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源公众号(康力源代工强营收升去年净利降)
康力源公众号(康力源代工强营收升去年净利降)公司境外线下销售仍以ODM模式为主,自主品牌占比不高。报告期内,公司ODM/OEM销售收入分别为25 684.27万元、24 968.37万元、46 455.93万元、49 733.19万元,占比分别为69.95%、65.80%、69.01%和71.19%。2018年至2021年,康力源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67%、54.04%、58.43%和57.86%。康力源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呈现上升趋势。其中,对第一大客户Impex直接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70%、35.62%、40.18%和39.76%,客户的销售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 999.69万元、7 063.05万元、17 890.49万元、11 239.16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8 477.79万元、41 056.41万元、67 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8月11日,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源”)将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兴初、李郭明。康力源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 667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拟募集资金6.26亿元,分别用于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康力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康力源智能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至2021年,康力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7 120.35万元、38 185.20万元、67 473.14万元、70 218.85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6 718.34万元、37 943.65万元、67 320.85万元、69 861.4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 438.86万元、3 470.13万元、9 365.43万元、7 852.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 474.34万元、3 563.07万元、9 336.60万元、7 828.1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 445.99万元、3 785.47万元、8 682.97万元、7 250.2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 999.69万元、7 063.05万元、17 890.49万元、11 239.16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8 477.79万元、41 056.41万元、67 314.74万元、74 678.38万元。
2022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经审计或审阅)同比分别下降了13.67%、7.03%。
康力源主要为国外知名健身器材品牌提供OEM/ODM业务,并在亚马逊等平台开展自主品牌跨境电商业务,国外业务占据公司业务的较大比例。2018年至2021年,康力源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63%、71.12%、80.16%和81.60%。
2018年至2021年,康力源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67%、54.04%、58.43%和57.86%。康力源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呈现上升趋势。其中,对第一大客户Impex直接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70%、35.62%、40.18%和39.76%,客户的销售集中度较高。
公司境外线下销售仍以ODM模式为主,自主品牌占比不高。报告期内,公司ODM/OEM销售收入分别为25 684.27万元、24 968.37万元、46 455.93万元、49 733.19万元,占比分别为69.95%、65.80%、69.01%和71.19%。
2018年至2021年,康力源存货账面余额8 941.03万元、8 638.41万元、12 507.08万元、14 951.65万元,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 711.61万元、8 348.67万元、12 260.24万元和14 668.9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15%、24.43%、24.78%和29.96%。
2018年至2021年,康力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43%、31.77%、32.81%、26.86%,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7.60%、31.90%、32.97%、27.23%,公司去年毛利率下降。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35.70%、33.83%、32.04%、27.48%。
康力源招股书申报稿显示,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10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市场监督违法违规、税收违法违规。
报告期内,康力源天猫和京东商城等平台存在刷单行为。2018年至2020年,康力源刷单金额分别为814.41万元、2 095.77万元、659.0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2%、5.52%、0.98%。经计算,三年刷单金额合计3569.27万元。
招股书显示,刷单主要由境内电商部门操作,电商部门员工通过朋友或从事刷单的团队在平台下单购买产品后,向购买人寄送空包或赠品,康力源将资金及刷单佣金通过电商部门员工支付给刷单人员。
健身器材公司拟创业板上市 募资6.26亿元
康力源是一家专注于多系列、差异化、定制化健身器材研发、制造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以综合训练器和自由力量训练器为主导、无氧与有氧结合、室内与室外结合、家用与商用结合的综合性健身器材业务体系,具体产品覆盖无氧健身器材(如综合训练器、自由力量训练器等)、有氧健身器材(如跑步机、椭圆机等)、室外全民健身器材(如太空漫步机、三联单杠、笼式足球场等)和其他小类器材等多系列产品,种类多达千余种。
此外,公司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健身器材智能化的研发与生产,成功量产多款带有自适应感应、人脸识别、数据共享、娱乐交互功能的智能产品。
