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旧情人(新娘初夜给旧情人)
新婚旧情人(新娘初夜给旧情人)如果双方父母同意,就可举行婚礼。也有事前没有商量好的,如果女方被抢后不喜欢这位男子,就得设法逃跑,逃跑成功,男子就得向女方赔礼,还要送去一些酒、一只鸡和钱物等,另外还得向女方的村寨加倍赠送食物和现金。(2)“抢亲”婚俗。在越南北部山区居住的娄娄族,青年男女示爱的方式颇为特别,他们用线把竹筒穿起来做成扩音器,男孩子通过自制扩音器向他爱慕的女孩传达信息。如果双方谈得非常开心,决定在一起了,就会计划“抢亲”。男女双方私下计划,女孩先从自己的家里溜出来,让一群年轻的小伙子把姑娘“绑架”到男孩子家中。男方抢到姑娘以后,要杀猪设宴,庆祝抢亲成功。第二天通知新娘家里,第三天托媒人前往说亲。
越南的姑娘温柔美丽,越南的婚俗奇异独特,有些甚至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最奇特的是三种婚俗。
(1)“初夜”“谢恩”婚俗。
在越南北部蛮族的一些部落中,结婚时有一种让旧情人先占“初夜”的“谢恩”婚俗。一个新娘在婚前,往往有旧的情郎。如果确定与一个人订婚,就要同其他情人断绝关系。按传统习俗,新婚之夜新娘并不住在新郎的洞房里,而是去找旧情人共枕最后一夜,以示“谢恩”。从此之后,也就与旧情郎断绝一切来往,完全忠于自己的丈夫,不会再有其他的不轨行为了。
(2)“抢亲”婚俗。
在越南北部山区居住的娄娄族,青年男女示爱的方式颇为特别,他们用线把竹筒穿起来做成扩音器,男孩子通过自制扩音器向他爱慕的女孩传达信息。如果双方谈得非常开心,决定在一起了,就会计划“抢亲”。男女双方私下计划,女孩先从自己的家里溜出来,让一群年轻的小伙子把姑娘“绑架”到男孩子家中。男方抢到姑娘以后,要杀猪设宴,庆祝抢亲成功。第二天通知新娘家里,第三天托媒人前往说亲。
如果双方父母同意,就可举行婚礼。也有事前没有商量好的,如果女方被抢后不喜欢这位男子,就得设法逃跑,逃跑成功,男子就得向女方赔礼,还要送去一些酒、一只鸡和钱物等,另外还得向女方的村寨加倍赠送食物和现金。
(3)“先入赘、后结婚”婚俗。
越南贡族的婚俗也很特别。他们的婚姻最主要的特点是,先入赘、后娶亲。
首先由男方父母、兄弟、族长和未来的新郎一起到女方家去提亲,带上聘礼,晚上到姑娘家。他们一边商量儿女的婚事。如果女方同意,先商定男子入赘女方的年限。以前上门是8~12年,现在大致缩短为3~4年。
商定妥当,第二天新郎就要带上被子、枕头和一把刀入赘女家,姑娘的发式也开始改变,把长发盘于头顶,表示已有丈夫。上门郎入赘期间虽然被视为女方家庭的一个儿子,但有约束。如在家里不能坐凳子,不能穿拖鞋,不能进岳母、嫂子的房间。岳父岳母吃饭时,上门郎不能睡觉,要为吃完饭的岳父母斟茶水,清晨早早起床为全家人烧水煮饭、撒网捕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