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二中三中招跨市优秀生计划(三中计划招收3888人)
南宁市二中三中招跨市优秀生计划(三中计划招收3888人)市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均在初三下学期的计算机课上开设了网上报名的课程培训,确保市内全体初中毕业生及毕业班教师学会网上报名操作技能。采用个人网上报名的考生,登录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www.nnzkzs.com)即可完成所有操作。在报名时段内,考生和家长在任何一台可以正常接入互联网的电脑即可实现网上报名、查询、改报、退出等操作,考生可通过网络报读市区内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和采取网络预报名的中职学校。(3)考生到指定的集中报名点报名。今年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在市三中设立1个集中报名点若干个报名窗口,考生可凭准考证到报名窗口,由市中招办工作人员协助考生报名。报名方式有三种,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段内自主选择:(1)个人自助式报名。考生可在任何一台能稳定上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通过互联网进入指定报名网站实现网上报名;(2)在初中学校参与报名。考生可回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在校内
2020年南宁市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政策发布。今年南宁市区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收新生约4.67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生2.78万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1.89万人。市区11所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共计划招收10152人,其中,二中、三中(含青山校区和五象校区)计划招收3888人,除二中、三中外的其他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计划招收6264人。
高中阶段招生
通过互联网实时报名
(一)集中报名点报名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
报名方式有三种,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段内自主选择:
(1)个人自助式报名。考生可在任何一台能稳定上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通过互联网进入指定报名网站实现网上报名;
(2)在初中学校参与报名。考生可回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在校内通过计算机网络教室参与网上报名;
(3)考生到指定的集中报名点报名。今年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在市三中设立1个集中报名点若干个报名窗口,考生可凭准考证到报名窗口,由市中招办工作人员协助考生报名。
市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均在初三下学期的计算机课上开设了网上报名的课程培训,确保市内全体初中毕业生及毕业班教师学会网上报名操作技能。采用个人网上报名的考生,登录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www.nnzkzs.com)即可完成所有操作。在报名时段内,考生和家长在任何一台可以正常接入互联网的电脑即可实现网上报名、查询、改报、退出等操作,考生可通过网络报读市区内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和采取网络预报名的中职学校。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任意选择报读、更改或退出
由于设立了通过互联网开放报名的模式,考生和家长有更多选择的时间和空间,即报名第一天开始,所有学校均开放报名权限,考生根据自己的中考成绩有选择性的报读不同层次的高中阶段学校,但需要注意不同学校的录取时段有所区别,凡是过了报名录取时段的学校就不再接受报名。第一天是市二中、三中(含青山校区和五象校区)进行录取,第二天为其它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第三天是生源未满的普通高中进行录取,第四天是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职校、市卫生学校和广西南宁技师学院(原广西南宁高级技校)完成报名和预录取。
(三)报名结果查询方式更为便利
通过网站可以查询到考生本人需要的相关信息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在报名网站上市中招办将分阶段免费提供中考成绩查询、招生文件政策查询、招生学校简介、报名实时信息、录取信息等内容,同时,中考成绩也可通过手机或短信进行查询。
(四)中等职业学校采用到报读学校报名录取为主,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为辅的方式进行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到拟报读学校报名录取为主,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为辅的方式进行。报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均可以到拟报读学校报名,选择专业后直接录取。参加中考的考生持准考证和中考成绩单到拟报读学校报名;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可持初中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学生手册)到拟报读学校报名。
参加市区中考的考生可在8月15日至18日自行选择报读中等职业学校,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6所公办职校(即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职校、市卫生学校和广西南宁技师学院)中选择学校报名登记预录取,于8月18日18:00前到所报读的学校现场确认后录取。通过网上报名登记的学生,享有优先选择专业的权利。此类考生仍然可以自由选择报读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从即日开始,至2020年10月31日结束。
中考总成绩划分比例
2020年南宁市中考总成绩划分分为八个等级,其由高至低和所占市区内考生人数的比例为:A (约占5%)、A(约占9%)、B (约占19%)、B(约占21%)、C (约占19%)、C(约占15%)、D(约占8%)、E(约占4%)。
特殊情况考生
就读普通高中条件
(一)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就读本市普通高中程序。
凡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需在我市市区内就读普通高中,原则上必须在我市市区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地点在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凭我市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市区普通高中的报名录取。
(二)户籍不在南宁市市区,但在市区内初中学校就读的考生,可以以借考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南宁市的中考,但只能报读南宁市普通高中指导性计划。
二中国际班招生管理规定
南宁二中国际班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 以上(含B ),国际班招生由学校自行完成后报中招办审核,国际班不论是否招满学生,均须独立编班,统一管理。
