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汽车  科技

临夏州紧急寻人(陇南市康县成县)

临夏州紧急寻人(陇南市康县成县)7月11日9时在云台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7月10日10时在云台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密接9:7月10日10时在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7月12日10时在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密接10:7月9日14时乘坐武都至康县大南峪镇班车(甘K23685)于17时30分在云台镇杜坝村下车回家。

临夏州紧急寻人(陇南市康县成县)(1)

陇南市康县公布9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

2022年7月14日接市疫防办协查信息,经我县流行病学调查及风险研判,确定9名密切接触者。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有以下活动轨迹交集者,请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村)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现将该9名密接人员在康县公共区域的主要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密接8:7月9日14时08分乘坐武都至康县班车(甘K25608)于15时15分在望关镇下车;15时30分转乘康县至周家坝镇李坝村班车(甘K23738)在平洛镇中寨村下车回家。

7月13日11时30分从中寨村家中步行至平洛高速路口做核酸检测;12时50分乘坐私家车(甘K8L181)返回家中。

密接9:7月10日10时在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

7月12日10时在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

密接10:7月9日14时乘坐武都至康县大南峪镇班车(甘K23685)于17时30分在云台镇杜坝村下车回家。

7月10日10时在云台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

7月11日9时在云台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

7月13日15时在云台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

密接11:7月9日14时乘坐武都至康县大南峪镇班车(甘K23685)于17时35分在云台镇山岔村下车回家。

7月10日10时20分在云台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

7月12日10时10分在云台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

7月13日14时30分在云台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

密接12:7月9日11时50分乘坐武都至康县班车(甘K15351)于14时在康县中医院路口下车;14时15分在阳光春天酒店旁边玉森牛肉面馆就餐后返回家中。

7月10日16时10分在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16时30分从县人民医院步行到和谐广场,后骑车返回家中;17时10分到福玛特超市购物,17时30分返回家中。

7月12日17时30分在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

密接13:7月9日14时乘坐武都至康县大南峪镇班车(甘K23685)于17时40分在大南峪镇宋河坝村路口下车。

7月10日9时42分在大南峪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

7月12日10时37分在大南峪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

密接14:7月11日7时在武都汽车东站乘坐武都至康县班车于9时40到达康县汽车站,出站后在车站门口和农贸市场门口购物后返回汽车站;11时乘坐康县至大南峪镇班车(甘K23892)在云台镇街道下车后骑摩托车返回家中。

7月12日10时43分骑摩托车到云台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

7月13日10时26分骑摩托车到云台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之后到云台镇邮局取快递,在桥头唐宏油粮果蔬店买菜,12时10分返回家中。

密接15:7月10日13时乘坐武都至成县班车(甘K22245)到平洛家中。

7月13日10时在平洛高速路口做核酸检测。

密接16:7月10日16时乘坐武都至康县班车于17时30分到长坝下车,后由其哥开车接到迷坝乡迷坝村家中。

7月11日上午9时在迷坝乡卫生院做核酸检测。

7月12日上午9时在迷坝乡卫生院做核酸检测。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报告旅行史和接触史。

康县疫防办0939-8460568

康县疾控中心0939-5121305

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7月14日

来源丨陇南康县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临夏州紧急寻人(陇南市康县成县)(2)

陇南市成县公布18名密接者活动轨迹→

广大市民朋友:

在我县疫情防控“外防输入”排查中,经风险研判,现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有以下活动轨迹交集者,请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村)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一、风险点信息

密切接触者1:张某某,7月10日11:29从兰州西站乘高铁(D2668次3车14F)于12:58到达天水南站,13:30乘坐出租车(甘KT6609)于16:30到达城关镇北泉中巷下车,16:50去成县路家生鲜购物(小川路店);17:13去成县供销蔬香门第农产品超市购物,之后步行回家。7月11日居家未外出。7月12日10:25去成县中医院大门口做核酸;11:03去万德金街成县新润发超市购物后步行回家。

密切接触者2:苏某,7月10日15:29从定西北乘坐D2568次列车6车厢11F座于16:20到天水南站,17:05乘坐甘K2240班车出发于19:58到成县汽车站;出站后乘坐出租车(车牌号:甘KT6601)于20:08到龙峡家园家中。7月11日8:00骑车到农发行上班,9:45和同事乘单位车到成县人民医院大门口做核酸后回单位上班;12:10到小川路星月福百货门市部购物后骑车回家;14:08从家骑车到单位上班,18:00下班,18:10到北坝四社取东西后回家。7月12日、13日正常上下班回家。

