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组到刘家塘派出所视察(巡视回马枪)
巡视组到刘家塘派出所视察(巡视回马枪)胡美利屡巡未改还须高举“问责之鞭”为何一些单位对中央巡视提出的整改要求敷衍了事?理想信念丧失、失去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才导致违纪“惯犯”“不见棺材不掉泪”。对于他们,及时“亮剑”尤其必要,以此净化整个党员干部队伍。对于违纪问题,应参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则应该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此外,对于“后院失火”的党政机关负责人,还要追究他们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不到位之责。在巡视制度设计上,应该努力使巡视工作形成长效化机制,多一些提前不打招呼的“回头看”。对于巡视也应有正确的态度,巡视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让一些领导干部红红脸、出出汗是本义,用国法党纪严办的是少数。党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容易,广大领导干部需用心体会中央的“良苦用心”,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
目前,中央巡视组已经完成了对辽宁、山东、湖南、安徽4个省的首次“回头看”,并在本月初入驻了湖北、天津、江西、河南等第二批四个“回头看”的省份。从“回头看”问题清单看,各地均有对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违规经商、“雁过拔毛”、干部“小圈子”、违规用人等一些老问题屡巡未改。
对违纪“惯犯”“亮剑”势在必行
姚 鼎
之所以有屡巡未改的情况,在于一些单位对整改意见看似“虚心接受”,却并不付诸行动,所以也就出现“巡视时哆嗦、巡视完嘚瑟”的尴尬,出现了屡教不改的违纪“惯犯”。
为何一些单位对中央巡视提出的整改要求敷衍了事?理想信念丧失、失去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才导致违纪“惯犯”“不见棺材不掉泪”。对于他们,及时“亮剑”尤其必要,以此净化整个党员干部队伍。
对于违纪问题,应参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则应该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此外,对于“后院失火”的党政机关负责人,还要追究他们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不到位之责。
在巡视制度设计上,应该努力使巡视工作形成长效化机制,多一些提前不打招呼的“回头看”。对于巡视也应有正确的态度,巡视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让一些领导干部红红脸、出出汗是本义,用国法党纪严办的是少数。党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容易,广大领导干部需用心体会中央的“良苦用心”,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努力使自己的党性修养更上一层楼,达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而东西南北风”的境界。
屡巡未改还须高举“问责之鞭”
胡美利
巡视的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多的是督促进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可是在有的地方,把巡视看成了“洪水猛兽”,不理解、不欢迎、不配合,甚至想方设法对抗。还有的或许当面承认错误,待巡视过后就“丢一旁”,依然我行我素,对问题、错误不以为然。
不管是违规经商、“雁过拔毛”,还是干部“小圈子”、违规用人,其危害都不能小觑。对那些屡巡未改的问题,除了加大“回头看”的力度外,还要高举“问责的鞭子”。权有多大,责也就有多大。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出了问题,“一把手”责无旁贷;对查找出的问题“屡教不改”,“一把手”更应该“罪加一等”。“问责的鞭子”要紧抓“一把手”这个“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没有问责,责任就落不下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用铁的手腕说明了一个真理:纪律面前无小事,从严治党非儿戏。问责不是目的,在于惩前毖后,提升作为;也不是终点,要常态监督,整肃吏治。高举问责之“鞭”,常举问责之“鞭”,对巡查出的问题,落实第一责任人;对屡巡不改的问题,顶格处理相关责任人,用最严的问责推动问题整改。
不待扬鞭自奋蹄。作为一名干部,尤其是单位、部门“一把手”,不仅要主动改正巡查出的问题,而且还要主动发现、查找问题。要做到发现问题不回避、解决问题不退缩,要敢于亮丑、敢于揭短,要把“讳疾忌医”变成“闻过则喜”,在发现改正问题中不断铸就品质,砥砺前行。
巡视“回马枪”要让“嘚瑟者”落马
伍文胥
在巡视与反巡视的博弈中,巡视组与被巡视的单位和地方,存在着主动与被动、积极与消极、配合与对抗的几种关系。一些贪腐者自以为有过硬的政治“靠山”,以为三三两两结成利益联盟、攻守同盟,一时间难以被侦察出问题,心存侥幸,又对纪检部门的查案办案和巡视组的巡视手段了如指掌,不免多了几分蔑视,以为肆意对抗组织调查和巡视,就能平安无事。所以,巡视所及,无不哆嗦、老实,巡视组走后,一些干部就立即由“哆嗦”变“嘚瑟”,又开始恣意妄为起来。这就导致了一些地方巡视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巡视“回头看”是巡视后的再巡视,重点在于杀“回马枪”,发现之前没有发现的问题,督促完成问题整改,促使党风转正、政风转纯、干部作风转良。因此,巡视“回头看”必须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和观察力,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发现问题、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让“嘚瑟者”曝光、落马。
只有在常规巡视的基础上,有效地运用巡视“回马枪”,才能将巡视制度的效用发挥到最大,真正实现巡视的全覆盖。
应对“屡巡未改”,不妨引进民意监督
许朝军
“屡巡未改”现象的出现,除了思想认识和行为上涉嫌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之外,深层次的问题更不容忽视。凡是巡视督促整改和移交的问题线索,不会是小事,即便是小事也隐藏着重大的违纪违规隐患,如果是企图通过不追查、不彻查、不整改掩盖问题,这恐怕不仅是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更涉嫌为违法乱纪行为充当保护伞。因此,对于“屡巡不改”问题,更应该专题立案调查,并严肃追究责任,这样才能真正让问题得到整改,违规违纪行为得到处理,主体责任得到强化。
出现“屡巡未改”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对巡视整改缺乏必要的监督。在现实中对巡视工作的了解,大多还停留在相关新闻媒体的公开报道和巡视联系方式的公开上。但对于巡视到底发现了哪些问题?这些问题到底是怎么处理的?除了巡视组和反馈对象之外,其他人只能看到区区数句新闻通报。这里面固然有重大案件线索保密的要求,也有纪检监察案件办理的程序性要求,即便考虑了这些因素,公开工作也仍然显得不足。
因此,不妨从巡视公开的角度去发力,引进民意监督,督促整改落实。首先可以在科学分类处理基础上,尽可能地公开巡视问题线索和问题类型;其次是要求被巡视单位及时公开巡视整改方案,要求整改措施具体,整改时限具体,整改责任具体;其三是公开整改结果,将具体的案件办理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进行公开。如果公开到位,再加上对巡视整改结果强化责任到位,那么自然也就不会出现“屡巡不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