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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凤雅诉陈岚案结果(小凤雅死后的舌战还将持续)

小凤雅诉陈岚案结果(小凤雅死后的舌战还将持续)此前,在接受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采访时,王太友曾表示,由于陈岚的相关言论,自己全家遭受了极大的精神压力。由于不堪网络暴力,王凤雅的母亲杨美芹如今一直处于精神抑郁之中。王太友告诉记者,虽然最终宣判结果中的赔偿数额与自己一方要求的有出入,但是家属在乎的不是赔偿金额,而是自己的清白。他说:“法院给了我们全家一个清白。”庭审现场 闵行法院供图对于这一判决结果,王凤雅的爷爷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满足。在接受采访时,他表示,自己全家都比较满意。他说:“这是法律公正的体现,对凤雅也算是有一个交代了。”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宋祖礼 卞英豪

“不好意思,我们会起诉王美芹(陈岚原文有误,实为杨美芹)女士。”这是作家陈岚在王凤雅家属诉其名誉权纠纷案宣判后发布于自己微博的回应。

今天(12月2日),备受关注的王凤雅家属诉陈岚名誉权纠纷案开庭宣判。上海闵行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判令被告陈岚在其实名认证的“作家陈岚”新浪微博中向原告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 000元、律师费5 000元;驳回原告王太友的全部诉讼请求和杨美芹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于这一宣判结果,王凤雅的爷爷王太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很满意,他说:“法院还了我们全家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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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闵行法院供图

家属满意,被告却称将起诉对方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王凤雅的爷爷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满足。在接受采访时,他表示,自己全家都比较满意。

他说:“这是法律公正的体现,对凤雅也算是有一个交代了。”

王太友告诉记者,虽然最终宣判结果中的赔偿数额与自己一方要求的有出入,但是家属在乎的不是赔偿金额,而是自己的清白。他说:“法院给了我们全家一个清白。”

此前,在接受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采访时,王太友曾表示,由于陈岚的相关言论,自己全家遭受了极大的精神压力。由于不堪网络暴力,王凤雅的母亲杨美芹如今一直处于精神抑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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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凤雅的家人在法院门口

王太友还表示,接下来,他准备在家里搭个戏台班子,邀请村中三老四少,向大家宣布庭审结果,以此宣告自己的清白。他说:“我想把村里的干部、有名望的人都请过来,当着全村人的面,向大家宣布,我们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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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凤雅的爷爷王太友此前接受记者采访

而作为本案的另一方,陈岚的反应就多少有些耐人寻味。

就在该案宣判后不久后,陈岚发布了微博,然而这并不是如判决所说的“公开道歉”,而是发布将起诉原告方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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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博中,陈岚提出两点诉求,其一是“根据慈善法,请向全社会公开收到的为王凤雅筹集的治疗费用4万元的善款去向。”

显然,陈岚仍然认为小凤雅家属收到的相关善款,没有得到合理的运用。与此同时,陈岚还贴图要求小凤雅家属“请归还我捐赠的2000元善款。”

图片单据显示,陈岚所说的“2000元善款”,是在王凤雅在重症监护病房期间,其支付给太康县人民医院的2000元预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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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前的庭审过程中,陈岚曾在表达辩论意见时将自己的行为上升到了“推动国内儿童保护制度”的高度。其以美国“张三法案”(baby doe law)的例子表示,国内频发的儿童虐待案件需要公权力的介入,而国内的“儿童保护问题”也需要重点案件的推动。

陈岚在庭审中表示:“今天作为被告,我以此为荣……以后碰到同样的事情,还会选择介入。”

在最新的回应微博中,陈岚还表达了对法庭的尊重,她说:“也非常感谢整个法庭专业、认真、细致、深入的工作!辛苦啦!判决书长达几十页,稍后全部公开给大家。”

对于陈岚“感谢法庭”同时要起诉家属的行为,王太友的回应是“随她去吧”,他说:“这是她的垂死挣扎,我们得到了想要的清白,其他的不想管,随她去吧。”