密切接触者3:王某某,7月9日9:18从兰州西站乘D2658次动车(07车06F)于10:48到达天水南站;12:10乘坐出租车(车号为甘KT6090)于14:48到达成县北坝路口,由家人驾车将其接回家中。7月10日7:30前往成县人民医院大门口做核酸后返回家中。7月11日、12日、13日居家无外出。

密切接触者4:倪某,7月9日9:00从兰州西站乘D8912次高铁(06车,10A)于10:50到达天水南站,出站后于11:00乘出租车(甘KAE202)于15:00在成县万德金街下车后步行至东隅酒店,16:00入住东隅酒店8015号房;20:00骑电动车前往同谷北路夜市摊点吃饭,20:30骑电动车到体育中心闲逛,21:30回到酒店。7月10日8:00前往城关镇梁旗村牌坊社,10:00前往和平路口永盛超市购买东西后返回家中。20:00前往中汇国际盖子烤肉餐厅就餐,24:00返回家中。7月11日12:00到成县陇南大道康富足浴养生店上班。7月12日、13日居家无外出。

密切接触者5:张某,7月9日9:23从兰州西站乘坐D8912次高铁(08车厢04B座)于10:57到达天水南站,12:40在天水南站乘坐出租车(甘E24191)于16:30到成县汽车站,下车后步行至江武路口乘公交车(成县-红川)于17:30回家,晚上21:00去红川奕乐家超市购物后回家。7月10日中午12:00去奕乐家超市购物后步行回家。7月11日、12日、13日居家未外出。

密切接触者6:王某某,7月9日9:00从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东南门乘坐出租车(车牌为甘A88378),9点20到达兰州西站,10点36分乘坐高铁G848次列车3车厢4A座出发,12点05到达天水南站,出站后乘坐私家车(甘K7B603)于15:00在麻沿监测点采核酸,17:30分到达成县小川镇北街后步行回家。7月10日、11日居家未外出。7月12日10:17乘坐公交车(小川-成县)于11:00到达车站后步行至成县中医院大门口做核酸,之后步行前往公交车站,12:10乘坐公交车(成县-小川)于13:00到小川镇,步行返回家中。7月13日居家无外出。7月14日9:30步行至小川镇政府院里做核酸后步行回家。

密切接触者7:王某某7月8日9:23从兰州西站乘D8912次列车(03车厢07D座)于10:57到达天水南站,11:50乘大巴(甘E24130,天水-成县)于16:00到达成县汽车站,后乘出租车于16:05到达西关,转乘成县到毛坝蛋蛋车于17:13回到栾山家中,再无外出。7月9日、10日、11日、12日、13日居家均未外出。

密切接触者8:罗某某7月10日9:23从兰州西站乘D8912次列车(06车厢12F座)于10:57分到达天水南站,11:50乘大巴(甘E24191,天水-成县)于15:50到达成县汽车站,后前往成县中医医院大门口做核酸,于15:35到西关,换乘成县到毛坝蛋蛋车于16:45到小川逛街,17:35从小川坐车回索池镇栾山村家中。

密切接触者9:张某某,7月9日9:23从兰州西站乘坐D8912次动车(3车11C座)于10:57到达天水南站,出站后在休息区等待,12:00乘坐出租车(甘KT6004)于15:30分在水木鑫城公寓旁邵总村路口下车,16:00乘坐私家车于16:30分到家。7月10日、11日、12日、13日居家未外出。

密切接触者10:王某某,7月8日14:51从兰州西站乘坐G2022次高铁(6车,11D)于16:20到达天水南站,17:30乘坐天水到成县大巴车于21:10分在成县机场路口下车,由父亲自驾车将其接回店村镇尹寨村五社家中,之后再无外出。7月9日、10日、11日居家未外出。7月12日14:10步行到店村卫生院做核酸后返回家中。7月13日居家未外出。7月14日8:40步行到店村卫生院做核酸后返回家中。

