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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奇案夺妻(姐夫和姨妹私情)

明清奇案夺妻(姐夫和姨妹私情)其实,做为过来人的姐姐其芳,也看出了二人的心思。在古时,姐妹同侍一夫实属稀松平常。但她却根本不同意此事,她对喜新厌旧的窝囊丈夫非常痛恨,既能对和他同甘共苦的自己厌烦,迟早妹妹也会成为昨日黄花,更何况妹妹是她一手带大的,有种不自觉的“母性”存在。但却不知二人早已暗通款曲。陈其芸小女儿心思,从小时候就对身材高大的姐夫非常钦佩和依赖,逐渐变成了欣赏和仰慕,情窦初开的她对姐夫是芳心暗许,情有独钟。早已成为欢场老手的安大林,岂会看不出小姨子眼中的风华雪月?他对其芸的垂涎已非一日,两人终在一个夏日午后,滚到了一起……不知不觉中,十来年过去了。陈其芸在长姐的细心关照下,长成了大姑娘,生的肤白貌美,杨柳细腰,又爱说爱笑。其芳的儿子最爱缠着小姨打闹嬉戏,但后来却被其芳送到了宁国府读书,一向很少回来。长姐如母,对妹妹的婚事,其芳也是操碎了心。既怕委屈了妹妹,又不愿拂逆了她的心思。媒婆说了好多家,都不如意。当年

清代顺治初年,安徽宁国府辖县发生一起火灾,一贤惠妇人命丧火海。一个月后,一美貌少妇到县衙敲响登闻鼓,要替姐鸣冤,县令细查,竟牵扯出一桩陈年旧事……

明清奇案夺妻(姐夫和姨妹私情)(1)

明末清初的宁国府,南明势力逐渐被满清镇压,前明的一些官员将家眷和子女都送到乡下隐匿。其中有一姓陈的参将将自己的两个女儿送到了远房亲戚家暂养。姐姐陈其芳十三岁、四岁,比妹妹陈其芸年长七岁。后来其父战死,其母不知所踪。

时间一长,两姐妹寄人篱下也不是长久之计。姐姐其芳便央求亲戚找媒人牵线,十五岁便嫁给了邻村一个叫安大林的青年。安大林比其芳大两岁,也是个苦命的孩子,父母早亡,自己一个人靠几亩水田勉强养活自己。其芳嫁过来后,自然要照管幼妹,将她带在身边。这样一来,安家原本就不宽裕的日子就越发艰难。

明清奇案夺妻(姐夫和姨妹私情)(2)

不过,这对刚刚开始新生活的其芳来说,不算难事,她离家之时,父亲曾将其一辈子的积蓄都交她保管,防的就是不测。随着时局的逐渐安定,夫妻二人在集镇上开了家酒馆。安大林勤劳能干,陈其芳头脑灵活又十分贤惠。妇唱夫随,生意自是红红火火。赚了银子后,精明的陈其芳又瞄准了粮行生意,结果第二年就赚了个盆满钵盈,陈其芳成了远近闻名的“女强人”。人就是这样,不满足现状,你的努力终会配上你的野心。

不知不觉中,十来年过去了。陈其芸在长姐的细心关照下,长成了大姑娘,生的肤白貌美,杨柳细腰,又爱说爱笑。其芳的儿子最爱缠着小姨打闹嬉戏,但后来却被其芳送到了宁国府读书,一向很少回来。长姐如母,对妹妹的婚事,其芳也是操碎了心。既怕委屈了妹妹,又不愿拂逆了她的心思。媒婆说了好多家,都不如意。当年穷苦的安大林,现在成了这一带有名的安老板,过上了使人羡慕的富人生活。在外人看来,手中有钱,家有贤妻爱子的安大林该有多幸福!

