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被骗应该怎么办(又一起消费陷阱)
整形被骗应该怎么办(又一起消费陷阱)据查询得知,医院为于某实施的隆鼻手术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医院并未在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所谓的为于某主刀的这位主任的多机构执业备案中并没有该医院。法院查明事实术后,于某经查询得知被植入的“立秀”牌假体为国产品牌,而手术医师及被告相关工作人员均未告知于某术中植入假体为国产品牌而非约定的进口品牌的事实。原告主张于某主张存在假体偏斜、活动度大等不适症状,需进行后续治疗。
9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信息,将重点加强整形用注射填充物注射填充物和光治疗美容设备等产品的管理,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要从合法渠道购进依法取得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医疗器械,做好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对入驻企业和产品资质进行审核,发现违规行为和违规产品信息,应当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
案情简介
2018年12月,于某到某医院处咨询“鼻假体+耳软骨(鼻尖塑性)”美容项目。于某选择采用进口膨体,双方商定费用18800元,预约手术医师为周某,并约定手术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并于当天支付预付款10000元。
2018年12月29日,于某支付剩余手术费用8800元,医院开具收款单交于某收执。之后,于某在医院处由周某行“膨体+耳软骨鼻”术。
术后,于某经查询得知被植入的“立秀”牌假体为国产品牌,而手术医师及被告相关工作人员均未告知于某术中植入假体为国产品牌而非约定的进口品牌的事实。
原告主张
于某主张存在假体偏斜、活动度大等不适症状,需进行后续治疗。
法院查明事实
据查询得知,医院为于某实施的隆鼻手术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医院并未在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所谓的为于某主刀的这位主任的多机构执业备案中并没有该医院。
综上,医院在提供整形美容服务时,隐瞒植入膨体为国产的事实,未如实告知作为消费者的于某,也未告知于某进行整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上行为存在明显的欺诈。
院方以三甲医院的专家主任为宣传点吸引于某进行隆鼻手术,同样具有欺诈的故意。于某本期望以高额费用提升自身形象,不曾想最终整容变毁容,于某的身体和精神遭受双重严重伤害。
院方的行为具有过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返还和赔偿责任。
最终判决
虽然在本案中,院方也辩称:在对于某提供服务的前后并未存在有任何诈骗的行为,同时对于于某所提出的对于自身医美机构的资质问题,该机构也拿出了部分可以证明其资质的完备。
不过最终经法院查明裁定,院方应赔偿于某56400元,并赔偿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小律释法
在本案中,医美机构不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医美机构没有医疗资质,而医美机构在没有资质的前提下,让消费者基于错误的认识接受了医美机构的服务,医美机构没有资质而提供服务,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无疑是构成欺诈的,轻则“退一罚三”,重则接受相关部门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