密切接触者11:张某某,7月9日9:58从兰州西站乘G1714次高铁(12车03D)于11:30到达天水南站,12:00乘出租车(甘KT6224)于15:50在成县育才路口下车步行到陇南师专北校区家属院13号楼2单元,18:00驾车返回幸福家园。7月10日9:00-10:00独自步行前往成县中医院大门口做核酸后回家。7月11日8:30在西关凯宁大厦广场豆腐脑、擀面皮摊点吃早点后回家。7月12日9:00自驾车前往成县中医院大门口做核酸后回家。7月13日15:00驾车前往成县人民医院大门口黄码窗口做核酸后回家。

密切接触者12:张某,7月8日16:18从兰州西站乘D2698次动车(05车,16A座)于17:46到天水南站,出站后由亲戚自驾车接回成县城关镇杜公路煤矿家属院2号楼家中。7月9日居家未外出。7月10日9:13乘出租车到县中医医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7月11日15:35乘坐出租车到县中医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7月12日居家未外出。7月13日步行至县中医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后回家。

密切接触者13:秦某,7月9日9:18从兰州西站乘坐D2658次动车(6车,15A)于10:48到天水南站,11:30乘出租车(甘KT6462)于14:00从成县盘旋路下车,14:20乘出租车(付款码昵称:“给男人三十”)前往西关三岔路口中通快递店取快递,后又乘此出租车到盘旋路公交车站,16:00乘公交车返回王磨镇王磨村石坪社家中。7月10日7:18在王磨村供销综合服务社买东西后返回家中。7月11日居家未外出。7月12日11:00步行前往王磨卫生院进行核酸采样,11:20返回家中。7月13日16:00步行前往王磨卫生院做核酸,16:20返回家中。7月14日13:00步行前往王磨卫生院做核酸,13:20返回家中。

密切接触者14:张某7月8日17:16 从兰州西站乘D2726次动车(15车,05F)于18:35到天水南站,18:50乘出租车于21:50到成县南街社区家中,后再无外出。7月9日15:20步行前往濠江大厦楼下小郡肝吃串串,后步行回家。7月10日17:00骑自行到东滨中路观水丽景103号柳星螺蛳粉店用餐,之后回家。7月11日7:50步行到县中医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后乘2路公交车回家。7月12日15:20步行到成县中医院大门口做核酸检测后回家。7月13日8:00步行至县中医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后回家。15:00步行到疾控中心进行核酸采样后回家。

密切接触者15:徐某某,7月8日9:23从兰州西站乘D8912次动车(6车04A座)于10:57到天水南站,11:50乘大巴车(甘E24130)于14:57在徽县麻沿监测点进行核酸采样,16:00到成县汽车站,16:10乘出租车和朋友前往山城火锅店用餐,18:00乘出租车到南河桥等车,18:15乘顺路车于19:00左右回到鸡峰镇化垭村化垭社家中。7月9日、10日居家未外出。7月11日17:11步行至鸡峰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核酸采样后回家。7月12日、13日居家未外出。

密切接触者16:李某,7月8日14:20从兰州西站乘坐D2696次高铁(07车厢11D)于15:55到天水南站,17:00从天水南站乘大巴(甘K22459)于20:15到成县汽车站,后于20:20从陇南大道路口乘坐出租车(甘KT6477)到达东河水湾2号楼小区门口下车回家。7月9日未外出。7月10日15:00步行前往成县中医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后回家。7月11日、12日(除在楼下做核酸外)、13日均未外出。

密切接触者17:马某,7月8日17:16从兰州西站乘D2726次高铁(15车,05D)于18:35到天水南站,18:50乘坐出租车于21:50到成县城关镇北泉村旧师范家属院家中,再无外出。7月9日15:20和朋友步行到濠江大厦楼下小郡肝吃串串,吃完之后步行回家。7月10日无外出。7月11日8:00步行至县中医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后步行回家。10:30前往百佳百货1楼超市购物(超市购物20分钟左右),10:50回家后再无外出。7月12日15:00步行至县中医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后回家。7月13日9:00步行至县中医院大门口做核酸后回家。15:00步行到疾控中心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后回家。

密切接触者18:王某某,7月9日09:18从兰州西站乘坐D2658次动车(06车,17F座)于10:48到天水南站,出站后于11:30乘私家车于15:00时回到成县城关镇中汇国际家中,后再无外出。7月10日09:28骑电动车到县中医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后回家。7月11日15:35骑电动车到县中医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后回家。7月12日居家未外出。7月13日09:30骑电动车到成县妇幼保健院大门口进行核酸采样后回家。

