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网上清税证明操作流程(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使用全攻略之)
山东省网上清税证明操作流程(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使用全攻略之)税务注销即时办理02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税务注销(即办)资格网上自检。功能概述系统自动检测纳税人符不符合税务注销即时办理资格,并在右侧界面显示即办资格验证信息、即办条件验证信息、概要信息3部分内容。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便利市场主体退出,优化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程序,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已在去年实现了税务注销业务 “即办”和“承诺制”容缺办理服务,并设置“套餐式”办理功能。小编专门为您整理了网上清税注销的各种情况及操作流程,供您参考。
01
税务注销(即办)资格网上自检
位置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税务注销(即办)资格网上自检。
功能概述
系统自动检测纳税人符不符合税务注销即时办理资格,并在右侧界面显示即办资格验证信息、即办条件验证信息、概要信息3部分内容。
02
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位置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功能概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文件规定实现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具体操作
纳税人进入“税务注销即时办理”功能,先校验纳税人是否有即时办理资格。资格类型分为:不符合即办资格、符合即办资格存在未结事项、符合即办资格不存在未结事项3种情况。
(一)对不符合即办资格的,直接提示相关信息。
(二)对符合即办条件但有未结事项的,纳税人可网上申请注销,并自愿签署《即办承诺书》,经税务人员审核后,结果写入金三系统,纳税人状态改为“清算”,同时税务人员制作加盖电子签章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未结事项告知书)、《清税证明》;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查询、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未结事项告知书)、《清税证明》。
纳税人选择承诺日期(条件:承诺日期不能大于6个月) 保存承诺书信息后,可打印承诺书,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纳税人公章,以扫描或者拍照的方式,将图片信息上传到电子税务局。
(三)对符合即办条件但没有未结事项的,纳税人可直接网上申请注销。经税务局审核后,结果写入金三系统,纳税人状态改为“注销”。
03
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费套餐
位置
首页左侧“套餐服务”---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费套餐。
功能概述
无未结欠税及罚款、无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完成对当期[注销当月(季、年)的上一所属期,且注销申请日期在上期申报的征期内]及注销所属期[注销当月(季、年)的所属期]应申报税(费)种的申报及税款缴纳;同时对已认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除分支机构外 还可完成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
具体操作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后首页左侧“套餐服务”---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费套餐,如下图所示:
点击如下图所示:
纳税人参照流程说明,直接点击“下一步”操作即可。
对已认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除分支机构外 完成注销所属期申报后,点击“下一步”可进入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环节,点击办理,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如下图所示: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