公司的主营产品包括无氧健身器材、有氧健身器材、室外全民健身器材等多系列千余个产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衡墩建直接持有康力源98.07%的股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衡墩建,男,出生于1963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年7月至1992年10月,历任徐州电扇总厂技术员、开发科长;1992年10月至1998年5月,历任徐州健身器材总厂副厂长、厂长;1998年5月至2014年11月,任徐州军霞健身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任江苏康力源健身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1月至今,任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康力源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 667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兴初、李郭明。
公司拟募集资金62 592.23万元,其中34 685.55万元用于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10 310.53万元用于康力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 996.15万元用于康力源智能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12 6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去年净利润降 今年上半年营收净利双降
招股书称,受市场需求高峰回落、人民币升值、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国际物流运费上涨等因素影响,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了4.07%,增速放缓,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了16.16%。
虽然公司已采取了持续开发新客户、不断研发新产品、拓展跨境电商北美市场、与船运公司签订长期协议等措施应对上述不利变化,美元兑人民币呈现持续升值态势,钢材价格快速回落,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汇率波动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逐步消除,但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仍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2020年分红5500.00万元
2020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各自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5 500万元。该次股利分配已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股东支付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境外收入占比超八成
康力源主要为国外知名健身器材品牌提供OEM/ODM业务,并在亚马逊等平台开展自主品牌跨境电商业务,国外业务占据公司业务的较大比例。
2018年至2021年,康力源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63%、71.12%、80.16%和81.60%。
外销业务受到国家出口政策、出口目的地国进口政策与经济状况、汇率政策以及国际健身器材市场变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如果上述政策发生波动,公司的外销业务将受到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客户集中 对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40%
2018年至2021年,康力源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67%、54.04%、58.43%和57.86%。康力源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呈现上升趋势。
2019年至2021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均值分别为51.89%、45.91%、29.00%。
其中,对第一大客户Impex直接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70%、35.62%、40.18%和39.76%,客户的销售集中度较高。
招股书称,公司对Impex直接销售收入占比保持较高水平,该情形主要系公司“核心客户战略”所致。
经过多年合作,公司与Impex已在研发、生产、交付、结算等环节形成了高度的默契与信任。第一,研发环节,公司已与Impex建立了畅通的沟通机制,能够快速理解并实现其新想法、新要求,提高研发效率和量产转换率;第二,生产环节,报告期内公司家用器械产能利用率均处于较高水平,生产工序需要不断在各个下游客户的不同规格产品间切换,优先安排核心客户订单生产,可以显著减少公司切换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第三,经过多年合作,公司和Impex在交付和结算环节建立了顺畅的工作流程和信任,质量纠纷、回款纠纷等风险可控度较高;第四,公司已通过Impex下游客户沃尔玛等严格的验厂程序,Impex作为北美地区家用健身器材知名企业,业绩规模稳定,导致其对公司采购需求较为稳定。
因此,公司优先满足核心客户订单的战略符合公司产能状况和切身利益,具有合理性。
去年代工业务收入占71%
公司采取外销与内销、线下与线上、ODM与自主品牌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针对境外线下市场,公司主要以贸易商模式采取ODM/OEM和自主品牌方式向客户销售产品。
具体来说,对于Impex、Nautilus、Argos等国际知名健身器材商或大型百货零售连锁商,主要以ODM或少量OEM方式合作,对于其他客户以自主品牌向其销售。
招股书称,虽然公司致力于自主品牌的打造,在内销和跨境电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因供需结构性错位等行业原因,公司境外线下销售仍以ODM模式为主,自主品牌占比不高。
报告期内,公司ODM/OEM销售收入分别为25 684.27万元、24 968.37万元、46 455.93万元、49 733.19万元,占比分别为69.95%、65.80%、69.01%和71.19%。
去年存货1.5亿元
其中,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5 167.51万元、4 588.68万元、5 286.51万元、9 431.92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59.32%、54.96%、43.12%、64.3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69、2.96、4.28、3.72,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分别为3.58、4.00、3.95、4.04。
去年毛利率下降