二、以上密接人员已第一时间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截止目前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三、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成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来源丨陇南成县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临夏州紧急寻人(陇南市康县成县)(3)

临夏州广河县公布5例阳性人员行程轨迹→

7月14日,我县在开展三甲集镇、城关镇区域及重点人群核酸筛查的过程中,发现5例新冠肺炎核酸阳性人员,经专家诊断,确定马某某1、马某某叶、邓某某、马某某3四人为无症状感染者,马某某2为轻症。目前,5例阳性人员已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判定的密切接触者已落实管控措施,相关场所已全面消毒,其余接触人员正在全力排查。现将5例阳性人员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阳性人员1:马某某1,女,27岁,系广河县城关镇赵家村居民。

主要活动轨迹:

7月7日8时50分,前往泉力加油站对面公交站乘坐1路公交车,9时10分左右到农业银行站下车,步行至马巷万家百货商城上班;13时58分,在马巷街碗里来酸辣粉店吃饭,后返回万家百货商城;19时31分,在大市场广河金店门口乘坐1路公交车,到达赵家小学公交站口下车步行前往家中,再无外出。

7月8日8时50分,前往泉力加油站对面公交站乘坐1路公交车,9时10分左右到农业银行站下车,步行至马巷万家百货商城上班;14时12分,在大市场门口西侧的蜜雪冰城买饮料;14时18分,在马巷水果店买水果;19时51分,在大市场东侧众康药店买药,之后直接乘坐私家车回家,再无外出。

7月9日9时49分,前往泉力加油站对面的公交站乘坐1路公交车,10时左右到农业银行站下车,然后前往万家百货商城上班。19时16分,在万家百货商城南侧一化妆品店购买东西,之后直接乘坐私家车回家,再无外出。

7月10日上午在家无外出;13时至14时,到同村哥哥家做客;14时,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7月11日上午在家无外出;14时,到同村叔叔家做客;16时30分,在泉力超市换零钱后乘坐私家车到娘家石那奴村大庄做客,当晚住娘家。

7月12日12时,与姐姐骑电动车到阳光小区门口中通快递取快递,随后到赵家圆通快递取快递;13时,到陇黔名苑门口农村信用社柜台取钱,约10分钟后到龙丰门口邮政银行办理银行卡;13时30分,在石那奴餐厅对面药店买药,然后回娘家。19时,由弟弟骑电动车送回婆家,途中在伊兰后门蜜雪冰城买饮品,回家后再无外出。

7月13日10时50分,乘坐私家车到马巷街万家百货商城取快递;11时,在金街西侧街道童装店购买童鞋,在大市场白大夫诊所买药,后在市场后门西侧菜铺买菜,在市场后门对面馨麦郎东侧服装店逗留10分钟;11时40分,乘坐公公的私家车到华英宾馆门口下车后步行回家;14时,步行到泉力大寺门口核酸采样点做核酸,后回家;18时40分,到同村叔叔家做客;20时,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7月14日12时,转运至县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阳性人员2:马某某叶,女,48岁,系广河县城关镇西关村居民。

主要活动轨迹:

7月5日-7月12日上午8点30分至10点30分,在县城金街二楼搞卫生,之后回家吃饭。14点至18点30分,在金街二楼搞卫生。

7月13日9时,带着小儿子等一行8人乘车(车牌号甘N2D347)到三甲集镇娘家,后与姐妹等一行20人乘车(车牌号甘A83784、甘N2D347)到三甲集镇甘坪村亲属家;11时,返回家中,后无外出。

7月14日13时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隔离集中医学观察。

阳性人员3:邓某某,男,17岁,系广河县三甲集镇沙家村居民。

主要活动轨迹:

7月8日8时,到玖家河府建筑工地上班;12时,下班回家;14时,到玖家河府建筑工地上班;18时,下班回家,到家后无外出。

7月9日7时,骑电动车到齐家镇上马家村清真大寺做礼拜;11时,到上马家村亲戚1家做客;14时,到上马家村亲戚2家做客;20时,骑电动车回家,后无外出。

7月10日-7月11日在家无外出。

7月12日21时,骑电动车到三甲集镇人市巷道战神台球室;23时,返回家中。

7月13日8时,骑电动车到玖家河府建筑工地上班;11时,在玖家河府工地做核酸检测;13时,骑电动车回家,后无外出。

7月14日12时,送至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阳性人员4:马某某2,女,6岁,系广河县三甲集镇东关村居民。

