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南京市律协举办)
司法局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南京市律协举办)人类只有一个地球,拒食野生动物、绿色出行、自备购物袋、垃圾分类、节约粮食、植树造林……每一个小行为、小习惯,滴水穿石,环境保护、从我做起,小力量就能大改变。在活动现场,来自南京市建邺区莫愁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安徽国祯慈善基金会、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社区环保专业委员会、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流域共治分会、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南京晓庄学院环境科学学院、南京江豚保护协会、南京青风志愿者服务中心、南京雨花绿聚人生态保护协会、南京市建邺区文明美境志愿者发展中心、南京市电影协会、南京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南京市建邺区朝阳公益服务中心、南京市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发展中心、江北寸草志愿者发展中心、南京市千百园生态环境保护与服务中心、AI创机器人、江苏安通检测有限公司、南京岚吾文化传媒等各联合承办单位的代表,以及来自江宁区司法局上坊司法所、江宁区东山街道佘村社区等各支持单位的代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各种宣传活动。近年
扬子晚报网6月5日讯(记者 薄云峰)为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助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6月5日,南京市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协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南京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律师团联合多家环保机构,在南京市江宁区佘村社区广场举办6·5环境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保法治宣传”活动。
公益律师团开展现场释法
南京市律协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祝红主任在欢迎辞中表示,通过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唤醒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活动中,南京市律协环资委、南京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律师团通过现场向民众发放《长江保护法》《反食品浪费法》书籍,开展现场释法,为民众讲解从2021年3月1日起,我们的母亲河长江已有了法治护甲,禁止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4月29日实施的《反食品浪费法》是为了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引导群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活动中环资委成员设置法律咨询服务点,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详细解答社区居民的法律问题。
近年来,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更加完善。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方案相继出台,守护着祖国的绿水青山。同时也应当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共同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关注室内甲醛含量监测、绿色节能建材等话题
与此同时,联合的多家环保机构也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境日主题开展了相关环保活动:有对农作物是否有残留农药的现场检测,对空气质量、噪声污染、室内甲醛含量的现场监测讲解,如何正确识别垃圾分类的游戏测试,绿色节能建材的展示与讲解,社区居民如何对长江生物多样性开展保护合理引导、长江生态“活化石”江豚的生活习性及现状讲解等。各联合环保机构通过现场生动的展示,向民众普及环保科学常识及知识。
在活动现场,来自南京市建邺区莫愁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安徽国祯慈善基金会、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社区环保专业委员会、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流域共治分会、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南京晓庄学院环境科学学院、南京江豚保护协会、南京青风志愿者服务中心、南京雨花绿聚人生态保护协会、南京市建邺区文明美境志愿者发展中心、南京市电影协会、南京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南京市建邺区朝阳公益服务中心、南京市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发展中心、江北寸草志愿者发展中心、南京市千百园生态环境保护与服务中心、AI创机器人、江苏安通检测有限公司、南京岚吾文化传媒等各联合承办单位的代表,以及来自江宁区司法局上坊司法所、江宁区东山街道佘村社区等各支持单位的代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各种宣传活动。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拒食野生动物、绿色出行、自备购物袋、垃圾分类、节约粮食、植树造林……每一个小行为、小习惯,滴水穿石,环境保护、从我做起,小力量就能大改变。
据悉,南京市律协环资委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公益诉讼、建设美丽乡村、长江生态的保护与发展、企业环境合规、新基建节能减排等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优势,担负起用司法权威保护绿水青山的使命与责任,将送法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常态化,做到普法零距离,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校对 盛媛媛
来源: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