法院:被告部分言论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女童王某经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医疗机构诊断患有双侧眼球内母细胞瘤。为给女儿筹措相关医疗费用,原告杨美芹通过微信、水滴筹等途径寻求社会救助,陆续获得爱心捐款。后部分社会公众对善款用途产生质疑,所发网文引起关注,原告杨美芹不断收到含指责、诅咒等内容的短信。

被告陈岚系新浪微博认证加V的注册用户,基本信息及微博认证的个人身份信息为“作家陈岚”,至本案起诉时显示粉丝数为数十万人。被告陈岚通过上述实名认证的微博,于2018年4月至6月期间陆续发布涉及女童王某家属的言论,包括“骗捐”“虐待”“没有得到任何治疗”“实名报警”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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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闵行法院供图

法院认为,被告陈岚为新浪微博加V认证的注册用户,“作家陈岚”微博系拥有数十万粉丝、具有一定网络影响力的自媒体。被告对原告杨美芹网络个人求助事件予以关注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及评论,系其依法享有的言论自由权利,本身并无不妥。但基于其在网络空间的特殊身份和较大影响,应当承担与其身份性质、影响范围相适应的较高注意义务。

判决认为,被告陈岚在发布部分事实性内容时,有一定的来源和依据,但在被告发布的博文中,有“女儿得病,骗捐不治疗”“留着钱给儿子治病吧”“愚昧狠毒的心”“疑似被亲生父母虐待致死”、“一句话,孩子没有得到任何有效治疗,从头到尾。一直在等死!这个是不是虐待?!”等概括性事实和定性评价,带有强烈主观色彩和道德指控。

从被告获知的信息来看,亦得不出“骗捐”“虐待”“摆脱麻烦”“从没治疗”的结论。上述言论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产生了名誉侵权的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发表讼争博文的平台为新浪微博,基于新浪微博作为社交媒体对于社会的显著影响力,故判令被告通过该平台在适当时间内以置顶方式向原告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

本案名誉侵权足以导致原告杨美芹的名誉显著降低,给原告杨美芹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故法院酌定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 000元,并酌情确定赔偿律师费5 000元。对其他损失,因依据不足,未予支持。

此外,根据相关博文内容,文中所指家庭应当理解为王凤雅及其父母,原告王太友与该身份不符,故驳回原告王太友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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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凤雅与母亲 图源网络

法官:接受善意,也需回赠友好

在庭审结束后,王凤雅家属代理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晓俊将判决书相关内容分享给了记者,在文书最后的这段“法官后语”,值得大家一读:

法官后语

这是一起因爱心和善举是否得以实现初衷而引发的纠纷,也是一次因为缺乏理解与信任而出现的对峙。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各执一词时,可否想过,王凤雅小朋友——那个曾经被无数人关爱的孩子,是否想看到她的亲人和愿意给予她帮助的人们在网络上、在现实世界里唇枪舌剑、针锋相对。

法院希望双方能够回忆起共同为小凤雅焦心、忧虑的日子,带着体谅之心去理解一个家庭既要面对失去孩子的痛苦,又要面对舆论压力的艰辛;带着宽容之心去感受陌生人为了帮助孩子而释放的激烈情绪。诚实、友善、理性、包容,应是我们从本起事件中唤醒的品质。

面对网络求助与捐款这个新事物,自由如果没有界限的规制、善意如果缺少诚信的守护,那么来自网络空间的正向多元价值就会被消解,传递在人们之间的爱心就会被透支。

接受善意,也需回赠友好,这种回赠既应当包括将善意最大程度地转化为最初的目的,也应当包括对社会公众的主动监督行为予以友善的回应。或许这样,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个人求助与爱心捐赠,才能更好地纾解生活的困境,延续乐善好施的美德,成为让更多人受益的行动。

饱受争议的“小凤雅”事件,似乎并没有随着法槌的落下而结束,东方网·纵相新闻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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