主要活动轨迹:

7月7日-11日跟随母亲马某某也一行到祁家集镇田家村亲属家中作客,后一直在亲属家。

7月12日11时,乘父亲马某某白自驾车从亲属家前往县妇幼保健院做体检;13时,返回家中;15时,同父亲前往东关村巴巴社寺门做核酸。

7月13日上午,同父亲前往三甲集镇卫生院门诊就医,后回家;5时,同父亲前往东关村巴巴社寺门做核酸。

7月14日12时,转运至县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阳性人员5:马某某3,女,57岁,系广河县三甲集镇沙家村居民。

主要活动轨迹:

7月8日-10日一直在家无外出。

7月11日上午在家一直在家无外出;14时,从家中步行至三甲集粮站门口公交站乘坐白色面包车至城关镇天桥附近下车,后从老广场广客隆超市对面乘坐小车至石那奴村大庄娘家。

7月12日上午在娘家一直在家无外出;14时,从大市场门口后乘坐面包车至三甲集粮站下车,随后由同村祖某骑电动车送至家中,再无外出。

7月13日上午一直在家无外出;13时,由丈夫邓某某骑电动车载至沙家村委会做核酸;14时,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7月14日12时,送至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7月8日以来与5名阳性人员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广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15日

来源丨康乐县融媒体中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临夏州紧急寻人(陇南市康县成县)(4)

白银市白银区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划定1处高风险区

白银区关于1例输入型无症状感染者

有关情况的通告

(第6号)

7月14日上午8时,白银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为7月12日兰州市返银人员。下午4时,经市级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市级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均已按要求进行管控。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

该无症状感染者在白银区的轨迹如下:

7月12日从兰州乘坐T176次列车(5车47号)于当日19:17到达白银火车西站,出站后乘坐出租车(甘DT8966)于19:38到达金地华府家中,当日再未出门。

7月13日10:59在纺织路128-10中通快递(长通公园以北)门口取快递后返回家中;15:29在百灵医药连锁第七医药商店(长通公园以北)买药;15:38在纺织路128-10中通快递门口取快递;15:45在汇美易购优选超市(长通公园以北)购物,16:01返回家中;19:24发现被赋黄码提醒做核酸,步行前往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点采样,21:52乘坐出租车(甘DT2306)返回家中,再未出门。

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不如实提供或故意隐瞒与疫情防控信息有关的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扫码戴口罩,坚持“非必要、不流动”,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白银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临夏州紧急寻人(陇南市康县成县)(5)

白银区关于划定部分区域为

高中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7号)

根据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经市、区专家组综合分析研判,自2022年7月14日起,白银区在辖区划定高风险区、中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

将阳性感染者居住的金地华府3号楼划分为高风险区。实施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中风险区

将金地华府小区除3号楼外的其他区域、汇美易购优选超市、中通快递(纺织路128-10号)、白银百灵医药连锁第七医药商店等划分为中风险区,实行区域管控,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白银区除高、中风险区之外的区域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以上措施自2022年7月14日上午8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白银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来源丨白银区新闻微信号(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临夏州紧急寻人(陇南市康县成县)(6)

白银市会宁县新增4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会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第19号)

7月14日,会宁县新增4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点核酸筛查发现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常某某,女,为兰州返回我县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系张某某的表妹。7月14日10时经会宁县疾控中心核酸实验室检测初筛结果呈阳性,7月14日13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王某某,女,为兰州返回我县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系张某某的外甥,与常某某为母女关系。7月14日10时经会宁县疾控中心核酸实验室检测初筛结果呈阳性,7月14日13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雷某某,男,系我县兰州返会人员雷某睿(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二者为父子关系。7月8日有兰州市城关区旅居史,7月14日经会宁县疾控中心、会宁县人民医院核酸实验室检测初筛结果呈阳性。7月14日23时40分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姚某某,女,系我县兰州返会人员雷某睿(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为雷某睿的舅母,该病例7日内无外出史。7月14日经会宁县疾控中心、会宁县人民医院核酸实验室检测初筛结果呈阳性。7月14日23时40分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以上人员近七日行程轨迹和风险点与之前我县已公布相关病例相同。

会宁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来源:中国甘肃网综合整理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