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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租赁房屋的相关规定(民法典房屋租赁)

民法典租赁房屋的相关规定(民法典房屋租赁)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租房常常会发生不少纠纷,因此在进行房屋租赁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约定租房合同中的条款,为了避免后续发生一系列不愉快的事情,对待租房的合同协议要认真书写。

民法典租赁房屋的相关规定(民法典房屋租赁)(1)

那么民法典租赁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租赁规定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民法典租赁房屋的相关规定(民法典房屋租赁)(2)




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新增有哪些规定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出租。

一旦承租了设立居住权的住宅,租赁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在之前,没有任何房屋设立了居住权,因为法律还没有规定。但是从明年开始,大量房屋将可能设置居住权,这样的房屋将被视为租房雷区,千万不能去碰,因为法律不允许出租。

因此,租房人应当要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写明:“该房屋没有设立居住权,且在租赁期间也不得新设居住权。否则出租人应承担****元违约金。”

出租人发现房屋被转租应及时提异议,提异议时间为6个月。

现在有不少二房东,将自己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自己收取租金差价。但是二房东这种转租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这种转租是可以被解除的。

这就导致实践中很多租赁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当你租赁的房屋是转租的时候,则随时有可能被人赶出去的风险。所以这次法律新增规定,如果出资人知道承租人进行转租的,6个月不提异议,就视为同意转租。

因此,实际租房人应当要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写明:“该房屋属于出租人所有,不是转租的房屋。”并查验房产证,这样切实保障自己的权利。如果知道房屋是转租的,则要求出租人出具转租的函。

房屋权属有争议或被查封,可以退租。

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或者出租人因为诉讼纠纷,房屋被司法机关查封、甚至拍卖,严重影响了租房人生活安宁权。最近北京就发生了一起案件,一群壮汉冲进超市丢、砸东西,原因是房屋所有权争议,结果殃及了租房人。租房人想退房,但是却因为租赁合同没有到期,苦不堪言。

这次新法保护租房人的合法权益,明确了当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房屋权属有争议时,租房人可以退房!

因此,租房人一旦发现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或者房屋权属发生争议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通知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

租房一般来说都是六个月起步的,规定六个月以上为长期租房,以下则是短期租房,无论租房时间多少,只要发生租赁行为就要签订租房合同。

来源:解读民法典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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