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日记完整版(豆瓣日记:双城记)
豆瓣日记完整版(豆瓣日记:双城记)比起芝加哥,伦敦对我来说算是安全的地方吧。每每通宵K书后,自己总一个人孤零零地穿过滑铁卢桥。彼时天微亮,路边的行人稀疏。只有桥下河滩上鸽子的咕咕叫声提醒我我的存在。总想着忙完一夜后回公寓倒头就睡,讽刺的是每个通宵后我都没有任何的睡意。直到有一天,我走在滑铁卢桥上,看到远处的阴影在日出时慢慢地被驱散,浓雾一丝一丝地被晕开。那些成百上千年的建筑也在微光下显露了自己的轮廓。这一幕真的很美,无法形容。直到很多后的一天,我在芝加哥Art Institute看到了一幅画,那是莫奈笔下的伦敦,过了一百多年,一点都没有变过。现在看,伦敦的照片都是暗擦擦的灰色调,少有晴天曾经写过一篇《伦敦暗影》,开头就是Samuel Johnson曾经说过如今已经烂大街的名言:’when a man is tired of London he is tired of life for there is in Lo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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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八月二十五日,失眠第四天,耳鸣,头晕,全身乏力。再不调养好身体,回了芝加哥还是要挂。这一切源头,还是归根到前日睡觉时伦敦的梦魇:整个城市出了自己毫无一人,周遭诡异的教堂钟声不断响起,努力挣脱却无济于事。同时又发觉整个城市在崩塌,自己努力逃生却又被卷入乱流除。就这样迷迷糊糊折腾了半天,终究睡不好了。哎,所以说心结难解。
在自己将近三十岁的生活经历中,遗憾在是爱热闹的年纪去了安静祥和地,年长了以后却留在的喧闹繁华乡。这样矛盾的情感贯穿了所有生活居住过的城市,譬如伦敦,还有就是一次邂逅N次重逢的芝加哥。对于开学再回到芝加哥这件事情,内心说不上波澜起伏,但也不是死水一潭。唯一的过激反应就是说到“芝加哥”的时候胃里会猛地抽搐一下,就是那种由胃向心自下而上逆行的不适感。而自己上一次有这个反应的时候,就是在去伦敦前。不过伦敦的抽搐是一种丧,芝加哥的反应是一种作吧。
雾都
曾经写过一篇《伦敦暗影》,开头就是Samuel Johnson曾经说过如今已经烂大街的名言:’when a man is tired of London he is tired of life for there is in London all life can afford’.这话从逻辑上倒推,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就应该喜爱伦敦。很好,丧如我,对于伦敦的感觉就是压抑和沉重,一如当地阴沉多雨的天气以及闷骚冷艳的性格。现在想想看,伦敦可不是现在整个世界的万恶之源嘛!从工业化开始,贸易,扩张,殖民,战争,疾病就跟疯了一样从一座岛屿传到了欧罗巴,阿非利加,亚细亚,南北亚美利加,哦对了,还有大洋洲。没准没有了伦敦,英国被法国灭了,没有了殖民贸易,没有了鸦片战争,大清也还没亡呢(误)!我们有皇室, 大家名字为了追求贵族感也都是爱新觉罗,叶赫那拉,富察,钮祜禄,再加上几个生僻的字,长度媲美外国人。
