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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提出女人裹脚的(最后一位裹脚女性口述)

谁提出女人裹脚的(最后一位裹脚女性口述)虽然大家都说,裹脚的女子才是真的贤惠,大家似乎也都是这么做的,而没有做的人都被笑话,被别人明里暗里笑话。可是刘娘心里还是禁不住有个疑问——可是这样做的代价却是,刘娘从此行动不便,几乎步步荆棘,连晚上洗脚的时候,都要忍受钻心的疼痛。“啊——”刘娘将脚放进热气腾腾的洗脚盆里,忍不住惨叫一声。没错,这样的痛苦是刘娘常常经历的事情。为了能嫁到个好人家,她从小在母亲的“行刑”下裹了脚,15岁的时候,她果然不负母亲的期望,嫁给了一家豪门,从此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哗啦啦——

随着一阵水声,热水被倒进了洗脚盆里。

此时已是深夜,可是刘娘却没有睡觉,而是一个人在房间里洗脚。她嫁到了一个豪门大户,洗脚时完全可以召唤下人过来帮她洗,可她洗脚的时候不想要任何人在身边。

她脱下三寸小鞋和袜子,露出了拱桥形状的脚,看起来极为扭曲。虽然洗脚是每天都在做的事情,可是每次把脚放进洗脚盆里前,刘娘的额头都会冒汗。

“啊——”刘娘将脚放进热气腾腾的洗脚盆里,忍不住惨叫一声。

没错,这样的痛苦是刘娘常常经历的事情。

为了能嫁到个好人家,她从小在母亲的“行刑”下裹了脚,15岁的时候,她果然不负母亲的期望,嫁给了一家豪门,从此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可是这样做的代价却是,刘娘从此行动不便,几乎步步荆棘,连晚上洗脚的时候,都要忍受钻心的疼痛。

虽然大家都说,裹脚的女子才是真的贤惠,大家似乎也都是这么做的,而没有做的人都被笑话,被别人明里暗里笑话。可是刘娘心里还是禁不住有个疑问——

裹脚真的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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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晚上洗脚的时候,刘娘不会让任何人在身边,而且洗的时候会十分痛苦

一.第一个裹脚的女性

说到最后一个裹脚的女性前,我们不妨先聊聊第一个裹脚的女性。

我们常常抨击裹脚对女性的摧残,殊不知裹脚的陋习,竟是那第一个裹脚的女性——窅娘发明的。

事情的缘起,是在秦淮河畔的一次邂逅。那一日,打扮成贵公子的南唐后主李煜登上画舫,游玩于河上,大是悠闲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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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在秦淮河畔游玩时,邂逅了一个歌唱《望江南》的女子,歌词便取自李煜自己的词

正沉醉间,河畔忽然传来了一阵女子悠扬悦耳的歌声,歌词极是熟悉。没错,这歌词便取自他自己创作的词《望江南》。

这窅娘的身世并不简单,她本来出自官宦之家,可惜不幸遭遇了家道的败落,被迫成为了这里的歌女。

这姑娘毕竟出身不俗,因此身陷红尘,依旧矜持端庄,再加上她如花月般的容貌,因此便引得了李煜的欢喜,把她纳入了宫中。

一入宫中,李煜便对窅娘大为宠爱,与她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相谈很是投机,竟让李煜产生了红颜知己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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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窅娘接入宫中后,李煜发现和她相谈十分投机,竟然将窅娘视为知己

而窅娘也庆幸遇到了李煜这个贵人,将她从风尘世界中捞了出来,还对她如此宠爱,心中对李煜极是感激。

李煜与窅娘游玩御花园。这正是荷花盛开的季节,只见池中的荷花繁盛秀丽,白得如雪,红的如霞,充满了勃勃生机。

正观赏间,天马行空的大词人李煜忽然飘过一个幻想,脱口而出道:“你瞧这红菱,多美。人的脚如果能像它一样在莲花上舞蹈,那可太美妙了。”

不料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窅娘一直记着李煜的恩情,早就想报恩了,此刻听李煜这么说,一到宫中便忍着剧痛,将自己的脚变成了“红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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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窅娘一起欣赏荷花的时候,李煜忽然突发奇想,觉得女人的脚如果也能如红菱一般在荷花上舞蹈该多好

