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人催稿(谷大白话陷天才打字机译者署名纠纷)
编辑人催稿(谷大白话陷天才打字机译者署名纠纷)事实上,@a土人 与谷大认识且合作多年,@a土人 真名张妍,毕业于复旦大学,曾是谷大助理。张妍透露,2018年谷大让她帮忙翻译一篇(《天才打字机》)样章,后陆续将(该书)大部分章节交由她翻译,之后又邀请两位朋友一起翻。↑@a土人 所发布的微博↑谷大白话的微博主页然后,最近谷大陷入了一场纠纷。今年1月4日,微博网友@a土人 发布微博,控诉谷大剥夺其译者署名权。“(《天才打字机》)17个短篇故事里,我翻译了其中的11篇,我的朋友翻译了4篇,我的另一位朋友翻了1篇,谷大只翻了1篇。书上市后译者只有谷大一人,护封折口的译者简介将我标注为‘助理译者’。我自己买书比照了下,最终出版版本中的正文与我的翻译原稿几无差异。这种称谓未经过我同意,不符合事实,更违背了他的承诺。”
“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美国著名影星汤姆·汉克斯依靠《阿甘正传》风靡全球。汤姆·汉克斯的第一本小说集《天才打字机》中译版也在去年12月与公众见面,译者署名是谷大白话。上市一个月,最近,这本《天才打字机》却被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宣布“暂停销售”,起因竟然是译者署名问题。
↑书籍封面
网络大V谷大白话陷翻译书名纠纷
该书译者署名为谷大白话(以下简称“谷大”)。热爱脱口秀的朋友,一定不会这个名字陌生。2011年起,谷大将大量国外的脱口秀视频进行本土化翻译,“接地气”的翻译方式让谷大走红,如今已坐拥1200万微博粉丝。曾受清华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邀请讲座。有网友称,“谷大是互联网上最懂美国脱口秀文化的中国人”。
↑谷大白话的微博主页
然后,最近谷大陷入了一场纠纷。今年1月4日,微博网友@a土人 发布微博,控诉谷大剥夺其译者署名权。
“(《天才打字机》)17个短篇故事里,我翻译了其中的11篇,我的朋友翻译了4篇,我的另一位朋友翻了1篇,谷大只翻了1篇。书上市后译者只有谷大一人,护封折口的译者简介将我标注为‘助理译者’。我自己买书比照了下,最终出版版本中的正文与我的翻译原稿几无差异。这种称谓未经过我同意,不符合事实,更违背了他的承诺。”
↑@a土人 所发布的微博
事实上,@a土人 与谷大认识且合作多年,@a土人 真名张妍,毕业于复旦大学,曾是谷大助理。张妍透露,2018年谷大让她帮忙翻译一篇(《天才打字机》)样章,后陆续将(该书)大部分章节交由她翻译,之后又邀请两位朋友一起翻。
据其微博信息,张妍得知书籍将上市后,明确要求署名。直到新书出版,张妍才发现自己被标注为“助理译者”,张妍无法接受,并在网络发布了此事。“我与其他译者从未就此书的署名问题与谷大本人达成协议,也未签订任何合同,我默认出版前谷大会与我及其他译者沟通署名问题。”
↑书籍内译者介绍
谷大白话微博认错道歉
1月7日,谷大通过微博认错,愿意将稿酬全部给包括张妍在内的几位翻译者,并在再版书籍中删除自己名字。
“(新书翻译)我最初想得比较简单,以为还是视频翻译类型的合作,没仔细考虑。”谷大还说,前期跟出版社联系过关于署名问题,“不过由于美国和中国的审批流程已经走完,没法这样操作。所以最后只能以‘助理译者’的形式补充上去。”
之所以邀请@a土人翻译图书,谷大承认是“过高估计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也承认把翻译工作“外包”,并支付了@a土人及其他译者“比市场价高不少的费用。”
一石激起千层浪。目前@a土人的微博超过2.7万次转发,@阑夕、@五岳散人、@来去之间、@战争史研究WHS等大V纷纷发言。在国内知名图书评分网站豆瓣读书上,这本《天才打字机》的评分已低至2.2分(满分10分),94.7%的网友打了最低的一星评价。
↑豆瓣读书页面
1月7日晚,中信出版集团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关于一书译者署名纠纷的声明》。
《声明》中称,“该书译者署名方式在出版前经谷大认可......鉴于译者已经发布声明,承认确有署名纠纷,且责任在己,本公司决定,暂停该书销售,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随后,谷大在微博上回复,跟出版社沟通达成共识:“1.我承担书籍召回的费用。2.所有稿费我都会交给土人和她朋友们。3.去掉我的署名,让土人和她朋友们跟出版社重新签合同,重新走出版流程。”
1月10日,部分电商平台已停售此书。@a土人 和谷大均没有回复红星新闻记者的采访。
>>法律解读
“助理译者”的身份,是否可以看成已经给@a土人 署名?还是依然构成侵权?署名权作为人身权利又可否“转让”甚至是“放弃”?很多大V已经成为大IP,背后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队,这种情况下“大V”或者自媒体的法律地位又是什么?红星新闻为你解读。
焦点一:
署名权作为人身权利,不可“转让”,但可约定归属
红星新闻:可否理解为谷大团队成员通过取得报酬的方式把署名权转让给谷大?