对伦敦压抑的情绪从抵达的那一刻就开始了:那个十月初的凌晨,空气夹杂着雨丝和寒气欢迎着推着行李从希斯罗机场走出的我。没有机场里的喧嚣明亮,周遭的一切全部安静下来,没有行人,没有路灯。不远处几辆黑色的的士排成一排,暗黄色的车灯跟室内亮的晃眼的灯光的反差让我一瞬间误以为穿越到了另外的一个世界。上了车,一位满头银发的司机在问清目的地后,没有多言语便载着我去了在滑铁卢路上我的住处。伴随着汽车在伦敦穿梭,自己对窗外这个被阴影所笼罩的城市难以有什么直观的感受。一栋栋古老但只能看见轮廓的建筑跟怪兽一般蛰伏在我的周围。当时为了给自己营造气氛,全程的BGM都是《夜的第七章》,仿佛自己也化身福尔摩斯在伦敦大街小巷里穿梭侦查。
之后的故事都是基于这个灰暗的基调展开的。待的越久,越觉得对伦敦有一种厌倦。哪怕每天在滑铁卢站,泰晤士河,大本钟里穿梭,自己却从来没有游客那种新鲜和喜悦感。白金汉宫,海德公园,西敏寺,圣保罗大教堂,大英博物馆,国家艺术馆,牛津街,机械的走过一个个景点。比起那些对伦敦生活不住的赞叹,我更多的时候总是被泰晤士河上的寒风吹得举步维艰,或者撑着伞在扑面而来的雨丝里蹒跚前行。来往冷漠的行人,潮湿的路面跟伦敦眼绚丽的灯光愈发的让我想逃离这样一种尴尬的情景。一如朱自清先生曾经说过那句话:而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都没有。
现在看,伦敦的照片都是暗擦擦的灰色调,少有晴天
比起芝加哥,伦敦对我来说算是安全的地方吧。每每通宵K书后,自己总一个人孤零零地穿过滑铁卢桥。彼时天微亮,路边的行人稀疏。只有桥下河滩上鸽子的咕咕叫声提醒我我的存在。总想着忙完一夜后回公寓倒头就睡,讽刺的是每个通宵后我都没有任何的睡意。直到有一天,我走在滑铁卢桥上,看到远处的阴影在日出时慢慢地被驱散,浓雾一丝一丝地被晕开。那些成百上千年的建筑也在微光下显露了自己的轮廓。这一幕真的很美,无法形容。直到很多后的一天,我在芝加哥Art Institute看到了一幅画,那是莫奈笔下的伦敦,过了一百多年,一点都没有变过。
在芝加哥Art Institute 看到这幅画,心里一惊
哪怕经历死生,伦敦对于我终究是笼罩在暗影里的城市。伦敦是很好,可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把这里当做家。说到这突然对伦敦有一种“这人不错,但我们不合适”的既视感。日出很美丽,但是也很短暂。对伦敦映像最深刻就是冬天的时候自己急性阑尾炎发作,一个人强撑着到了医院以后被告知需要立刻手术。当护士问我有没有亲友时,我摇了摇头,说我自己签字吧。签字的那一刻尽管知道这只是一个小手术,但内心还是有一种生死未卜的悲戚。急诊室明晃晃的日光灯刺得我睁不开眼睛,同时麻木的还有自己的痛觉。想到自己人生中第一次手术是在一个没亲没故的国度,身为一个男儿也不近有些脆弱。我拿起手机,伦敦晚上九点半。原本想着跟国内的父母联系一下寻求些许的安慰,可是觉得这同电话除了让他们担心难受没有任何的意义。手机的屏幕渐渐的黯淡下去,自己也在麻醉的作用下慢慢的丧失了意识。
手术很成功。托了福利国家的福,自己也享受了一回NHS的优惠。护士大妈体贴的照顾和悉心准备的餐食,加上医生热情而主动的交流大大的舒缓我不安的情绪。跟几天前相比,我已经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了。我身上也刻下了三个半寸左右的小伤口。恢复完毕,出院时不出意料,又是大雨。伦敦用我身上最没有用得一个器官去换得我对它的包容,同时也留下小小的记号让我不要忘记这次说不出公不公平的交易。不论如何,自己还是会洋溢着 “劫后余生”的庆幸吧。
在离开伦敦前的最后一个生日,我第一次去了伦敦眼,这一个我天天路过无数次的地方。摩天轮下降的时候,我看到了远处的圣托马斯医院。从后自己再也没有踏足过那里。再看到这个名字,这栋建筑,心里早已经释怀。伦敦在我身上留下的记号已经慢慢的淡化了,我留给伦敦的东西也早已经不知道去向。但是它的暗影给我带来的痛楚我永不会忘记,一如后来我对于它的接纳和享受。
此生就是跑到月球,身体的一部分都留在这里了......
