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空气呼吸器五知一能(消防装备科普讲堂)
消防空气呼吸器五知一能(消防装备科普讲堂)第三节 报警显示器( HUD )第 6 章 设计要求:在进入染毒区域之前,和离开染毒区域之后,利用该装置呼吸周围环境中洁净的空气,有效延长空气呼吸器的有效使用时间3.2 NFPA 1981 —2002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3.1 EN 137 —2006
环境空气旁路装置
在进入染毒区域之前,和离开染毒区域之后,利用该装置呼吸周围环境中洁净
的空气,有效延长空气呼吸器的有效使用时间
3.2 NFPA 1981 —2002
第 6 章 设计要求:
第三节 报警显示器( HUD )
2002 版的新增要求
规定每一个 SCBA至少安装一个报警显示器, 显示可视的报警信号和状态信息,
使用者佩带 SCBA应能看到报警显示器显示的 SCBA信息和状态信号
每个HUD 不应比 SCBA的呼吸系统所需的启动步骤多
每当SCBA的呼吸系统打开,而气瓶内的压力不低于 1.7MPa 时,HUD 应被启
动并提供至少连续 20 秒的可视显示。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仓储
(一)未使用过的空呼器存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可按出厂包装状态存放,应放置于木板或货架上以免潮湿;
2、入库后长期不使用的空呼器, 全面罩应自然展开存放, 其橡胶件应涂滑石粉,
以延长使用寿命;
3、每半年检查空呼器有无橡胶件老化现象;
4、库存气瓶严禁放空余气;
5、气瓶以外部件存放时间不宜超过三年 气瓶存放不宜超过六年。
(二)使用过的空呼器存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入库前应对空呼器进行清洁、检查,附件缺失、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空呼
器不得入库;
2、不得与未使用的空气呼吸器一同存放;
3、每半年检查空呼器有无橡胶件老化现象;
4 、气瓶以外部件存放时间不宜超过一年。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使用
(一)执勤空呼器宜固定在消防车专用托架上, 面罩应放置在保护套内, 并保证
空呼器在存放和运输过程中固定牢固,不受磕碰和污染。
(二)空呼器应与消防头盔、消防手套、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等个人防护装备配套使用,并注意以下事项:
1、空呼器使用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报警器发出的报警信号,当听到报警声响时应
立即撤离现场到安全区域更换气瓶;
2、每次进入任务区之前,使用者要确认气瓶内压力不小于 24 兆帕,并在使用
过程中应经常观察压力表的读数并估计剩余使用时间,确保气瓶内留有足够空
气,保证自己安全撤离到不需要呼吸保护的地方;
3、在使用中,因碰撞或其它原因造成面罩错动时,应屏住呼吸,及时将面罩复
位;
4、如遇面罩结雾,可深呼吸或打开冲泄阀除雾;
5、使用中不得在地面拖动空呼器及附件, 保持快速接头清洁 防止磨损污染。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维护保养
(一)空呼器每次使用后应进行以下维护项目:
1、对空呼器进行清洁。在温水中加入中性清洁剂对空呼器进行清洗 必要时可对
面罩消毒;
2、压力低于 24 兆帕的气瓶,应尽快充气;
3、按执勤前的准备工作要求,对消防空气呼吸器进行气密性试验。
(二)每周应进行以下维护项目:
1、用中性消毒液 (不得使用含石碳酸的消毒液 )洗涤面罩,在清水中漂洗后,使
其自然干燥,不得烘烤暴晒;
2、检查空呼器及其附件有无磨损或老化, 头罩织带有无磨损或松弛。 检查气瓶、
减压器、供气阀、面罩、背托有无损坏,发现异常交专业人员处理。 ☆
(三)在日常维护使用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空呼器的压缩空气不得直吹人体,以防造成伤害;
2、空呼器严禁做潜水呼吸器使用;
3、拆除阀门、零件及拨开快速接头时,不应在有气体压力下进行;
4、空呼器减压阀、报警器和中压安全阀的压力值出厂时已调试好,非专业维修
人员不得调试,呼气阀中的弹簧也不得任意调换;
5、用压缩空气吹除空呼器的灰尘、粉屑时操作人员的手、脸、眼应做好防护并
