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司马相当于什么官(江州司马为何穿着)
江州司马相当于什么官(江州司马为何穿着)注2:被贬谪的官员,遇上大赦等恩典之时,可以“量移近处”,也就是从较远的地方移至较近的地方做官。例如白居易于元和十三年(818年)十二月量移【2】忠州刺史,其后他便穿上了绯袍——所谓“假着绯袍君莫笑,恩深始得向忠州”,正是因任刺史而得以“借绯”。另外,唐代在官员服饰制度上,还有“赐服”“借服”等来作为补充。赐服,如“赐绯”“赐紫”。即在官员散官品级不达标的情况下,先行赐予绯服或紫服(针对宦官还有赐绿的),以示恩宠。借服,如“借绯”“借紫”。则是在官员散官品级不达标,但其职事官或使职又已达到一定标准,与此同时却又没能得到赐服的情况下,可以在担任该职期间,穿着任该职者被特许穿着的服色(但卸任后“借服”即失效)。
“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这是唐代诗人白居易所作的乐府诗《琵琶行》里脍炙人口的一句。
曾见有人对此感到疑惑:江州在唐代是“上州”那一等的,上州司马的品级为从五品下。按照唐高宗上元元年(674年)时的规定,文武一、二、三品官员穿着紫色常服【1】,四品穿着深绯色常服,五品穿着浅绯色常服,六品穿着深绿色常服,七品穿着浅绿色常服,八品穿着深青色常服,九品穿着浅青色常服。那么,江州司马白居易难道不该穿“绯衫”吗?
注1:常服,此处指唐代官员在日常公务活动等场合中所穿着的礼服(或者说制服),有别于当时在祭祀、仪式、一部分朝会等重大场合中所穿着的祭服、朝服、公服、袴褶服等大礼服。
这位仁兄的误解,源于他不清楚唐代官员的常服服色大体上是由其散官品级决定的。白居易创作《琵琶行》,乃是在唐宪宗元和十一年(816年)。他这时的散官为将仕郎(从九品下),因此恰应穿着“青衫”。
另外,唐代在官员服饰制度上,还有“赐服”“借服”等来作为补充。
赐服,如“赐绯”“赐紫”。即在官员散官品级不达标的情况下,先行赐予绯服或紫服(针对宦官还有赐绿的),以示恩宠。
借服,如“借绯”“借紫”。则是在官员散官品级不达标,但其职事官或使职又已达到一定标准,与此同时却又没能得到赐服的情况下,可以在担任该职期间,穿着任该职者被特许穿着的服色(但卸任后“借服”即失效)。
例如白居易于元和十三年(818年)十二月量移【2】忠州刺史,其后他便穿上了绯袍——所谓“假着绯袍君莫笑,恩深始得向忠州”,正是因任刺史而得以“借绯”。
注2:被贬谪的官员,遇上大赦等恩典之时,可以“量移近处”,也就是从较远的地方移至较近的地方做官。
而元和十五年(820年)的六月,白居易结束贬官生活,被召回长安。而此时卸任忠州刺史,回京担任司门员外郎的他,自然不能再穿绯袍,而是穿回了青袍(因为他这时的散官依旧是将仕郎)——正所谓“便留朱绂还铃阁,却着青袍侍玉除”了。
于是,新的问题又来了——早在唐德宗贞元十六年(800年)便已进士及第,贞元十九年(803年)得到第一个职事官“秘书省校书郎”的白居易,怎么在经过了十几年后,散官仍然还是初入仕时的那个从九品下的将仕郎呢?
这是由于随着唐代制度的发展、变化,对于文官而言,其相应的待遇(如俸禄)、特权(如门荫)等等,同散官之间的对应关系是在逐渐弱化的。尤其到了安史之乱后,正六品上至从九品下的中低阶文散官,其所系之待遇、特权都已所剩无几,也就形不成差别了。【3】
注3:当然了,(散官官品)六、七品着绿,八、九品着青的差别,在代宗、德宗诸朝,大致上还是存在的。不过,到了唐文宗大和六年(832年),“青色”作为官员常服服色,实际上则被废除了。
既然已无甚差别,那么文臣散官的逐级晋升亦就显得没有必要了。由是,新的制度便在安史之乱后渐次推行开来:
文官在入仕获得第一个散官(即“起家散官”)后,便不再逐级晋升,而只在档案上做累加。直至累加到朝议郎(正六品上)后,再一次性从起家散官【4】晋升至朝议郎。比如白居易,其就是在元和十五年(820年)十二月,由起家散官将仕郎直接晋升至朝议郎。又如朱巨川,其于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八月由起家散官儒林郎(正九品上)直接晋升至朝议郎。
注4:通过不同途径入仕做官的文臣,其起家散官也各不相同。进士出身,一般为从九品下的将仕郎;明经出身,一般为从九品上的文林郎。门荫出身者的起家散官则往往要高一些。最高的情况是一品官之子获荫,其起家散官直接为正七品上的朝请郎。
这样一来,不论对朝廷而言,抑或对官员而言,在程序和成本上都可以省却不少。【5】
注5:即便仅就官员本身来看,晋升散官也是要直接付出钱财成本的。因为唐代晋升散官,需要以现任散官的告身作为凭证。而想要获得散官告身,则是要交钱的。假使在中低阶时严格实行逐级晋升,可就得频繁交钱了……
于是中、晚唐时,长期停滞在起家散官的文臣,就遍地都是了。甚至还会出现下面这样的极端例子——
文宗开成二年(837年)四月,时任翰林学士的陈夷行升任宰相后,其散官依然是从九品下的将仕郎(起家散官)。【6】
注6:
……翰林学士、将仕郎、守尚书工部侍郎、知制诰、兼太子侍读、上骑都尉、赐紫金鱼袋,陈夷行……可守本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散官、勋、赐如故。
——《唐大诏令集·卷四十九·陈夷行平章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