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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杀死了魏则西(青年魏则西之死能换来什么)

谁杀死了魏则西(青年魏则西之死能换来什么)其次我们看看百度在这个事件当中应该承担何种责任。相对于国内而言,国外对于药品和医疗技术的技术参数公布要求非常高,药品的临床治愈率、典型副作用等信息都必须公开,否则就会被处罚。在这一方面,国内做的明显不如国外,不过随着网络时代的信息流通,国内这些年在这方面也加强了要求,之前医生等专业人士与病人这样的非专业人士对于药品以及医疗技术的信息掌握程度严重不对称的情况将会越来越改善。这样的情况改善了,医生想要忽悠病人都难。魏则西的死亡,如果能加快这个进程,就是他为未来的滑膜肉瘤患者所做的大善事。笔者不是医疗卫生法专家,所以在写本文前特地和一个医药界的朋友通了个电话,请教他的看法。根据这个朋友的剧透,虽然他不能对这种外来的“生物免疫疗法”做一个具体准确的评判,但目前我国的医药和医疗技术在某些领域的确落后于欧美,这也是为什么有些欧美的一些新药和新技术(包括已经放弃或者不再主要使用或者尚未大规模临床使用的一

来源:洪流法眼(hongliu-lawyer)【公号赐稿】

21岁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专业学生魏则西,因身患滑膜肉瘤于4月12日去世。据有关媒体报道:“其生前求医过程中,通过百度搜索看到排名前列的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受其‘生物免疫疗法’高有效率、‘斯坦福技术’等鼓吹所骗,花费二十多万元无济于事,也贻误了其他合理治疗的时机,双重悲剧令人痛心。事件被媒体报道后,莆田系医院虚假宣传、百度搜索竞价排名逐利等广遭诟病的问题再次引起广泛关注。……”

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英年早逝,白发人送黑发人,媒体的文字报道和大幅照片让人潸然泪下。而作为法律人,在这种事件发生时,需要的却不是眼泪,而是理智而冷静(也可以说是冷酷)的分析和符合逻辑和因果关系的判断,否则就与未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普通人无异。

首先我们来看有关的“医疗新技术”到底是否存在以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笔者不是医疗卫生法专家,所以在写本文前特地和一个医药界的朋友通了个电话,请教他的看法。根据这个朋友的剧透,虽然他不能对这种外来的“生物免疫疗法”做一个具体准确的评判,但目前我国的医药和医疗技术在某些领域的确落后于欧美,这也是为什么有些欧美的一些新药和新技术(包括已经放弃或者不再主要使用或者尚未大规模临床使用的一些药品和技术)可以通过我国的医药许可和进口体系而被某些医院作为“新药新技术”来宣传和使用的原因。打个简单的比方(与本案无关),某种癌症按照国内的医疗水平治愈率是5%,而采用了某项进口“新技术”可能治愈率能够达到10%,虽然这两项概率都很低,但“新技术”相对于国内原有技术来说已经达到了翻倍的治愈效果,而这些医疗信息,一般病人是不知晓的。

谁杀死了魏则西(青年魏则西之死能换来什么)(1)

当医生向病人推荐这项“新技术”时,他如何向病人如实告知“新技术”的临床治愈率和副作用就很重要:如果他如实向病人告知了“新技术”的相关信息参数而病人仍然坚持使用“新技术”,那么就不是医生的问题而是病人选择的问题,毕竟不是所有的病都可以被治好,再简单再容易的病在治疗中都有可能因个体差异而导致病人死亡,即便是一个简单的感冒,更何况令人闻之色变的癌症;如果医生在推荐“新技术”时夸大了这项技术的治疗能力,对病人造成了误导,那么医生和医院就有欺诈之嫌,要承担民事责任,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可见,“新技术”的确有,但到底有多“新”,容易变成一个很主观的问题。

相对于国内而言,国外对于药品和医疗技术的技术参数公布要求非常高,药品的临床治愈率、典型副作用等信息都必须公开,否则就会被处罚。在这一方面,国内做的明显不如国外,不过随着网络时代的信息流通,国内这些年在这方面也加强了要求,之前医生等专业人士与病人这样的非专业人士对于药品以及医疗技术的信息掌握程度严重不对称的情况将会越来越改善。这样的情况改善了,医生想要忽悠病人都难。魏则西的死亡,如果能加快这个进程,就是他为未来的滑膜肉瘤患者所做的大善事。

其次我们看看百度在这个事件当中应该承担何种责任。

众所周知百度是个搜索引擎,公众使用百度进行搜索是不用付费的,百度提供给公众的信息是根据网络上搜索和筛选得出的客观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追究百度的法律责任的确没有什么依据。但如果百度在一些用户付费的情况下将某些用户的排名靠前,这个事情就会变得很复杂。基于百度的搜索功能,它很容易给公众造成误导,即所有排名靠前的对象都是根据真实的网络点击量或数据量得出的结论,一旦将广告用户掺杂其中,百度的确就容易惹麻烦上身。至于百度要不要承担责任,还要看具体的广告情况、用户对于百度的认知程度以及法官对于百度这一公共搜索引擎基本功能如何理解了。

再说句题外话,自从百度缺乏了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后,百度做的越来越红火,也越来越被人骂,这个中的原因就不展开了。

谁杀死了魏则西(青年魏则西之死能换来什么)(2)

第三,不要因为盲目的愤怒和悲伤而造成新的伤害。

魏则西的死令人唏嘘,如果这个案件能引发一个公益诉讼且能有一个积极的后果,对于今后的重病患者无疑是一个福音。但在本案未来的走向中,我们也要理智而冷静地(冷酷地)警惕不良的趋势,即因为愤怒和悲伤而造成新的伤害。

回到之前的假设:当我们排除医生的欺诈因素,如果旧技术治愈率只有5%,而新技术治愈率有10%,但旧技术治疗费只需要1万元,而新技术需要20万(需要更多的研发投入),患者该选择哪种治疗方案?如果因为某个个案的判决,阻碍了新技术的发展以及医生对于新技术的研究和运用的勇气,这样的判决结果无论对魏则西的父母也好,还是潜在的滑膜肉瘤患者也好,是不是一种福音?

一种好药,好是好在经过多年的临床实践,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疗效和降低副作用,同样,好法律也是这个道理。没有哪种药出来就能包治百病,也没有哪部法律出来就可以包判百案。这样的道理说起来简单,但在现实中却要付出血的代价,比如青年魏则西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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