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加工贸易企业需要申报吗(加工贸易企业要牢记的法规常识)
非加工贸易企业需要申报吗(加工贸易企业要牢记的法规常识)2)提前申报公告〔2021〕80 号(关于全面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公告)之后赵老师梳理了主要监管法律法规及近期新政。1)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公告〔2018〕19 号(海关总署关于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扩大试点的公告)
2022年9月27-28日,锋信环球举办“新海关监管模式下的加工贸易与保税管理实务”线上小班课程,我们邀请了赵老师。赵老师有超过二十年的国际商务及贸易合规管理经验,且具有资深的财务及进出口背景,是会计准则、税法、出口退税咨询专家。
在2个半天的活动中,赵老师讲解了加工贸易现状、新政、操作实务以及加工贸易手册管理等方面内容,帮助企业了解并掌握保税加工业务的程序和加工贸易手册的操作实务,提高保税加工管理工作的能力,将加工贸易业务中可能发生的风险降到最低。
一.加工贸易现状、法律法规及新政
首先,《海关总署令113号》第三条定义了加工贸易的概念。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经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之后赵老师梳理了主要监管法律法规及近期新政。
1)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
公告〔2018〕19 号(海关总署关于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扩大试点的公告)
公告〔2021〕80 号(关于全面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公告)
2)提前申报
总署公告〔2014〕74号(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管理要求的公告)
3)汇总征税/自报自缴
公告〔2017〕45 号(关于优化汇总征税制度的公告)
公告〔2022〕61号(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的公告)
4)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公告〔2021〕121号(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
5)海关预裁定管理
海关总署第23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
6)海关深化改革(减单证、优流程)
二.加工贸易的海关保税业务
赵老师梳理了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署令〔2014〕2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署令〔2020〕2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对于手册分类主要有来料加工备案登记手册(B)、进料加工备案登记手册(C)、不作价设备/模具等(D)、加工贸易电子账册(E)和特殊区域电子帐册(F)。赵老师还给大家罗列了一些手册需提供的信息资料和准备资料。
1、手册设立需提供的信息资料
- 保税物料的申报要素
- 物料的海关商品编码
- 成品的物料构成表BOM
- 成品的计量单位
2、设立手册须准备资料
- 购货合同,销售合同
- 生产加工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一份(副本)
- 当地外经贸部门认可的生产能力证明表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 合同设立申请表一份
- 料件设立申请表一份
- 单耗设立申请表一份
- 成品设立申请表一份
- 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如进口许可证、工艺流程、排版图等。
三.手册进出口报关操作实务
赵老师讲解了进出口报关的定义、申报要素、流程等基本信息,又针对深加工结转、内销补税、质量不符处理以及手册余料结转等状况一一分析。
1、边角料和残次品的内销补税
依据:
- 海关总署第11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
- 海关总署第21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补税税率不同:
- 边角料:海关根据其报验状态归类后适用的税率和审定的边角料价格,计征税款,免征缓税利息;
- 废、残次品:残次品,海关一般会要求,按照BOM折算为保税材料计税;对于已构成产品特征的废品和残次品,有些地方海关会按照成品税率计征进口关税。
2、质量不符的处理
质量不符的处理:
1.退运货物(4561):因质量不符、延误交货等原因退运进境,货物不再出口,到此为止,手册进口记录没有,但不能再出口(指标被占用)
2.质量不符退换:
进料:来料料件退换(0300)/进料料件退换(0700) 需补料进来,手册进口记录只有一次
成品:来料成品退换(4400)/进料成品退换(4600) 需返修再出口,手册出口记录只有一次
3.退运手续:直接到口岸申报出口
特别提醒:
- 已经加工的保税进口料件不得进行退换。
- 有些口岸系非属地主管海关因无法判断,不接受办理。
四.加工贸易手册的管理
前面讲了成品的物料构成表BOM、计量单位,赵老师对保税货物的存货盘点管理、手册核销及手册使用注意事项进行补充讲解,赵老师提醒大家一定要保证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的三账(财务ERP系统账、仓库实物帐、加工贸易保税手册余额)平衡。
1、盘库差异的原因
- 保税与非保税材料混用
- 实际生产串料,BOM需要甲材料,实际投入乙材料
- 材料版本升级,同样的材料名称变更
- 盘点不准(材料、成品、边角料、半成品等不准)
- 成品BOM升级,理论耗用与实际耗用不一致
- 在途数据不准
- 进出口报关数据与仓库实际出入库收货数据不一致
2、手册使用注意事项
- 电子帐册允许数量倒挂,也就是负数情况下也能出货
- 电子帐册允许先放后税,但必须在月度内集中补税
- BOM更新、升级,必须在产品出口前报海关更新手册
- 加工贸易手册到期后30天内必须送海关核销,海关必须在30天内结案。
另外,针对目前联网监管电子化账册,海关总署第15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赵老师提醒大家关注海关监管相关要求、原始数据的初始化、进口保税物料的归并、单一窗口及金关二期系统的操作运行等方面。
五.海关稽查应对以及贸易合规长期管理
1、海关稽查的方法
- 查阅、复制账簿资料
- 实地检查
- 询问
- 查询存款账户
- 查封扣押资料单证
- 查封扣押一般进出口货物
赵老师总结海关稽查的应对策略:制定方针、提前准备、管理海关稽查/调查、提供资料、管理稽查过程、应对的态度(重视、配合、有效沟通)。
2、贸易合规长期管理
- 建立和加强贸易合规团队建设
- 建立企业内部自查和海关风险评估体系
- 自我披露的合理应用
- 加强企业内部制度管控促进自我改善
- 海关事务法律法规培训以强化企业自律
另外赵老师简要介绍了主动披露,大家可学习研究这2个法律法规:署令〔2016〕2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公告〔2022〕54号(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以上是本次小班课的全部内容。如果大家希望了解更多有关加工贸易的问题,可以关注锋信环球12月15-16日举办的“第七届中国海关与税务峰会”,欢迎大家报名参与。大家也可以通过锋信官网和公众号了解更多后续课程,期待大家的参与。我们将持续带来海关政策法规资讯,欢迎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