明清奇案夺妻(姐夫和姨妹私情)(3)

人常说“饥寒起盗心,饱暖思淫欲。”这话一点不假。陈氏其芳早年间起早贪黑忙于生意,要照顾幼妹,要侍候丈夫,儿子出生后,又要照顾儿子,未老先衰。过度劳累的女人衰老的很快,特别是生育过的女人。

安大林对逐渐年老色衰的妻子心生厌烦。更何况强势的其芳经常数落他:“有钱后就忘了自己原来是个一无是处的穷光蛋,没有我陈其芳的帮助和努力,你安大林还在田中劳作呢!”他男人的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更是心中恼怒,便经常喝酒买醉,眠花宿柳,借故不回家。其芳虽说的是实话,但却伤了丈夫的心,使夫妻二人隔阂更深。唯有一样,安大林对年青漂亮的小姨妹其芸格外照顾。

明清奇案夺妻(姐夫和姨妹私情)(4)

陈其芸小女儿心思,从小时候就对身材高大的姐夫非常钦佩和依赖,逐渐变成了欣赏和仰慕,情窦初开的她对姐夫是芳心暗许,情有独钟。早已成为欢场老手的安大林,岂会看不出小姨子眼中的风华雪月?他对其芸的垂涎已非一日,两人终在一个夏日午后,滚到了一起……

其实,做为过来人的姐姐其芳,也看出了二人的心思。在古时,姐妹同侍一夫实属稀松平常。但她却根本不同意此事,她对喜新厌旧的窝囊丈夫非常痛恨,既能对和他同甘共苦的自己厌烦,迟早妹妹也会成为昨日黄花,更何况妹妹是她一手带大的,有种不自觉的“母性”存在。但却不知二人早已暗通款曲。

明清奇案夺妻(姐夫和姨妹私情)(5)

她决定让妹妹尽快嫁人,以防夜长梦多。她拿出了长姐的威严,也不再征求妹妹的意见。便把妹妹许给了杂货店王老板的独生儿子。其芸听说后,心中非常生气,便跑去找姐姐又哭又闹。可姐姐陈其芳是铁了心的嫁妹,说什么也无济于事。无奈的她,只好哭哭啼啼找姐夫商议对策。

安大林别看长的高大魁梧,其实是个毫无主见的人,人云亦云。妻子那里,他本身也不受待见,只能心里发火,却并不敢阻拦。看着在自己怀中哭的梨花带雨的小姨妹,他无可奈何之下说:“你去找你姐坦白,就说早就是我的人了,让她去找王家退亲。”其芸一个小姑娘,这种羞人的话本想让姐夫去说,可安大林却借故溜走了。

明清奇案夺妻(姐夫和姨妹私情)(6)

没办法,其芸去找姐姐,支支吾吾低着头向姐姐其芳陈述了详情。哪知,不待她说完,“啪”怒不可遏的其芳甩手就是一耳光。从小到大的她第一次打了妹妹,其芸也惊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眼圈通红,痛哭流涕。其芳气的说不出话来,只是一个劲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滚!你个贱人,给我滚出去——”。

越想越不是味的其芳连急带气,被妹妹和丈夫气病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她本有心让步,成全了他们。到了晚上病床上的她,让人喊来安大林,当她看到安大林那副小人得志的猥琐嘴脸时,又硬下了心肠。用尽了世间恶毒的语言,将安大林咒骂了一顿,并扬言:“除非我死,不然不会让你得逞!”安大林火气也上来了,怒气冲冲地说:“不要认为我怕你,急眼了,给你一纸休书,大不了一拍两散。”惊的个其芳,半天没说出话。安大林说罢甩门而出,找地方喝酒去了。

明清奇案夺妻(姐夫和姨妹私情)(7)

谁知到了后半夜,其芳房中竟燃起了熊熊大火。等住在后院的其芸发现时,火势已很难控制,她大声呼喊“救火呀!着火了!”喊声惊动了前院的两名家仆和众邻居,大家七手八脚取水灭火,其芸一边大声呼叫着:“姐姐,快出来。”一边就要钻进火海去救姐姐。却被众人强拉回来,火势已救不得人,进去只有多搭一条命而已。其芸喊哑了嗓子,哭肿了双眼,也没唤回从小养大她的姐姐。