戴防护眼镜、手套;
6、气瓶充气不能超过额定工作压力;
7、不准将 30 兆帕压力的气瓶连接最高输入 20 兆帕压力的减压器上;
8、空呼器气瓶严禁充填氧气,也不能向气瓶充填其它气体、液体;
9、空呼器密封件和零件在装配时,只准涂少量硅脂,不准涂油或油脂;
10、空呼器气瓶充气气源应选择没有污染的洁净空气,取气口高度不宜低于 2
米,且空气质量符合下列要求:
一氧化碳不超 5.5 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碳不超过 900 毫克/立方米
油不超过 0.5 毫克/立方米
水不超过 50 毫克/立方米
11、在灭火救援现场紧急充气时取气口应设置在救援现场上风向。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检验维修
(一)消防员每天应对其佩戴的空呼器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包括:
1、空呼器主要附件是否完整、 可靠,面罩单向阀是否好用 面罩是否污损、 破裂;
2、检查气瓶压力及整机气密性。打开节气开关 逆时针方向旋转瓶阀手轮 2 圈,
气体应从供气阀中流出,关闭节气开关,气流应停止。观察压力表的读数,气瓶
内空气压力应不小于 24 兆帕。顺时针旋转瓶阀手轮,关闭瓶阀,继续观察压力
表读数 1 分钟,压力降低不超过 2 兆帕,则系统气密性良好;
3、检查报警器。顺时针旋转瓶阀手轮,关闭瓶阀,然后将系统管路中的气体缓
慢放出,当管路压力降到 5.5±0.5 兆帕时,报警器应开始报警, 并持续到管路
内压力小于 2 兆帕时止;
4、检查瓶箍带是否收紧。用手沿气瓶轴拨动瓶箍带, 应不易移动。如果未收紧,
应重新调节瓶箍带的长度;
5、检查装具呼吸性能。正确佩戴面罩后,逆时针方向旋转瓶阀手轮 2 圈,将供
气阀和面罩正确连接,保持密封、锁紧 打开节气阀 通过几次深呼吸来检查供气
阀的性能,感觉吸气和呼气都舒畅方可使用。 ☆
(二)消防中队每周、每季度应分别组织对执勤空呼器进行一次检查 .
周检查内容包括:
1、全面罩的镜片、系带、环状密封圈、呼气阀、吸气阀、供气阀等机件应完整
好用,联接正确可靠,清洁无污垢;
2、气瓶压力表工作正常,连接牢固;
3、背带、腰带完好、无开线断裂现象;
4、气瓶与支架及各机件连接牢固;
5、整机气密性深度检查。 打开气瓶开关, 待高压空气充满管路后关闭气瓶开关,
观察压力表变化, 5 分钟内压力表数值下降不应超过 4 兆帕;
6、余气报警器检查。 ☆
季度检查内容包括:
1、检查整套空呼器的橡胶件、织带和零部件有无松弛、磨损或老化;
2、检查气瓶水压试验日期,确认该气瓶在有效检测期内。如果已超过检测期,
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气瓶并作好标记, 由专门人员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检查整机校验日期,确认空呼器在有效校验期内。如果已超过校验期,应立
即停止使用并作好标记,由支队专门人员进行校验,校验后方可使用;
4、凡使用过的气瓶要检查是否有物理损伤,如凹痕、凸起、划痕或裂纹等;是
否有高温或过火对气瓶造成的热损伤, 如表面变色、 字迹烧焦或消失、 压力表盘
熔化或损坏;是否有酸或其它腐蚀性化学物品形成的化学损伤痕迹, 缠绕外层脱
落等。若发现有以上情况,则交由厂家指定人员处理。 ☆
(三)消防支队每半年组织对执勤空呼器的储存、使用、维护进行一次检查。
(四)维修后的空呼器应登记备案。
(五)气瓶应严格按国家有关高压容器的使用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使用期以气
瓶标明期为准,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使用年限为十二年。
(六)整机校验。每年应对空呼器进行一次性能综合测试, 测试内容包括面罩正
压值、呼吸阻力、供气流量、系统气密性、压力表、报警器等,测量结果应达到
企业设计的性能指标。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退役
空呼器和气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作退役处理:
(一)整机(不含气瓶)执勤满三年的;
(二)气瓶自出厂日期起满十二年以上或
(三)经检查或测试达不到使用标准,无法修复的;
(四)其它必须退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