原来她强行用白绫将自己的脚缠了起来,缠裹起来后便不再松开,任由自己的脚扭曲,终于在长久地“坚持”下,满足了李煜“脚如红菱”的心愿。

李煜看后,果真因窅娘双脚的“小巧”而欣喜,不禁为窅娘的“巧思”和“坚持”而感动。

而窅娘这一谄媚李煜的做法,非但将自己的双脚摧残,变得扭曲不堪,而且为天下女性绵延日久的裹脚之风开了一则先例,可谓贻害深远。

二.封建时代择偶的必要标准

其实李煜的审美,不仅是他个人的突发奇想,而是代表了整个封建时代的男性对女性的一种审美倾向。

封建时代的男性以弱为美,认为世有阴阳,地为阴,天为阳;小为阴,大为阳;弱为阴,强为阳;而象征阴的女性,则也应该是小巧的,阴柔如“弱柳扶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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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时代的观念中,女子为“阴”,应该是小巧的、阴柔如“弱柳扶风”的

而裹脚,恰恰符合“阴”的所有特点,怎能不让李煜惊喜欢心?

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当宫中的其他嫔妃发现窅娘能如此讨得李煜的欢心时,便也争相模仿,一时之间竟在宫中流传开来。

宫廷之中的行为,一直被看做高、贵、雅,民间往往心向往之,有条件便研究传习。久而久之,这种后宫争宠的行为逐渐流入寻常百姓家,成为了民间之中广泛流行的审美和风气。

这种流行,几乎是一种必然。因为在男权时代,女性被视为男性的从属,只有迎合男性的审美,女性才有“好果子”吃,甚至不迎合还会有恶果。

而刘娘也是如此,她的相貌在当时的封建社会,可谓是令许多男子垂涎的“花容月貌”。可是如果不裹脚的话,刘娘身上便有了“瑕疵”,把她的美貌给“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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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刘娘的容貌已经堪称“花容月貌”了,可是如果不裹脚,她依旧是有“瑕疵”的

其实刘娘从小到大,耳濡目染的便是“不裹脚便嫁不出去”的观念,只有裹脚,才算得上是个合格的“贤妻良母”。

所以连刘娘本人,也不觉得她的母亲给她裹脚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母亲是为自己好,只有这样,才能弥补自己身上的“瑕疵”,从而趋于“完美”。

刘娘裹脚的举动,也获得了街坊邻居的一片赞声,瞧,多懂事的小姑娘,规规矩矩,温良贤淑,将来一定能嫁个好人家。

邻居的声音更在强化了刘娘心中的观念,对裹脚的必要性深信不疑。在封建时代,本身就流行着“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观念,而裹脚虽苦虽疼,却也是人生中必经的一部分磨难,不肯吃苦,反而是心智不成熟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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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时候,街坊四邻的声音强化了刘娘心中的裹脚观念,让她对裹脚的必要性深信不疑

我们上文已经提到,裹脚是为了迎合男性的审美,属于封建时代的必然。

不过其作为一种审美标准,逐渐形成一种约定成俗的择偶标准,还有礼教方面的因素。

要知道在封建时代,女性是不能随意抛头露面的,在结婚之前,女性都是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

所以男性在结婚之前,根本不晓得女性的相貌,直到结婚当天翻盖头的时候,才能窥其真容。

而这时候就算你心生悔意,嫌弃对方了,也无可奈何——婚都已经结了,还想怎么样?娶到什么样的媳妇,算你的造化咯。

我们虽然经常说女性“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但某种意义上讲,反过来说对男性而言也是一样的。

男性虽然也有“休妻”的权利,可是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社会,即使男性也没有多少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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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男方在与女方结婚掀盖头之前,是不知道女性的容貌的,因此他们选择以“裹脚”为标准满足他们的审美

那有什么办法,能够去满足男性的审美需要呢?

裹不裹脚。对方的脸我看不到,其他人也无法形容,就算形容出来也很有可能有夸大的成分,可是裹脚这件事,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有没有,作不得假的。

所以只有通过裹脚,男性才能在未见面的情况下,判断对方是否符合男性心目中那种具有象征性的审美想象。

与此同时,相当一部分女性也乐意迎合这种潮流。

因为长相是老天所赐,乃是天然形成的,自己无法左右,那么要想“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获得男性的青睐,具有竞争力,裹脚便是一种“不可缺少”的手段。

于是裹了脚后的刘娘,几乎变成了“完美”的化身,从各种角度讲,都非常符合当时的审美潮流,成为了一个大家争相提亲的“抢手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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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了脚后的刘娘,补齐了最后的“瑕疵”,化为了“完美的化身”,获得了街坊四邻的一致认可

既然女儿门槛这么高,夫婿当然也不能差。刘娘的家人对提亲者做了仔细的比对,最终还是看上了一个大户人家,决定把刘娘嫁到这户人家去。

街坊邻居们听说此事,纷纷投来羡慕的目光,都说刘娘真是命好,嫁了这么一户好人家,以后人家过的可是神仙日子喔。

三.裹脚对女性的非人性摧残

那么刘娘嫁过去后,真的过上了“神仙日子”吗?

