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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状况(面对增速放缓和新消费崛起)

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状况(面对增速放缓和新消费崛起)贷款利率多少能实现“普”与“惠”随着消费金融业务的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金融科技渐渐成为决定公司竞争力的主要因素,通过流程改造与工具创新,改变了金融交易的产品形态和业务模式。不过,部分消费者利用互联网金融征信不完善,过度借贷,造成逾期无法偿还。同时,科技也带来了信息过度收集、滥用和泄露等社会问题。 在过去六年,我国非传统金融服务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小额信贷等金融服务均迅速成长起来。“目前,我国采取的监管方式主要说根据企业的注册类型开展,在四类金融主体中,非传统金融服务提供者获得更加宽松的监管待遇,这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尤其是树立统一的消费金融行业规范十分不利。”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研究员徐翔认为,在消费金融监管上,应尽可能统一监管标准,早日实施《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此外,居民消费结构的深层次变化已深入改变消费金融服务场景和业务内容。数据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1月11日,由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ACCEPT)主办的“新消费、新挑战、新发展”第五届中国消费金融高层论坛在京举行。与此同时,《2019中国消费信贷市场研究》正式发布。报告显示,我国消费金融市场增长速度下调8.9%,但规模有望在2019-2023年间实现翻番。此外,从2016-2019年,消费金融年利率从23.41%降到16.84%。

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状况(面对增速放缓和新消费崛起)(1)

行业增速放缓,个人短期消费贷增速13%

随着消费金融行业的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借贷消费持开放态度。报告显示,2019年个人消费贷款保持迅速增长态势,超过半数消费者在拥有信用卡并且有一定额度的情况下,仍选择消费信贷的形式进行消费。这一年,我国的消费金融行业也得到了比较大的发展。其中,居民消费信贷总额不断上升,预计2020年将超过30%。 “消费金融行业过去一年非常稳健,个人短期消费贷款增速是13%,虽然慢于长期个人消费贷款,但相比过去几年是30%的高增长,这个行业经历了一个由快速发展到平稳发展的过程。”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厉克奥博说,这种增长速度的放缓在一定程度上将可能成为我国消费金融市场的“新常态”。 根据奥维咨询公司分析,2019-2023年,我国消费金融市场增长率约为18.7%,较之2013-2018年的27.6%的平均增长速度下调8.9%。尽管增长速度有所下降,但我国消费金融市场规模有望在2019-2023年间实现翻番,到2024年我国消费金融市场规模将达三万亿元。

此外,居民消费结构的深层次变化已深入改变消费金融服务场景和业务内容。数据显示,2004年至2019年9月,我国短期住户类消费贷款增长大跨步,从1253亿元增加至9.53万亿元,消费贷款品类包括大量的非耐用品消费贷款和服务性消费贷款。目前,用户取得消费信贷后用于购买家电最多,约占三成,而用于家庭装修、教育培训、旅游和非汽车类交通工具消费贷增长迅速。

总体格局成型,消费金融监管标准需统一

目前,我国的消费金融行业基本形成四大主体格局,分别是商业银行的消费金融服务分支,25 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以花呗、京东白条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旗下的消费金融平台,以及其他的规模较小的、非持牌消费金融及小贷公司。 不同类型的金融主体中,既包括纯线上的互联网平台,也包括以线下为主深耕零售消费市场的传统消费金融公司。每一类金融服务场景下均呈现“少量头部优势平台和大量中小新兴机构”并存的基本格局。根据清华大学CCWE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和G20峰会发布的普惠金融指标计算,普惠金融指标RSR值(秩和比法Rank Sum Ratio)排名前五名分别为捷信、中银、兴业、幸福、招联等消费金融机构。

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状况(面对增速放缓和新消费崛起)(2)

随着消费金融业务的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金融科技渐渐成为决定公司竞争力的主要因素,通过流程改造与工具创新,改变了金融交易的产品形态和业务模式。不过,部分消费者利用互联网金融征信不完善,过度借贷,造成逾期无法偿还。同时,科技也带来了信息过度收集、滥用和泄露等社会问题。 在过去六年,我国非传统金融服务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小额信贷等金融服务均迅速成长起来。“目前,我国采取的监管方式主要说根据企业的注册类型开展,在四类金融主体中,非传统金融服务提供者获得更加宽松的监管待遇,这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尤其是树立统一的消费金融行业规范十分不利。”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研究员徐翔认为,在消费金融监管上,应尽可能统一监管标准,早日实施《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贷款利率多少能实现“普”与“惠”

消费金融在未来发展中仍然面临着众多挑战。其中,如何为广泛的客户群体提供合适的金融服务,是行业发展的关键。在传统的金融架构下,由于其结构和业态的一些影响,有很多的中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难以得到金融服务。报告显示,从2016-2019年,消费金融年利率从23.41%降到16.84%。目前消费金融服务对口的人群多为承担利息在18%-24%和25%-35%的一般消费者群体。 不同的贷款利率对应的是不同收入、不同风险偏好乃至不同偿债能力的消费者,一味压低贷款利率并不会起到帮助消费者的作用,而是会逼迫消费金融公司改变服务对象,选择风险相对较低的贷款人,使得一部分收入相对较低或波动较大的消费者群体享受不到合适的金融服务,一味地强调“惠”只会违背了金融市场收益和风险相对称的基本规则,产生抑制市场发展的作用。 “大多数国家使用的是一种叫做相对利率上限的概念,相对利率上限允许利率的最高水平是根据基本利率来决定的,可以是基准利率的逆差或者是倍数,更重要的是贷款相关费用和佣金是否适用。”国际消费金融专家Mel Carvill说。 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资深研究员、消费金融40人论坛发起人王红领认为,我国的银保监会主要控制行业的准入、进入者筹资的方式以及具体规定细则三个方面,政府监管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行业出现系统性的风险。那么,在没有系统性风险可能性的时候,建议政府在金融服务价格上的监管进一步放宽,让普惠金融真正覆盖更多的群体。 对于未来消费金融如何发展,在场的多位嘉宾谏言,第一,要对于消费金融类信贷服务按照贷款类型而非机构类型监管。第二,要进一步鼓励、支持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通过ABS、金融债等渠道开展融资,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第三,在消费信贷公司的整体利率应保住“36%以上为非法放贷”红线基础上,应允许消费金融公司根据自身风险成本设定合理贷款利率。 交汇点记者 丁茜茜 图片由主办方提供

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状况(面对增速放缓和新消费崛起)(3)

新华日报社全媒体经济新闻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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