曾德国(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不能。署名权属于人身权利,通常人身权利不能转让,能够转让的只能是财产性权利。
赵占领(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不能被称为转让,而应理解为双方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属。尽管署名权是人身权利,但是双方依然可以约定包含署名权在内的所有权利归属于委托人。
杨栩(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而署名权属于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拥有署名权的著作权人可以自愿放弃或协商放弃在作品上署名,该作品的其他著作权人不能剥夺其署名的权利。
红星新闻:谷大称把翻译工作“外包”,并支付了费用。据著作权法第十七条,对于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这种“外包”是否属于委托?是否可以就署名问题进行约定,如约定只署谷大的名字?
曾德国:谷大和a土人之间属于委托关系,可约定。不过,著作权保护重在保护创作者个人的利益而非单位利益,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法律首先会保护创作者本人的利益,换言之,如果没有进行类似约定,又不署名,肯定构成侵权。
赵占领:是委托。此时,署名权的归属首先看合同约定,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甚至可以把合作作品当成个人作品出版。不过,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哪怕谷大支付了报酬,包括署名权在内的著作权依然归受托者即a土人所有。
↑谷大白话(视觉中国资料图)
焦点二:
单位作品可不署名 但“团队”须有劳动关系性质
红星新闻:很多“大V”背后都有团队运作,那么此时这种“大V”的法律地位是什么?可否被看成团队而非个人?
曾德国:法律上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现行法律更强调保护创作者个人利益。这里涉及到单位作品的概念,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单位作品,单位作品里的署名代表了团队而非个人,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才能认定为单位作品: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条件,满足了单位意志,由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实践中很难界定是否是单位意志体现,因为很多时候创作时依据的是个人意志。
赵占领:这属于内部的权属问题,应该以具体约定为准。“谷大”这个名字是个人还是机构,也需要看具体约定。
杨栩:据民法总则,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即使大V背后有团队运作,大V或自媒体的法律地位目前来看,仍然是自然人。
红星新闻:有网友称,对于团队成员帮忙完成的创作,只要签订了雇佣协议且按照约定发放了酬劳,就可以不用给其署名——这种说法在法律上有依据吗?
赵占领:没有依据。很多“大V”背后的团队是松散的团队,并非劳动关系性质,作品也并非单位作品,按照著作权法规定,只有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才有可能构成单位作品,此时才可以不署个人的名字。比如公司领导讲话稿就有可能属于单位作品。
杨栩:网友说法在法律上没有依据,除非双方在署名权的行使上有明确的约定。
↑1月10日,记者在京东搜索发现,该平台上此书已下架
焦点三:
即使“署了名”,依然可能侵犯署名权
红星新闻:谷大在内页介绍中点明了a土人是“助理译者”,是否可以看成已经给她署名?
曾德国:“助理译者”的称谓会给人一种“a土人不会独立翻译”的误导,依然构成侵权。法律上对于署名的标准格式并无明确规定,导致全国所有的司法鉴定机构没有统一标准。这件事也表明,对于什么样的署名才能算真正的署名,相关法律有待完善。
赵占领:a土人在其中承担了大部分章节的翻译工作,并且是独立完成的,那么就不能仅仅称a土人为助理译者。因此即使进行了署名,也没有做到完全尊重a土人的署名权,依然侵犯了署名权。
红星新闻:署名与实际作者不完全符合,出版社是否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曾德国:理论上,出版社仅是第三方,只存在程序审查义务,比如审查译者是否有原作者的授权协议等,而不能苛求其进行实质性的审查,但是诉讼技巧上依然可将出版社和谷大共同列为被告,由出版社承担连带责任,出版社由此而受到的损失可以向谷大追偿,具体如何追偿,应当根据出版社和谷大之间的协议。
杨栩:出版社有一定的责任。被侵权的著作权人可以起诉出版社。
红星新闻:署名作者与实际作者不符,而部分消费者可能会因为这本书是谷大翻译的才选择购买,这是否构成欺诈?
曾德国:不构成欺诈,但是存在虚假宣传,封面标注的译者和实际的译者不符,导致读者误以为作品是封面标注的译者单独翻译的,在行政法层面上存在问题。
赵占领:不构成欺诈。作者和读者之间不构成消费者和商家的关系。
红星新闻:如何避免类似纠纷?
赵占领:双方在这件事中都表现出法律意识淡薄。应当在创作过程中将权属关系厘清,并通过书面的协议确定下来,否则非常容易产生权属争议。
杨栩:除了在合作之前签订书面的协议,并对署名权的行使作出明确的约定之外,还要注意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圈内人士
图书翻译稿酬低 译者更多是为了署名权
“我们做翻译公司的主要接商业翻译,基本不愿做图书翻译,因为出版社给的价格低、账期长,而且不给版税,更别提署名权。”1月7日,从事翻译工作26年的志远翻译创始人、董事长叶志远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出版社喜欢找自由译者或兼职译者,不太喜欢跟翻译公司打交道,因为他们给译者的稿酬低,如果给署名权,稿酬可以低到千字50块。很多译者愿意接出版社的活,大抵是为了一个署名权,作为自己名誉、事业成就或评定职称的符号。”
红星新闻记者 祝浩杰 颜雪 图据网络
编辑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