天亮以后,火势渐渐小了。喝的醉熏熏的安大林,才脚步踉跄地晃着回了家,一看,顿时惊的语无伦次地说:“这是怎么回事?”众人随了跌跌撞撞地安大林,钻进残垣断壁的废墟中将陈其芳刨出,早被火烧的没了人形,安大林两眼含泪,对邻居们说:“亏得大家忙活了半夜,其芳尸体才没被烧成焦炭,”

明清奇案夺妻(姐夫和姨妹私情)(8)

安大林料理了妻子后事后,便做主找王家退了其芸的婚事。其芸也如愿以偿地做了安大林的填房妻子。二人如胶似漆,小日子过得非常甜蜜。续娶了如花似玉的妻妹,那安大林自是非常得意。

忽有一日,他喝醉了酒,睡梦中居然断断续地说:“其芳,别……怪我……心恨,要……怪就怪……你不答应……我娶你……妹……妹!”把个正端水进来侍候他的其芸惊出了一身冷汗。说实话,姐姐死后,她也怀疑过,但那天她在姐姐窗下听二人争吵,亲眼见姐夫气乎乎地出门了,难道……,她不敢再想下去。她想晃醒安大林,问个明白,可他睡的像个死猪,怎么也晃不醒。她第一次觉得身边这个男人很陌生,很神秘。

明清奇案夺妻(姐夫和姨妹私情)(9)

此后的其芳,总是有意无意问起姐姐出事那晚,安大林的行踪。可他总是避实就虚,不做正面回答。其芸心中更是疑心,就算姐姐有病,也不至于屋里起火而不自知吧!爬也该爬出来啊!其芸想起姐姐从小待己的好,不由的热泪盈眶。

第二日,她找街上代笔的写了状纸,跑到县衙,敲响了登闻鼓为姐鸣冤。县令姓唐,非常正直。听了陈氏一五十拾的从头所述,立马发签拘了安大林来。公堂之上,他拒不认罪,只说妻子听了几句梦话就冤枉好人。而其芸却并无证据,县令也觉得此火蹊跷,便宣布择日开棺验尸,先查明陈其芳的死因再说。

到了那日,那陈其芳也算远近闻名的奇女子,围观的百姓很多,都想看看这女子是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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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棺以后仵作上前,仔细验过回禀:“口、鼻已被火烧毁,但气管无烟熏痕迹。颈部和锁骨有伤,可以断定是窒息而亡后有人纵火。”一时之间,群情哗然。陈其芸当场哭晕于地。而那安大林只是低头不语,似乎早已知道结局。

回到县衙,唐县令再审那安大林,他一口咬定那晚去酒馆喝酒至天亮,却说不出在哪家喝的酒。县令大怒,重刑之下,安大林这才招出:妻子太强势,和他经常在一起喝酒的哥们儿都笑他“惧内”,他心里非常气愤,觉得很丢面子,自己想娶姨妹,生米做成了饭,她不答应,还恶毒地骂了他。那天出门之后,越想越气,转到子夜时分,乘月黑风高潜回,将已熟睡的妻子掐死在床上,事后,为逃避罪责,一把火制造了妻子被烧死的假像,然后逃之夭夭,直到天亮方回。

明清奇案夺妻(姐夫和姨妹私情)(11)

到了此时,此案已真像大白,唐县令命其签字画押,当堂而判:恶贼安大林,为泄私愤,残忍杀妻,判其斩刑,待刑部回批,即日处斩。此案结陈。

奇案点评:

夫妻有时和朋友一样,可以患难与共,却不可同享富贵。究其深层次的原因,是欲望使然,一旦环境改变,不再为了温饱而奔波,就会有享乐之欲,诸如美色,正所谓饱暖思淫欲。本案中的“女强人”陈其芳对丈夫一再压制其欲望,太过苛刻,在现在社会中很普遍,可在当时,可以说是凤毛鳞角,不过她也因此而命丧九泉,带给人的不仅仅是遗憾,更多是反思和忠告。

参考资料《清代奇案》

(昨日的第三把火是,县令集资建寺,有道的高僧慧远做了主持,为光大佛教文化作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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