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跟巡抚互相掣肘吗(巡抚不多吃多占)
总督跟巡抚互相掣肘吗(巡抚不多吃多占)这么算下来,两广总督的岁入也有近14万两,刨去所有开支,最少也能剩下四五万两。再看另外一个富庶之地两广。康熙五十六年,广东巡抚法海在奏折中奏报:“凡晋升总督、巡抚新任,地方官员均以贺礼赠予银绸,共银二万余两。另,总督、巡抚所获之份,一份火耗银,一年八千余两。广州等处之税银年获九千余两,一年四节所获礼物,均足十万两银。”前面提到,清代的督抚是没有财产申报制度的,因此一个督抚到底有多少家当,难以统计,只有在犯罪被抄家的时候才能得知,但抄家又是个小概率事件,不是常态。不过,康熙皇帝似乎对各省督抚的收入比较关心,经常询问类似的问题。因此康熙朝就有很多督抚在奏折中,提及自己的收入情况。康熙六十一年,两江总督查弼纳在奏折中陈述总督岁入状况:“每年二省布政司、粮道、驿盐道、两淮运使等多余之银,两淮盐商所赠礼银,皆送臣衙门,加之各关监督及属下官员馈送之四时礼物,核计岁得共近二十万两。”两江是富庶之地,但总
清代素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这是广义的说法,意思是说就算是一个清官,一任下来想不发财都难。清代官员的收入情况一直是个比较热门的话题,由于没有财产申报制度,清代的官员收入情况在文献中记载的也不多。
不过,通过一些零散的记载,还是能大致了解一个官员的收入状况。这里就以康熙朝各省的总督、巡抚为例,来算一算细账,看一个督抚在不多吃多占,不额外伸手的情况下,一年能捞多少银子?
康熙时期督抚的合法收入并不高,年俸仅有180两,外加一定的禄米。此外还有一些公费银、纸张银等补助,但都少得可怜。对于一个封疆大吏来说,这点合法收入是难以维持生计的。
因此俸禄几乎可以忽略不及,大头还在规礼或是陋规上。规礼名目繁多,有生日、端午、中秋、年节之节礼,有上任、升迁、进京等的贺礼,有征收赋税、税银、盐课之耗羡,等等。其中耗羡又是规礼中的大头,各省的情况又不一样。
前面提到,清代的督抚是没有财产申报制度的,因此一个督抚到底有多少家当,难以统计,只有在犯罪被抄家的时候才能得知,但抄家又是个小概率事件,不是常态。不过,康熙皇帝似乎对各省督抚的收入比较关心,经常询问类似的问题。因此康熙朝就有很多督抚在奏折中,提及自己的收入情况。
康熙六十一年,两江总督查弼纳在奏折中陈述总督岁入状况:“每年二省布政司、粮道、驿盐道、两淮运使等多余之银,两淮盐商所赠礼银,皆送臣衙门,加之各关监督及属下官员馈送之四时礼物,核计岁得共近二十万两。”
两江是富庶之地,但总督在不贪不占的情况下,每年就有二十万两的进项,这是一笔十分可观的数字。查弼纳是实在人,把具体的情况都和康熙交代了,并说除去聘请幕僚以及其他开支外,每年还能剩下七八万两。
再看另外一个富庶之地两广。康熙五十六年,广东巡抚法海在奏折中奏报:“凡晋升总督、巡抚新任,地方官员均以贺礼赠予银绸,共银二万余两。另,总督、巡抚所获之份,一份火耗银,一年八千余两。广州等处之税银年获九千余两,一年四节所获礼物,均足十万两银。”
这么算下来,两广总督的岁入也有近14万两,刨去所有开支,最少也能剩下四五万两。
湖广总督杨宗仁奏报,仅盐商送与总督的“盐归”就有四万两,此外还有“向有各衙门节礼、秤头等规银十六万两”;云贵总督奏报:“云南一省司、道、府、州县每年节礼通共二万一千四百余两,税银平规三千余两,盐规二万三千两,又秤头银三万一千两。”
从康熙朝各省督抚在奏折中的奏报情况来看,中原富庶地区的督抚收入要高很多,大致都在12万至20万这个区间,偏远地区的督抚要差些,但最少也是8万两起步。
事实上,各省督抚在奏报中也未必都会如实交代,而是普遍存在缩水的情况。比如两广总督守着海关这个肥缺,但几任总督都没有呈报海关规礼。还有一些属于贪官,由于心虚也不敢如实汇报自己的收入情况,生怕引起康熙帝的猜忌。
规礼银主要来自耗羡、盐归、税规,以及各种额外加派,有规礼必有横征暴敛,祸国殃民。康熙帝对规礼的弊端并非不知晓,他也曾予以谴责和惩治。但总体上来看,康熙帝对规礼还是十分宽容的。
这看似十分矛盾,其实与清代的财政制度不无关系。清代各省的财赋收入绝大部分都要解到户部,只留下极少部分作为地方公费。实际上地方存留的这部分远远不够开支,从而导致地方财政十分拮据。
总督、巡抚虽是封疆,但区区一百多两的俸禄怎能养家糊口、延请幕宾、雇佣差役,所以对于规礼康熙帝始终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是太过分,一般都不计较。
规礼盛行最致命的是败坏了吏治,各省、各府以及州县官不收规礼就无法给上司送礼、支付地方公务费用,所以清代的政治土壤是难以出清官的。
雍正继位后,鉴于规礼的弊端,果断采取措施,将各省耗羡收归国库,并将其中的一部分作为对地方官的补助,名为养廉银。但雍正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耗羡这个根扎得太深,是杜绝不了的,并且雍正也没有下旨废除耗羡,老百姓也没有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