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辞退民法典(入职发现被冒名)
无故辞退民法典(入职发现被冒名)播出时间:周一至周日吉林新闻综合广播《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广播收听AM738/长春FM91.6
大张找到一份新工作,入职后办理社保过程中,却发现被小强冒用姓名,导致系统显示在职,单位无法缴纳“五险一金”。小强的冒名顶替的行为属于侵权吗?
——小强侵害大张姓名权的事实成立,应立即停止侵权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名称权。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小强冒用大张的姓名及身份信息、参保信息,造成大张的姓名权遭受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同时小强应当停止侵权,并按照相关部门流程办理的要求,及时协助大张办理社保手续、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缴纳等后续补救工作。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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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时间:周一至周日
7:37、12:57、17:27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
审核:怀楠
监制:王林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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