从物质上来说,或许可以这么说。刘娘的丈夫经营了一家药铺和裁缝铺,财源如流水一般滚滚而入,用“家财万贯”来形容毫不为过。

有着这样的家境,刘娘的生活自然也很优渥,每日不愁吃不愁穿,什么活都不用干,但有家务,都有仆人的悉心照料。

可是刘娘的生活,却似乎没有那么美好,心里多少也开始怀疑,裹脚究竟是不是件好事。

为什么这么说呢?

自从嫁给丈夫后,丈夫便对自己的小脚大为喜欢,经常欣赏品评。可是个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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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嫁给丈夫后,丈夫便对刘娘的小脚大为喜欢,经常欣赏品评。可是个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

的确,当自己的脚被袜子包裹的时候,的确“小巧玲珑”,挺有“观赏性”。可是脱下袜子呢?脚已经畸形得不成样子,令人不忍直睹,所谓的美观,只不过是层层包裹下的美观。

而裹脚对脚的伤害,绝不只是外观。

裹脚,往往是在女性还在四五岁的时候开始,因为这时女性的骨骼还未发育完全,是裹脚的“黄金年龄”。我们今天常常将裹脚之后的脚称之为“三寸金莲”。

考虑到女性还需要体力劳动等因素,裹脚常常不会真的要求到“三寸”,大概在四到五寸左右。

但即便是如此,裹脚对女性的正常身体发育也是一个极大的摧残。

通常而言,“行刑”者通常是女孩的母亲。这个仪式对于女儿有着特殊的意义,它可能会决定女儿未来的一切——因为在封建时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往往是由夫家决定的。

因为这一日子的特殊性,“行刑”的日子通常选择得很讲究,要选一个黄道吉日。这一天通常会选在端午,之所以选在这一天,可能与“包粽子”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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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的“行刑”者通常都是女孩的母亲,缠足通常会选择以“端午节”为黄道吉日

为何裹脚与“包粽子”竟会产生联系呢?我们不妨来看看裹脚的流程。

首先,母亲裹脚时会将裹脚者除大拇指之外的四个脚趾全部弯曲,并放于脚掌之下。

紧贴于脚下后,便用裹脚布把脚形固定,数月之后,四个脚趾已经“钉”在脚底,脚形已经完全变得像红菱一样尖了。

可是到这儿还没结束,此时裹脚者的脚还是放不进那三寸小鞋里,那怎么办?裹脚者的脚还要被进一步摧残,被扭折成弯弓的形状。

平常人的脚尖与脚跟,通常都是离得远远的,首尾不可能相顾。可是裹脚者脚的两端却如弯月的两端一般,紧靠在一起几乎完全重合,缩到极限之后,才能勉强放进三寸小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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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的过程是非常残忍的,是在女孩的骨骼尚处发育的阶段时强行将其双足扭曲

如此畸形的脚,有什么美观可言呢?更重要的是,因为裹脚者的脚骨已经被折断,因此走路是相当困难的。

刘娘走路的时候也是如此,因为裹脚,她行路非常缓慢,而且每走一步自己的脚就会刺痛无比。

当然,由于丈夫家里非常有钱,所以自己平常也不需要做什么家务劳动。

在“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封建社会,刘娘平常也不怎么出门,即便出门也不需要亲自走动,乘坐轿子即可。

然而即便如此,这种日子过得跟残疾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的确,裹脚满足了男性的审美需要,反正那袜子之下畸形无比的脚他们也看不到;

而且女性腿脚不便,则正好合了男性不愿让女性轻易出门,将她们套牢在家里只能作为男性附庸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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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被缠足之后,便不能轻易出门,符合了礼教对女性“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需求

可是对女性本身而言,裹脚为她们带来了什么?

看着那蜷曲成一团的脚掌,刘娘不时会产生这样的想法。而对于刘娘来说,晚上洗脚时是最折磨她的时候。

纵容折磨,她也不愿意让任何人帮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脚本身就是她身体非常私密的地方,更何况这私密之处畸形若此呢?