风城
去年年底离开芝加哥的时候恰好是圣诞节。离开的那天,同学H君特地跑到公寓楼下送我。芝加哥冬天的寒气侵入骨髓,我们只好裹着波司登窝在楼洞里等Uber,同时数落着学校里那帮穿加拿大鹅的富二代们。因为是圣诞节凌晨,光是叫车就等了许久。终于,在道别的时刻,H君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说到来日在美国他乡再会
离开芝加哥前,我销了银行卡,销了手机号,销了地址。H君还问我要为什么要做的这么绝,毕竟过不了多久还是需要用到。我懒得去解释什么,因为我只想把芝加哥的痕迹彻底抹掉,去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开始而已。节假日喧闹拥挤的机场的确不是一个好的告别时机,但也很好地承托了当时心里的决绝:不想会再回芝加哥了,再不想去那个太冷太累太乱的城市。脑抽的美联航硬说我行李超重了零点几磅,几番申诉无果,自己火了一下子顺手扔了只用了三分之一的Acqua Di Gio.呵,终于不超重了,可现在想来,心疼到不行。
每个城市对我都有一首主题歌。芝加哥的就是Here We Again:
I know what I want the pulse it feeds
The winds through the weeds of grass
Here I stand Here I stand knee deep in the past
The sky is tarnished with the sensitivity
Have we failed to measure up ability
Searching the closet for the left behind
Prerequisite yet this is so hard to find…
说嘴打嘴,现世现报。还有一周就又要回去了。对于再回到芝加哥这件事情,内心说不上波澜起伏,但也不是死水一潭。对于这样一个“缘难了,情难了”的城市,自己说不上热爱,但也没有讨厌。至于如何描述对这个风城,万语千言一时间也很难说出口。
2010年,人生中第一次去美国的时候就是在芝加哥奥黑尔转的机。当时出国的人还没有现在这么多,下了飞机,周围都是各种口音的英语,才意识到自己成了别人眼里的外国人。可以在芝加哥未能久留,转机,过关,取行李,坐车,最后到了堪萨斯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凌晨两点多了。对芝加哥的印象,也就是一个挂着各国旗帜,人来人往的机场而已。
第二次来芝加哥是在当年的秋天。彼时大概是十月初,芝加哥却早就没有了夏日的炎热,除了中午,别的时间都散发出淡淡的寒意。自己当时考完试匆匆忙忙的飞到芝加哥,再从机场乘地铁赶到中国城,却未曾想被同学放了鸽子。对于一个初到美国没多久,大部分时间又都在中部红州度过的二十岁小伙子而言,一个人的芝加哥是有一点“可怕”:没有友善的目光接触,肮脏的人行道,路边的流浪汉,聚集的黑人,刺鼻的下水道和香烟混合的气味,再加上中国城一向的聒噪和拥挤,真的好混乱。可是这里有灯红酒绿的商铺,有熙熙攘攘的车流,还有一种大城市才有的风尘气。这对于从小生在城市的我而言,再熟悉不过。
身在downtown 正午时分
然而浮华只是假象,手机没电迷路的我在芝加哥的某个角落迷路了。举目无亲,天气寒冷,手足无措的自己竟然一个人在马路上晃到了十点多(现在想想真是后怕到不行)。万般无奈之下,自己找到了一家麦当劳,好心的柜员帮我叫了出租,我也终于在午夜同朋友汇合。接下来的几天玩的还算开心,但是人只要一作,蜜月期的好印象就统统作废。