示范性高中办的国际班学生如需转学,不能直接转入本校普通班就读,须按照招生批次顺序转到下一招生批次学校的普通班就读。凡举办国际班的普通高中学校,应及时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市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要及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新学期正式开学时,国际班则要立即停止招生,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理化实验操作
和体能测试的说明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5月12日—15日,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次,成绩达标者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体能测试考试时间为6月22日—30日,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生体育成绩不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成绩合格者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音乐、美术、
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
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非计分科目
从2018年秋季学期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非计分科目,测评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音乐、美术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进行,考试办法由初中学校按照《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的通知》(南教〔2019〕11号)要求自行确定。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在八年级下学期进行,考试范围为七、八年级课程所学内容,由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
普通高中招生
不得招收择校生
南宁市严格执行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关于取消招收择校生的规定,2020年中考招生,南宁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全部通过中考报名系统中公开、公正、公平录取。所有市区公办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包括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的学费均按所录取学校的指令性计划收费标准收取。同时需要提醒本市户籍考生,根据个人意愿,本市户籍考生即可报读公办普通高中的指令性计划,也可报读指导性计划,因指令、指导录取的收费标准一致,在中考报名时中考系统已自动帮助本市户籍考生选择“指令兼指导”两者兼报的报名方式,从而可让本市户籍考生获得更多的录取排序机会。
严格规范学校招生秩序
各校要严格执行经市中招办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市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严禁“掐尖”招生,严禁学校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招生结束后,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020年南宁市市区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计划总体情况
今年南宁市市区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收新生约4.67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生2.78万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1.89万人。
市区11所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共计划招收10152人,其中,二中、三中(含青山校区和五象校区)计划招收3888人,除二中、三中外的其他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计划招收6264人。
自治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
指令性计划
定向生名额比例
保持在50%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文件要求,今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定向名额的招生比例保持在50%。
(一)定向生名额。
今年将南宁市市区内十一所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50%的名额全部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初中学校。其中,市二中和市三中指令性招生计划为3499人,定向分配的名额总数为1750人。市一中、八中、十四中、外国语学校、沛鸿民族中学、二十六中、三十三中、三十六中和邕宁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为5638人,定向分配的名额总数为2822人。
(二)定向生名额的报名和录取。
1.各地段生的信息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就已进入高中招生系统,各考生在高中报名时不需特别注明,系统自会按考生类别及报读学校志愿进行排队。
2.在录取时间内,由中招办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按择优录取原则依次进行录取。顺序是:指令性计划非定向名额录取——指令性计划定向名额录取——指令性计划定向空余名额补录——指导性计划名额录取。
3.定向生录取还须满足以下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的成绩限定
(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检测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状况的重要手段。评定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评价为D等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二)理化实验考试成绩未达标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三)考生体育成绩不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成绩合格者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四)在指令性计划中:
1.若考生单科学业成绩出现一科C、D或E者,不能被市二中、三中录取;
2.考生单科学业成绩出现一科D或E者,不能被除市二中、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3.考生单科学业成绩出现二科E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五)在指导性计划中:
1.若考生单科学业成绩出现D或E者,不能被市二中、三中录取;