2018年至2021年,康力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43%、31.77%、32.81%、26.86%,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7.60%、31.90%、32.97%、27.23%。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35.70%、33.83%、32.04%、27.48%。
报告期内屡现违法违规
康力源招股书申报稿显示,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市场监督违法违规、税收违法违规。
(一)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
1、邳州市环境保护局对康力源有限的行政处罚
2017年3月10日,邳州市环境保护局在对康力源有限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康力源有限存在1吨锅炉未按要求使用生物质燃料,直接使用燃煤的情况,日用燃煤量约0.3吨。康力源有限未按规定使用生物质等清洁燃料,直接使用燃煤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各类在用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使用,或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其他清洁能源”的规定。
2017年5月9日,邳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康力源有限做出邳环罚字〔2017〕1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康力源有限拆除1吨燃煤锅炉;罚款5万元。康力源有限拆除了1吨燃煤锅炉,并于2018年7月11日缴纳了罚款5万元。
2、邳州市环境保护局对加一健康的行政处罚
2017年11月22日,邳州市环境保护局对康力源子公司加一健康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加一健康健身器材研发制造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已建成两座生产车间,喷涂流水线一条、焊接机10台等部分生产设备已安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的规定。
2018年1月25日,邳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邳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邳环罚字〔2018〕6号),责令加一健康立即停止建设健身器材研发制造项目,并处贰万伍仟贰佰元罚款。加一健康在2018年5月14日足额缴纳了罚款。邳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邳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报告》,显示加一健康的处罚决定事项已履行,违法行为已改正,已缴纳罚款。
(二)市场监督违法违规行为
康力源于2017年11月11日,在天猫网购平台上开设的军霞运动旗舰店进行有奖销售经营活动,活动方案为2017年11月11日当天实付金额前20名客户赠送一台跑步机,活动结束公布的前20名客户名单与实际消费的前20名客户名单不符。
2018年3月26日,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康力源作出邳市监案字PZZJ〔2018〕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康力源在天猫网购平台的“有奖销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康力源处以伍万元罚款。2018年4月9日,康力源缴纳了上述罚款。
(三)税收违法违规行为
1.康力源子公司加一健康因未按期申报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印花税(其他营业账簿)、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印花税(资金账簿),2018年6月7日,邳州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作出邳地税-简罚〔2018〕732号处罚决定,对加一健康处以200元罚款。2018年6月7日,加一健康足额缴纳了罚款。
2.康力源子公司加一健康因未按期申报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三级),2018年6月7日邳州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作出邳地税-简罚〔2018〕733号处罚决定,对加一健康处以200元罚款。2018年6月7日,加一健康足额缴纳了罚款。
3.康力源子公司加一健康因未按期申报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三级),2018年6月7日 邳州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作出邳地税-简罚〔2018〕734号处罚决定,对加一健康处以200元罚款。2018年6月7日,加一健康足额缴纳了罚款。
4.康力源子公司加一健康因未按期申报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城镇土地使用税,2018年6月7日,邳州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作出邳地税-简罚〔2018〕735号处罚决定,对加一健康处以200元罚款。2018年6月7日,加一健康足额缴纳了罚款。
5.康力源子公司腾星健身因未按期申报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企业所得税,邳州税务机关作出邳税简罚〔2018〕90号处罚决定,对腾星健身处以200元罚款。2018年8月8日,腾星健身足额缴纳了罚款。
6.2021年7月12日,康力源子公司腾星健身因未按期申报2021年2月和4月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对腾星健身作出邳税简罚〔2021〕1193号处罚决定,对腾星健身处以100元罚款。2021年7月14日,腾星健身足额缴纳了罚款。
7.2021年10月13日,康力源子公司杭州诚诚亿因未按期零申报2021年8月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对杭州诚诚亿作出杭上城税简罚〔2021〕4672号处罚决定,对杭州诚诚亿处以50元罚款。2021年10月13日,杭州诚诚亿足额缴纳了罚款。
三年刷单合计3569.27万元
康力源司在境内线上业务主要通过天猫商城和京东商城平台实现,同时在淘宝、苏宁、国美等电商平台开设店铺用于拓展线上渠道。
报告期内,康力源天猫和京东商城等平台存在刷单行为,境外电商及境内线上经销不存在刷单情形。
2018年至2020年,康力源刷单金额分别为814.41万元、2 095.77万元、659.0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2%、5.52%、0.98%。经计算,三年刷单金额合计3569.27万元。
公司在招股书中表示,刷单相关业务未确认收入,刷单支付的佣金和平台费用均作为销售费用入账,不存在通过刷单虚增收入和利润的情形。
公司已于2020年6月停止刷单行为,积极整改,制定了禁止刷单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关责任人,有效杜绝了刷单情形,2020年6月之后,公司已不存在刷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