直到今天,社会早已解放,男女比过去相对要平等许多,缠足的陋习更是早已被废除。

可是已经105岁的刘娘依旧无论如何也不肯将自己的脚示于他人,因为这双脚是残破畸形的,这是她心里永远不可磨灭的伤疤。

四.用黑色的眼睛寻找光明

其实直到今天,虽然刘娘已经是最后一个裹脚之人,可是缠足的观念依旧没有完全净除。

曾有调查人员在访问过这么一对年过九旬的老夫妻。在老大爷看来,裹脚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他们那个时代可是都这么干的,谁家如果娶了个大脚的媳妇,宴席上可是很容易遭人嘲笑的。

而且老大爷还透露,其实他本人也挺喜欢小脚,反正就是漂亮。对于现代那些没有裹脚的女性,老大爷怎么看呢?四个字——丢人现眼。

对于老大爷的看法,老太太非但没有反驳或不满,反而也大为赞成,甚至向调查人员表示,要不是政策禁止,她们早就给女儿裹脚了。

老大爷如此想,尚能令人理解——毕竟裹脚是男性束缚女性的工具,男性当然是大力支持,而且正如老大爷所说,裹脚符合他们的审美。

可是连老太太这样的女性都对裹脚如此支持,实在是匪夷所思,毕竟她们可是受害者啊。实际上,在封建时代,那些主张缠足并亲自为女儿缠足的,往往都是母亲,而古代还会有所谓的“晒脚大会”,是女性们互相品评展览“三寸金莲”的平台。

这一点,其实很像是满族人入关时逼汉人留辫子。最开始的时候,满人可是下了死规矩: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当时的文人百姓对此可是宁死不从,认为这是极大的耻辱。可是时间久了,竟然习惯成自然,将辫子当做一种日常甚至一种时尚。

而到了辛亥革命成功,民国政府成立后,严令剪掉辫子时,不愿答应者依旧大有人在,甚至为此自戕性命。

顾城曾经有一句诗: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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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城曾经有一句诗: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

没错,在黑夜当中,我们容易“存在即合理”,因为在黑夜里待得久了,就将现实合理化,乃至整个社会的价值观,都会陷入扭曲的局面,在错误的惯性中无法逃离。

我们不妨想象,上文中的老大爷和老太太的声音如果变成了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声音,有几个人不会沦陷呢?

其实当刘娘从旧社会迈入新时代时,让她承认自己身上的错误,与承认了错误的自己自处是相当需要勇气的。

当她一夜又一夜地在痛苦和惨叫中洗脚的时候,唯一能安慰她的一件事是,可是大家都是这么说的,而且她的的确确嫁给了一个豪门大户,不应该“得了便宜还卖乖”。

可是当时代翻开了新的一页,社会上开始批判缠足的时候,安慰刘娘的这一理由似乎也被动摇了。

而她如果承认自己身上的伤害和错误是“不应该”的,无疑对她而言是另外一重打击。

当然,她完全可以像上文的老太太一样,把现代的社会批为“人心不古”,依旧不承认自己的错误,以获得心里的安慰。

可是刘娘没有这么做。当她的女儿到了缠足的“黄金年龄”时,她却坚决反对为自己的女儿缠足。

为此,她甚至晚上睡觉的时候都把女儿抱在自己的身边睡,以防止家里人对女儿下手。

没错,承认缠足的伤害对于当事人而言固然是痛苦的,可是只有承认缠足的伤害,才能打破伤害的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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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缠足的伤害对于当事人而言固然是痛苦的,可是只有承认缠足的伤害,才能打破伤害的轮回

一代又一代的缠足陋习是怎么形成的呢?其实上文也稍有提到,除了男性的压迫以外,女性对伤害的合理化,也是其中的原因。

相信她们在某一时刻,也会不经意间质疑:缠足真的对吗?她们是否真的应该缠足吗?

可是这个声音在出现的一刹那,却很可能被她们立即打压下去——她们不敢这么想,一旦这么想了,就是在否定自己的人生。

可是如此一来,她们也成了巩固“缠足”这个轮回的其中一份子,一代又一代地给自己缠足,并给下一代缠足,让“缠足”这个陋习牢不可破。

可是顾城在说了“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后,其实还有下一句——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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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眼睛被黑暗懵逼,但我依旧需要在黑夜中,用这黑色的眼睛来寻找光明

没错,当我们价值扭曲,被迫需要改变一种惯性时,的确会在“对”与“痛”之间难以取舍,甚至还会为此而失魂落魄,可是打破轮回,往往都是从这里开始的。

而刘娘拼命保护自己的女儿,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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