2.考生单科学业成绩出现E者,不能被除市二中、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3.考生单科学业成绩出现三科E及以上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六)市区内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录取最低总成绩。市二中、三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A等以上(含A等);市一中、八中、南宁外国语学校、十四中、沛鸿民族中学、二十六中、三十三中、三十六中、邕宁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其他公办非示范性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C等以上(含C等)。
市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
如考生在体现个性发展的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有突出的特长,可由考生本人将初中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情况,向相应的招生学校申报。招生学校审核考生信息后,根据特长生录取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公正的测试和公示,拟录取名单报市中招办备案后即可正式录取。特长生考试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1.市中招办对市区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的报名、测试、公示成绩和上报名单的时间进行统一的安排。
2.考生可持准考证和成绩条及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到拟就读的高中学校报名,学校可组织测试,并将考生的测试成绩和拟录取特长生名单进行公示后报中招办审批。
3.各校拟招收的特长生名额如未录满的,其剩余名额将调配到本校指令性计划非定向名额中,由符合指令性计划报名条件的市区考生统一竞争。
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市区高中阶段学校
报名录取工作安排
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在8月15日至18日进行,其中普通高中招生在8月15日至17日三天时间内进行,在录取时间内各校的指令性(含定向生和非定向生)和指导性招生计划同时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与普通高中工作同步开始,8月18日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工作。
第一批次普通高中: 南宁市第二中学(凤岭校区)、南宁市第三中学(青山校区)、南宁市第三中学(五象校区)。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南宁市第一中学(五象校区)、南宁市第八中学(相思湖校区)、南宁外国语学校、南宁市第十四中学(竹塘校区)、南宁沛鸿民族中学(江南校区)、南宁市第二十六中学(五象校区)、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南宁市第三十六中学、南宁市邕宁高级中学、南宁市英华学校(第一档)、广西大学附属中学。
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南宁市第四中学(五象凤凰校区)、南宁市第五中学、南宁市第九中学、南宁市第十中学(上津校区)、南宁市第十三中学、南宁市第十五中学、南宁市第十九中学、南宁市第二十中学、南宁市第二十一中学、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南宁市第二十八中学、南宁市第二十九中学、南宁市第三十四中学、南宁市第四十一中学、南宁市第四十二中学、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南宁市第五十六中学、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学、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学、南宁市英华学校(第二档)、北京大学南宁附属实验学校、南宁市育才实验中学、南宁市新民中学、南宁市银海三美学校、南宁市华侨实验高中、南宁市苗圃行动华光女子高中、广西外国语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南宁市爱华学校、南宁市龙翔荆楚高级中学、南宁市东盟黄冈中学、南宁市中南中学、南宁市良庆区琼林学校。
六所中等职业学校: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卫生学校、广西南宁技师学院。
(备注:正式招生前如有新设立学校(校区)具备招生条件的将根据学校办学性质在相应批次招生录取学校名单里增加,如有不具备招生条件的将进行删减。)
设立市区普通高中集中报名点
今年市中招办在南宁三中(青山路5号)校内设立1个集中报名点若干个报名窗口。集中报名点现场公示的招考信息和网上报名系统完全一致,数据实时同步。在集中报名点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和家长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到集中报名点进行报名。
市区普通高中报名须知
(一)报名期间,市中招办组织工作人员和各初中学校有关教师为所有考生提供报名服务,考生选择何种报名方式需提前考虑。采用个人网上自助报名的考生需确保上网电脑能正常使用并可顺畅连入互联网,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反复进行模拟报名训练。
(二)考生可在报名时段内凭中考准考证号报读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同时,根据实时公布的各校报名信息,考生本人还可以在报名时间内多次自主调整报名志愿,在录取时间内由中招办择优录取学生。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的临界时间内,考生如需报名或退出,请提前慎重考虑。因个人判断有误或操作不及时影响录取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三)考生根据自己愿望选择学校,任何招生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考生的自主选择权。考生家长应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在考生选报高中阶段学校时考生家长应陪同指导,考生和家长应充分沟通,理性做好报考选择。凡考生一经市中招办录取,则不予改报或退出。
(四)在中考报名系统中,本市户籍考生考生报读类别已自动选择为“指令 指导”,非本市市区户籍请选择“指导”。
(五)在招生录取时间段内,中招办根据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择优的排序方法是:首先按照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再按照考生单科学业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进行排序 若两名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也相同,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进行排序,依次类推。当报考同一所学校的部分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且学业成绩各等级的数量也相同时,则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的优先顺序依次排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
(六)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机会。考生一旦被某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原则上不得退出。如录取后考生本人仍执意转到外地普通高中或就读中等职业学校,该考生在市区普通高中内的录取资格将被取消且无法再被本市市区内其它普通高中录取。
