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权个人名誉权(我是如何帮助报社老总)
如何维权个人名誉权(我是如何帮助报社老总)8月15日,该案一审开庭。第二天,这篇文章在我的“新闻人朱鹏源”微博转载,我还特地@天涯社区和新京报——也正是这个看似无关紧要的举动,使得我们二审反败为胜!本月17日,天涯论坛等处出现恶意攻击本报及相关人员合法权益的失实网帖,该文内容严重失实、颠倒黑白,其诽谤混淆视听,已对报社造成恶劣影响。本报已经公证涉嫌侵权文章,本报主要负责人亦于今日下午向西安市警方报案,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涉嫌违法犯罪者的法律责任。6月21日,报社再次发表我的文章《天涯论坛西安被诉,被索赔100万》,在社会上,特别是媒体圈引起广泛关注。
文丨朱鹏源
2018年底,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篇题为《陈红玉、陕西龙乡广告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的法律文书。
这个事情起因是,2017年5月17日始,有被《城市经济导报》社开除或者不愉快离职、报社工作中得罪的阴暗小人,在天涯论坛等地方匿名发布攻击帖子,毁损陈红玉同志和陕西龙乡广告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的名誉。
5月22日,我在西安。报社官方微信平台,当即发布了我执笔的《严正声明》:
本月17日,天涯论坛等处出现恶意攻击本报及相关人员合法权益的失实网帖,该文内容严重失实、颠倒黑白,其诽谤混淆视听,已对报社造成恶劣影响。
本报已经公证涉嫌侵权文章,本报主要负责人亦于今日下午向西安市警方报案,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涉嫌违法犯罪者的法律责任。
6月21日,报社再次发表我的文章《天涯论坛西安被诉,被索赔100万》,在社会上,特别是媒体圈引起广泛关注。
第二天,这篇文章在我的“新闻人朱鹏源”微博转载,我还特地@天涯社区和新京报——也正是这个看似无关紧要的举动,使得我们二审反败为胜!
8月15日,该案一审开庭。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涉案文章的作者构成对陈红玉的名誉侵权,但是天涯社区公司因为不知道文章侵权,并在接到传票后,及时删除了诽谤文章,所以不构成侵权。
这个结果对于我们来说,毫无意义。因为涉案者是匿名发表,我们根本找不到他,如果天涯和警方不锁定他的信息,并交付我们的话。
这是个经历了一审二审的案件,一审是花了五六千委托西安一个专业律师代理的,结果原告败诉,天涯论坛胜诉。
当时我在《城市经济导报》,拿了本俗称的署证,也就是大陆最正规的记者证,由刚成立不久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
小我3岁的陈红玉同志是这家报社的实际控制人,也就是说是我的领导。他见我比一般记者懂些法律,也打赢了许多官司,包括几起名誉权的。
他就找我帮他免费代理二审,死马当成活马医。实际上,这些年我潜心其他,基本已经不代理案件了,自己的许多案件,都是委托的我们中国新闻传媒集团大律师团处理的。
我接手此事后,认真仔细深入地研究了全部卷宗。我认为,一审西安莲湖区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于是在他们办理了委托手续后,我们递交了上诉状给上级法院。
2018年2月,二审开庭前夕,我又专程从南京飞往西安。
8日上午,我和前同事李旻臻,前往中级法院,挤过法院门口长长的队伍参加开庭。
此次,天涯社区没有委派律师与人员出庭,他们和其他人家好像不太一样,我起诉搜狐等网站,他们都很重视,每次都派员参加。
我拿出了@天涯社区的微博文章,证明被上诉人一直明知此文涉嫌侵权,我们也已经明确通知他要求删除,
和蔼公正的主审法官王学堂同志,充分听取了我们的意见。一出法庭大门,我就和同事讲:我们应该有希望了。
果然,儿童节那天,西安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于是裁定:
一、撤销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17)陕0104民初5058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重审。
案件受理费5550元(陈红玉已预交),予以退还陈红玉。
可惜的是,后来因为一些原因,陈红玉同志没有再去处理此事,主张他的合法权益。
2018年12月26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下发民 事 裁 定 书称:
原告陕西龙乡广告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陈红玉与被告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7)陕0104民初5058号民事判决,陈红玉提出上诉,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8)陕01民终231号民事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本院于2018年7月24日立案重审本案。2018年12月26日,陕西龙乡广告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陈红玉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陕西龙乡广告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陈红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550元,减半收取计2775元,由原告陕西龙乡广告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陈红玉负担。
打过官司的人都知道,发回重审意味着前述判决是错误的,需要推翻重来,案件又回到了原点。也就是说,我代理的上诉成功了,我们赢了!
至此,我还是有些遗憾的。大局已定的情形下,如果继续下去,无论谁代理此案,天涯论坛还是必输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