山空,林烁又有诸多恶习,很快各种田地商铺都被变卖,林家自此一蹶不振,直至败落。
至于林煜的下落,有人说曾在山中远远看到他和一少女在一起,一个坐在地上抚琴,一个则在大树的藤蔓上荡秋千,随风飘来的琴声与歌声,格外动听。(原标题:《胭脂·莺歌(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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