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预嘱怎么写(如何看待生前预嘱入法)
生前预嘱怎么写(如何看待生前预嘱入法)观点3:支持。年纪大的人临走之前已经没有任何生活质量了。身体机能完全衰退。神经肌肉全部坏死。不能吃饭,不能喝水,不能排泄。不会翻身。浑身插满管子为了维持心跳,只是增加痛苦而已。所以不抢救,我觉得缩短痛苦,提前去投胎,挺好的。观点4:待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先试点是好事,评论区的假设也有可能,但是新事物的诞生总是伴随问题的,以后慢慢完善也不是不可以。你们怎么看?欢迎交流!
近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第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深圳市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
生前预嘱 (living will) 是指患者在意识清楚、具有决定及表达能力时,预先对失去表达能力时想要进行的医疗救治手段的一种提前指示。在多个国家和地区,生前预嘱是预立医疗指示 (Advanceddirectives ADs) 和预立医疗照护计划 (Advance care planning ACP) 的重要组成部分。
观点1:支持。比起死,我更怕生不如死!反对的建议去医院肿瘤科看看,那种因为疼痛发出的哀嚎,那种对生命的无力感,那双绝望的眼神,哪怕是旁观,也多少能有些触动。也说了是针对无意义的抢救,有些疾病人类目前就是束手无策,面对患有这类疾病的人群,让他自己选择怎样走完最后阶段,不可以吗?
观点2:反对。见死不救是恶魔!
观点3:支持。年纪大的人临走之前已经没有任何生活质量了。身体机能完全衰退。神经肌肉全部坏死。不能吃饭,不能喝水,不能排泄。不会翻身。浑身插满管子为了维持心跳,只是增加痛苦而已。所以不抢救,我觉得缩短痛苦,提前去投胎,挺好的。
观点4:待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先试点是好事,评论区的假设也有可能,但是新事物的诞生总是伴随问题的,以后慢慢完善也不是不可以。
你们怎么看?欢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