(七)准考证号和密码是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的唯一凭据,在正式报名前由学校统一发放,考生应妥善保管,在任何情况下,请保护好自己的密码,不要随意向他人泄露个人信息,因个人泄密造成报名失误或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八)由于部分高中学校住宿条件有限,各考生在报名前需充分考虑报读学校是否可以住宿,也可提前到高中学校实地了解学习环境和住宿条件。
(九)报读民办高中和国际班的考生需提前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和收费标准,建议考生和家长到校现场咨询后再根据自身和家庭实际情况,理性作出选择。
(十)到集中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市中招办不收取准考证,也不收取任何费用。准考证是考生报名和改报志愿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十一)武鸣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仍按县属管理,由武鸣区教育局具体负责。
如何报读中等职业学校?
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到中职学校报名,直接录取”和“网上报名学校预录取,到报读职校选择专业正式录取”两种方式。
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职校、市卫生学校和广西南宁技师学院等市区6所公办职校实行“网上报名学校预录取,到报读职校选择专业正式录取”和“到中职学校报名,直接录取”两种方式并行招生。通过网上报名登记的学生,享有优先选择专业的权利。
其余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到中职学校报名,直接录取”的招生方式。招生对象:参加或未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现场报名办法:参加中考的学生可持准考证和中考成绩单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未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结业)生可持毕业(结业)证书或学生手册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本方式招生录取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报读中等职业学校
有哪些优惠政策?
1.减免学费。对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直接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学费减免,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实施五年一贯制、“3 2”或“2 3”学制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在学生完成中等职业教育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后,不再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政策;劳动预备役制学生不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政策。
减免标准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县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1500元,市、县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3500元,市属技工院校每生每年平均2500元。按学年申请,一次性免除一年学费,分学期签字确认。
2.国家助学金。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民办学校)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部分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中职助学金资助。实施五年一贯制、“3 2”或“2 3”学制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在学生完成中等职业教育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后,不再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劳动预备役制学生不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一等为每生每年3000元,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用于资助涉农专业学生、集中连片地区农村学生和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中等职业学校不仅推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还积极采取“半工半读”、“以工助学”等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每学年奖励名额约1000人,每生奖励2000元。
4.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每学年奖励学生3000人,每生奖励1000元。
5.师范生生活费补助。对就读我市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一、二年级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1500元/生/学年,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
6.升学补助。对升入高等院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南宁市给予一次性入学补助4000元;对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治区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学费补助。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
升学渠道有哪些?
1.通过中职对口升高职考试就读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三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每年4月广西区内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即中职对口升高职考试)报读高职院校,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五年一贯制”学生则可免试直接升入高职院校就读。
2.通过中职对口升本科考试就读本科院校。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专业对口的中等职业学校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可提出申请,由校长按应届毕业生30%的比例,以“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排名为依据,实名向试点本科院校择优推荐,每年4月由本科院校自主组织考试择优录取。
3.通过全国统考就读大专、本科院校。一是参加每年6月全国普通高考,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二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个人为单位报名。
来源丨南宁日报客户端
编辑丨覃燕燕
责编丨陈佳嘉
值班主任丨黄俪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