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鉴定等级标准(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安全鉴定等级标准(房屋安全鉴定)8)对施工质量有怀疑或争议的项目;7)对施工质量的抽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项目;4)既有建筑未进行施工质量验收或需要评定施工质量的工程;5)涉及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验数量不足的项目;6)涉及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试验结果不合格的项目;
房屋安全鉴定范围
1)新建建筑所需进行的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
2)由于施工手续不全需进行的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
3)由于缺少质监部门现场监督所需进行的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
4)既有建筑未进行施工质量验收或需要评定施工质量的工程;
5)涉及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验数量不足的项目;
6)涉及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试验结果不合格的项目;
7)对施工质量的抽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项目;
8)对施工质量有怀疑或争议的项目;
9)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要分析事故的原因、确认事故责任的工程;
10) 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的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的项目;
11)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项目;
12) 发生安全事故,需要判定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相关关系的项目。
检测鉴定类型
房屋抗震能力检测鉴定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房屋损坏趋势检测鉴定
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鉴定
房屋完损状况检测鉴定
房屋质量综合检测鉴定
周边施工导致房屋损伤检测
施工后质量检测评估
房屋改造、扩建、加层等检测
房屋安全鉴定常用依据
1、《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
2、《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2004版);
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检测鉴定内容及方式
1、对房屋结构类型、建筑层数、房屋地址、建造年代、房屋朝向、房屋产权人、房屋使用人、房屋装修概况及房屋用途进行全面调查及描述。
2、用裂缝测宽仪及钢卷尺对房屋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结构、建筑装修及建筑设备进行外观检查、测量,并对部分典型构件裂缝及损坏现状进行拍照及登记。
3、采用电子经纬仪对房屋四大角及部分竖向构件垂直度及倾斜率进行测量。
4、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依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对房屋的完损等级做出评定,对不满足安全性要求的房屋构件提出可靠的处理建议。(备注:对于危险房屋,将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2004版)进行危险性等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