2015年再来芝加哥。好嘛,待了快两年去了三次急症室,连朋友都吐槽我说我这保险买的真的太值。究其原因,无非就是学习的压力,寒冷的天气,还有南芝加哥的混乱。对于芝大的爱恨情仇,无需多言。可说来好笑,自己住在芝加哥的海德公园,跟伦敦的那个名字一模一样。然而一个是靠近伦敦西的皇家园林,一个是位于风城南的人间“炼狱”。邮箱里隔三差五的事故通报,路边三两不知名的闲人,实在让我这样一个怂人不愿意出门。自己虽说长在南方,但是见到十月初就供暖和零下四十度的冬天还是惊掉了下巴。
去年年底离开前过生日,自己在H君的陪同下第一次去Sky Deck。眺望脚下被大雪覆盖的风城,远处被冻结的密歇根湖,当时自己心心念念的就是加州的阳光,华盛顿的暖流,最不济还有多伦多的怡人和蒙特利尔的情调,总之,不是身在的这块土地。然而,生活岂能预料,自己竟然又要回到这块土地。
一切,都很小
旅行,读书和豆瓣
算一算今年在家去了荆州,咸宁,武汉,杭州,西安,上海,无锡,曲阜,日照,首尔。其中还来来回回在省内穿梭了数次,招待了几位来合肥的朋友。除了武汉,杭州和上海,其他地方都是第一次去。本来想着去马尔代夫的,结果拖拖拉拉始终未能成行。也罢,留个念想。
去的地方越多才发觉自己懂得越少。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而自己偏又是个死宅,每天除了跑步压根就不想出门。但还是要有个bucket list督促一下自己:日本,加拿大,墨西哥还有朝鲜,争取在明年内去四个中的一个。
在家读书的好处是口味杂陈,不用拘泥于一个syllabus. 比起电子文档,纸质书读起来还是顺畅。简单的整理下看过的纸质书:
学术研究类:
《狄更斯讲英国史》狄更斯
《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下)麦克法奈尔
《中华帝国的衰落》魏斐德
《战前中国经济增长》托马斯.罗斯基
《为什么是欧洲?:世界史视角下的西方崛起》 杰克.戈德斯通
《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本尼迪克特.安德森
《为什么?》 蒂利
《国家,战争与历史发展》赵鼎新
《万历十五年》 黄仁宇
《中国现代国家的起源》孔飞力
《叫魂》孔飞力
《社会契约论》卢梭
《娱乐至死》尼尔波兹曼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钱穆
《中国政治思想史》吕思勉
小说/杂书
《我的前半生》
《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孽子》
还有些文章/电子版的书就不记录了。恰好看到学校发来下学期必修课一堆dead white men’s book 真的烦。
豆瓣现如今是一个很微妙的存在:没微博那么多戾气,不像微信或充斥着家长里短,也少有知乎那种答非所问或者七拼八凑的事迹。不用考虑那么多人情世故,没事吐吐槽,刷刷友邻动态,标记一下书影音,挺自在。还有很微妙的一点就虚拟社交网络延续到了线下,结识不少志同道合的人。在一个大家能够认可并且共同分享的话语语境之下,跟不同人聊天见面,了解不同人的生活,真的挺好。学术同僚也好,以趣会友也罢,每个人的生命轨迹都不一样,能够相交一段也很难得。
前阵子老弟把他周岁的家庭录影带翻拍出来,当年抓周的小娃如今也读博成家了。看着当年头大身子小的自己觉得可乐,看到满头乌发的奶奶那一刻眼泪真的跟电影里一样刷的流出来。您若有知,三个孙子孙女两博一硕,一切安好,唯独都在异乡。但至此,无人敢忘。
Nothing fucks harder than time really.
(全文完)
本文作者“鸿蒙太空”,现居Chicago,目前已发表了28篇原创文字,至今活跃在豆瓣社区。下载豆瓣App搜索用户“鸿蒙太空”关注Ta。