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交通监控设备的公告(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关于启用电子交通监控设备的公告(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2022年10月21日平乐县公安局本次公布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时间自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0月26日,公示期5天。从2022年10月27日0时起,平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正式启用以上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取证、查处。特此通告
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
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良好交通环境,平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全县部分路段新增了九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依法取证、查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执法的原则,现将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本次公布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时间自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0月26日,公示期5天。
从2022年10月27日0时起,平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正式启用以上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取证、查处。
特此通告
平乐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