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环保网格员管理实施方案(推广巡查员制度)
村环保网格员管理实施方案(推广巡查员制度)
华州区按照区委王海峰书记要求,以“环卫清扫、镇办巡查、区级督办”的原则,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全面落实巡查员工作制度。各镇(街道)要对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迅速完善镇级、村级的巡查员管理制度,制定监督巡查实施方案,建立网格化监督管理机制,从保洁员、巡查员到包联领导,做到区域有打扫,层层有巡查,事事有督办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网格化、精细化管理。
各镇(街道)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迅速响应,建立健全巡查员制度,由各乡镇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社区负责人共同参与,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网格化责任分解部署,精细化监督管理,实行不间断巡查机制,在巡查中督促保洁员及时清扫主街巷道、清理生活垃圾、清运垃圾杂物,杜绝出现明爆垃圾、农村垃圾收集桶外溢,农村生活垃圾堆积等现象,以督促改,确保问题解决在村镇两级。
全面推广巡查员制度,区、镇、村三级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坚持问题导向,直面人居环境突出问题,直击人居环境难点痛点,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巡查员制度的推广,各镇村主街巷道整洁舒适,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群众获得感和满足感明显提升,华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